讥日篇第七十

题解

本篇名为“讥日”,旨在讥刺当时世间流行的办事要选吉日、回避凶日的禁忌。东汉时民间流传着大量的“日禁之书”,规定日常行动都要遵循吉凶之日的规定,不仅下葬、祭祀要回避凶日,连洗头、裁衣、写字等也不能触犯禁忌,如果办事“不合此历,转为凶恶”。

王充反驳并揭露了这些说法的荒诞,他指出“百祀无鬼,死人无知”,“祭之无福,不祭无祸”“况日之吉凶,何能损益”。他主张人们办事应该根据“人事之可否”,不应拘泥于“日之吉凶”,并认为所有的吉凶忌讳,本都是源于先人为了尊重或纪念某一历史事件或人物所设立的,是在后世流传中,后人不明由来,所以才附会以吉凶的说法。王充自己就说写作本篇的目的就是要“明其是非,使信天时之人,将一疑而倍之”,并表示对于这些禁忌“吾不从其讳”。

本篇所述的迷信禁忌,今日尚未绝迹,王充本篇所讥刺者,对于当今仍有借鉴意义。

世俗既信岁时,而又信日。举事若病、死、灾、患,大则谓之犯触岁、月,小则谓之不避日禁。岁、月之传既用,日禁之书亦行。世俗之人,委心信之;辩论之士,亦不能定。是以世人举事,不考于心而合于日,不参于义而致于时。时日之书,众多非一,略举较著,明其是非,使信天时之人,将一疑而倍之。夫祸福随盛衰而至,代谢而然。举事曰凶,人畏凶有效;曰吉,人冀吉有验。祸福自至,则述前之吉凶以相戒惧。此日禁所以累世不疑,惑者所以连年不悟也。

世俗之人既迷信岁、月有禁忌,而且又迷信时日也有禁忌。办事情如果遇到病、死、灾、祸,严重的就认为是触犯了岁、月方面的禁忌,轻微的就认为是没有回避日禁造成的。有关岁、月禁忌的书已经广为流传,有关时日禁忌的书也很流行。社会上的人,毫不怀疑地迷信这些禁忌;善于辩论的士人,也不能确定这些禁忌到底对不对。因此世俗之人办事情,不是通过内心的思考来判断事情本身是否该办,而只讲究符合吉日,不从事理上去检查事情应不应该做,而只要求符合吉时。有关时日禁忌的书,种类众多不止一种,略微举几本较为突出的,来明辨它们的是与非,使那些迷信天时禁忌的人,都能对它产生怀疑而抛弃它。一个人的福祸是由“禄命”的好坏而决定的,祸福交替出现是自然发生的事情。办事情时禁忌之书上说将会遇到凶祸,人们就害怕凶祸真的会应验;说吉,人们就希望吉祥真能应验。等到事后福祸自然到来的时候,人们就议论事前禁忌书上所说的吉凶如何灵验,以此互相告诫和恫吓作为今后遵守禁忌的教训。这就是为什么有关时日的禁忌世代不被人们怀疑,糊涂的人之所以长年不觉悟的原因。

葬历曰:“葬避九空、地臽,及日之刚柔,月之奇耦。日吉无害,刚柔相得,奇耦相应,乃为吉良。不合此历,转为凶恶。”夫葬,藏棺也;敛,藏尸也。初死藏尸于棺,少久藏棺于墓。墓与棺何别?敛与葬何异?敛于棺不避凶,葬于墓独求吉。如以墓为重,夫墓,土也;棺,木也,五行之性,木土钧也。治木以赢尸,穿土以埋棺,治与穿同事,尸与棺一实也。如以穿土贼地之体,凿沟耕园,亦宜择日。世人能异其事,吾将听其禁;不能异其事,吾不从其讳。日之不害,又求日之刚柔,刚柔既合,又索月之奇耦。夫日之刚柔,月之奇耦,合于葬历,验之于吉,无不相得。何以明之?春秋之时,天子、诸侯、卿、大夫死以千百数,案其葬日,未必合于历。

葬历上说:“下葬要避开九空、地臽,并且要配合好日子的刚柔,月份的奇偶。日子吉利没有妨害,刚日、柔日协调得当,单月、双月互相适应,这才是下葬的吉日。要是下葬的日子不符合葬历的要求,就会转变为凶事。”下葬,就是把棺材埋在地下;装殓,就是把尸体装入棺材之中。人刚死时要将尸体装进棺材,不久要将棺材埋到坟墓里。坟墓和棺材有什么区别呢?装殓同下葬有什么不同呢?装殓尸体于棺材中不用避开凶日,下葬于坟墓中却偏偏要选择吉日。如果认为墓更为重要,墓,是土堆起来的;棺,是木头做的,从五行的本性来看,木和土是一样的。把木料制成棺材用来装人的尸体,破土为穴用以埋葬棺材,制棺与破土是一回事,尸体和棺材也是同一回事。如果认为破土为墓损害了地之体,那么开凿沟渠耕种田园,也应当选择吉日。世人如果能说明装尸入棺和埋棺入墓的区别,挖土和开沟的区别,那么我将相信这些禁忌;如果不能说明这些区别,我将不相信这些忌讳。日子吉利不凶,又要求日子的刚柔相配,刚柔已经配合好了,又要求月份的单双。下葬讲究日子的刚柔相配,月份的单双相应,这些虽然符合葬历的规定,但是若用古代的事实来验证,却又与葬历不相符合。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?春秋时期,天子、诸侯、卿、大夫死去的人数以千百来计算,考察他们下葬的日子,不一定都符合葬历上的规定。

又曰:“雨不克葬,庚寅庚寅日中乃葬假令鲁小君以刚日死,至葬日己丑,刚柔等矣。刚柔合,善日也。不克葬者,避雨也。如善日,不当以雨之故,废而不用也。何则?雨不便事耳,不用刚柔,重凶不吉,欲便事而犯凶,非鲁人之意,臣子重慎之义也。今废刚柔,待庚寅日中,以旸为吉也。《礼》:“天子七月而葬,诸侯五月,卿、大夫、士三士三月假令天子正月崩,七月葬;二月崩,八月葬。诸侯、卿、大夫、士皆然。如验之葬历,则天子、诸侯葬月常奇常耦也。衰世好信禁,不肖君好求福。春秋之时,可谓衰矣,隐、哀之间,不肖甚矣,然而葬埋之日,不见所讳,无忌之故也。周文之世,法度备具,孔子意密,《春秋》义纤,如废吉得凶,妄举触祸,宜有微文小义,贬讥之辞。今不见其义,无葬历法也。

又说:“下雨天不能下葬,庚寅日的中午才下葬。”假如鲁小君是在刚日死的,到下葬的日子是己丑,那么刚日、柔日相合。刚柔相合,就是好日子。没有下葬,是为了避雨。如果真是好日子,就不该由于下雨的缘故而废弃不用。为什么呢?下雨只是对下葬有些不方便罢了,不在刚柔相合的吉日下葬,是会遭到大凶,不吉利的,为了下葬方便而故意去触犯凶日,这既不符合鲁国人的本心,也不符合臣子对葬礼应该重视和谨慎的道理。现在废弃刚柔相合的吉日不用,等到庚寅日的中午下葬,这是把晴天当作吉日了。《礼记》上说:“天子死后七个月下葬,诸侯死后五个月下葬,卿、大夫、士死后三个月下葬。”假如天子在正月死,那么就在七月下葬;二月死,在八月下葬。诸侯、卿、大夫、士死后也都按礼的规定下葬。如果用葬历来检验,那么天子、诸侯下葬的月份和死的月份对照,总是奇月对上奇月,偶月对上偶月。没落衰败的时代喜好迷信禁忌,不贤能的君王喜好祈求福佑。春秋时期,可以说是很衰落了,从鲁隐公到鲁哀公这段时期,君王可以说是不贤极了,然而当时关于死后下葬的日子,不见有什么忌讳,是因为那时没有禁忌的缘故。周朝以礼乐制度教化人民,各种制度都十分完备,孔子用意周密,《春秋》一书的道理很细致,如果鲁国人由于废弃吉日不用而遇到凶祸,胡乱做事而遭灾祸,那么《春秋》上应当有含蓄的批评,轻视的议论,以及指责讥讽的言辞。现在从《春秋》上看不到这方面的内容,可见当时是没有葬历上的那套规定的。

祭祀之历,亦有吉凶。假令血忌、月杀之日固凶,以杀牲设祭,必有患祸。夫祭者,供食鬼也;鬼者,死人之精也。若非死人之精,人未尝见鬼之饮食也。推生事死,推人事鬼,见生人有饮食,死为鬼,当能复饮食,感物思亲,故祭祀也。及他神百鬼之祠,虽非死人,其事之礼,亦与死人同。盖以不见其形,但以生人之礼准况之也。生人饮食无日,鬼神何故有日?如鬼神审有知,与人无异,则祭不宜择日。如无知也,不能饮食,虽择日避忌,其何补益?实者,百祀无鬼,死人无知。百祀报功,示不忘德。死如事生,示不背亡。祭之无福,不祭无祸。祭与不祭,尚无祸福,况日之吉凶,何能损益?如以杀牲见血,避血忌、月杀,则生人食六畜,亦宜辟之。海内屠肆,六畜死者日数千头,不择吉凶,早死者,未必屠工也。天下死罪,冬月断囚亦数千人,其刑于市,不择吉日,受祸者,未必狱吏也。肉尽杀牲,狱具断囚。囚断牲杀,创血之实,何以异于祭祀之牲?独为祭祀设历,不为屠工、狱吏立日,世俗用意不实类也。祭非其鬼,又信非其讳,持二非往求一福,不能得也。

有关祭祀的历书,也有吉日与凶日的规定。假如血忌、月杀的日子确实是凶日,那么在这两个忌日宰杀牲畜用来祭祀,一定会招来灾祸。祭,就是供东西给鬼吃;鬼,就是死人的精气变的。鬼如果不是死人的精气变的,人们就不会用食品上供,因为人们从来没有见过鬼吃东西。这是把供养活人的做法类推到供奉死人上,把侍奉人的做法类推到侍奉鬼上,看到活人要吃东西,就认为人死了变成鬼,应当仍能吃东西,触及与死人有关的东西就会引起对死去的亲人的思念,所以就上贡来祭祀亲人的鬼魂。至于对其他各种鬼神的祭祀,虽然它们不是死人的精气变的,但是祭祀它们的礼节也与祭祀死人相同。这大概是由于人们看不见鬼神的形体,因此只能以对待活人的礼节进行类比用来对待鬼神。活人吃东西没有禁忌的日子,鬼神吃东西为什么有禁忌的日子呢?如果鬼神果真有知,和人没有什么不同,那么祭祀鬼神就不应当选择日子。如果鬼神无知,不能吃东西,即使选择日子避开忌日,那又有什么好处呢?实际上,各种各样的祭祀并没有什么鬼,死人也没有知觉。各种各样的祭祀是为了报答被祭祀者的功劳,表示生者不会忘记先人的恩德。对待死者如同侍奉活人一样,是表示生者不背弃死去的人。祭鬼不会得到福佑,不祭也不会招来灾祸。祭与不祭,尚且没有什么祸福,更何况祭祀日子的吉凶,又怎么能带给人福祸呢?如果认为由于宰杀牲畜要见血,应当避开血忌、月杀两个忌日,那么活人吃六畜,也应当避开忌日。海内的屠宰铺,每天宰杀的六畜有好几千头,宰杀牲畜时并不会选择吉日凶日,但先死的,不一定是屠工。天下犯死罪的人,到冬季被处决也有好几千人,在市上处决他们时,也不曾选择吉日,但遭受灾祸的,不一定都是狱吏。肉卖完了就要杀牲口,罪案已定就处决犯人。犯人被处决牲口被宰杀,被杀流血的情况,与用来祭祀的牲畜被杀流血有什么区别呢?偏偏为祭祀制定历书,不为屠工、狱吏规定吉凶日,这是世间习俗用意不完备周全的地方。祭祀那些不该祭祀的根本不存在的鬼,又迷信不该相信的那些忌讳,抱着这两种错误的想法去祈求一种福佑,这是不可能获得的。

沐书曰:“子日沐,令人爱之;卯日沐,令人白头。”夫人之所爱憎,在容貌之好丑;头发白黑,在年岁之稚老。使丑如嫫母,以子日沐,能得爱乎?使十五女子,以卯日沐,能白发乎?且沐者,去首垢也;洗,去足垢;盥,去手垢;浴,去身垢,皆去一形之垢,其实等也。洗、盥、浴不择日,而沐独有日。如以首为最尊,尊则浴亦治面,面亦首也。如以发为最尊,则栉亦宜择日。栉用木,沐用水,水与木俱五行也。用木不避忌,用水独择日。如以水尊于木,则诸用水者宜皆择日。且水不若火尊,如必以尊卑,则用火者宜皆择日。且使子沐人爱之,卯沐其首白者,谁也?夫子之性,水也;卯,木也。水不可爱,木色不白。子之禽鼠,卯之兽兔也。鼠不可爱,兔毛不白。以子日沐,谁使可爱?卯日沐,谁使凝白者?夫如是,沐之日无吉凶,为沐立日历者,不可用也。

沐书上说:“子日洗头,能被人喜爱;卯日洗头,会使人的头发变白。”人之所以被喜爱或不喜爱,在于容貌的美丑;头发的白与黑,在于年龄的老幼。如果一个人相貌丑得像嫫母一样,即使在子日洗头,能被别人喜爱吗?让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在卯日洗头,能使她的头发变白吗?况且“沐”,是为了洗去头上的脏东西;“洗”,是除掉足上的脏东西;“盥”,是除掉手上的脏东西;“浴”,是除掉身上的脏东西,都是洗去同一个身体上的脏东西,它们是同一回事。洗足、洗手、洗身不选择日子,而唯独洗头要有忌日。如果是因为觉得头最尊贵而认为洗头要选择日子,那么洗澡时也要洗脸,脸也是头的一部分,洗澡也应该选择日子了。如果认为头发最尊贵,那么梳头也应该选择日子了。梳头用木,洗头用水,水与木,都是五行之物。用木可以不避忌日子,用水唯独要选择日子。如果认为水比木尊贵,那么所有用水的事情应当都要选择日子。而且水不如火尊贵,如果一定要根据尊卑来定,那么用火的事情应当都要选择日子了。况且一个人如果在子日洗头就能让人喜爱他,在卯日洗头他的头发变白,这样做的究竟是谁呢?子属水,卯属木。水并不可爱,木的颜色也不是白的。子属鼠,卯属兔。鼠并不可爱,兔毛的颜色也不是白的。在子日洗头,谁让他变得可爱呢?在卯日洗头,谁让他的头发变成白的呢?照此说来,洗头的日子并没有什么吉凶的区别,为洗头规定日历的办法,是不可以信用的。

裁衣有书,书有吉凶。凶日制衣则有祸,吉日则有福。夫衣与食俱辅人体,食辅其内,衣卫其外。饮食不择日,制衣避忌日,岂以衣为于其身重哉?人道所重,莫如食急,故八政,一曰食,二曰货。衣服,货也。如以加之于形为尊重,在身之物,莫大于冠。造冠无禁,裁衣有忌,是于尊者略,卑者详也。且夫沐去头垢,冠为首饰,浴除身垢,衣卫体寒。沐有忌,冠无讳,浴无吉凶,衣有利害。俱为一体,共为一身,或善或恶,所讳不均,俗人浅知,不能实也。且衣服不如车马。九锡之礼,一曰车马,二曰衣服。作车不求良辰,裁衣独求吉日,俗人所重,失轻重之实也。

裁剪衣服也有历书,书上也规定了裁衣的日子有吉凶。凶日缝制衣服就有灾祸,吉日缝制衣服就会有福运。衣服和饮食都是有助于人体的,饮食辅于体内,衣服防护于体外。人们饮食不择日子,缝制衣服却要避开忌日,难道认为衣服对于人的身体更为重要吗?人生最重要的事,没有比饮食更重要的了,所以《洪范》所说的八种政务中第一件就是饮食,第二件是财货。衣服,属于财货。如果认为穿戴在身上的就尊贵重要,那么穿戴在人身上的东西,没有比帽子更为重要的了。制帽没有禁忌,裁剪衣服反而有忌讳,这是轻视尊贵的,反而重视低贱的了。洗头是洗去头上的污垢,帽子是头上的装饰品,洗澡是洗去身上的泥垢,衣服是防护身体受寒。洗头有忌日,制帽子却没有忌讳,洗澡没有什么吉日凶日,缝制衣服却有或吉或凶的日子。头与躯干都是一个人的身体,帽与衣服全穿在一个人身上,有的有忌讳有的不忌讳,所忌讳的标准并不一致,俗人的智识浅薄,是不能正确判断的。而且衣服也不如车马重要。九锡之礼第一件就是车马,第二件才是衣服。造车不要求选择吉利日子,裁剪衣服唯独要选择吉日,俗人所看重的,完全违背了事物轻与重的实情。

工伎之书,起宅盖屋必择日。夫屋覆人形,宅居人体,何害于岁、月而必择之?如以障蔽人身者神恶之,则夫装车、治船、着盖、施帽亦当择日。如以动地穿土神恶之,则夫凿沟耕园亦宜择日。夫动土扰地神,地神能原人无有恶意,但欲居身自安,则神之圣心必不忿怒。不忿怒,虽不择日,犹无祸也。如土地之神不能原人之意,苟恶人动扰之,则虽择日何益哉?王法禁杀伤人,杀伤人皆伏其罪,虽择日犯法,终不免罪。如不禁也,虽妄杀伤,终不入法。县官之法,犹鬼神之制也;穿凿之过,犹杀伤之罪也。人杀伤,不在择日;缮治室宅,何故有忌?

工伎之书,规定了起宅盖屋必须选择吉日。房屋遮盖人的形体,住宅让人居住在其中,这对于岁神月神有什么损害而一定要选择建房日子呢?如果由于宅屋遮盖人的身体而鬼神厌恶它,那么人们装配车子、造船、打伞、戴帽也应当选择日子了。如果因为动地破土而使鬼神厌恶,那么人们开沟耕园也应当选择日子了。动土惊扰了土地神,土地神能弄清人并没有恶意,只不过想有居息安身的地方,那么神的善良之心就一定不会忿怒。鬼神不忿怒,即使不选择起宅盖屋的日子,仍然是没有祸患的。如果土地神不能弄清人的本意,果真厌恶人动土惊扰了它,那么即使是选择了日子又有什么好处呢?王法禁止杀人伤人,杀人伤人的人都要按照罪行受到应有的制裁,即使选择吉日犯法,也终归不能免去他的罪行。假如王法不禁止,即使胡乱杀人伤人,最终也不会受到法律制裁。天子的法令,如同鬼神的法令一样;破土开沟的过错,如同犯了杀伤罪一样。杀伤了人,犯不犯法不在选择日子;修建房屋,为什么就有忌讳呢?

又学书讳丙日,云仓颉以丙日死也。礼不以子、卯举乐,殷、夏以子、卯日亡也。如以丙日书,子、卯日举乐,未必有祸,重先王之亡日,凄怆感动,不忍以举事也。忌日之法,盖丙与子、卯之类也,殆有所讳,未必有凶祸也。堪舆历,历上诸神非一,圣人不言,诸子不传,殆无其实。天道难知,假令有之,诸神用事之日也,忌之何福?不讳何祸?王者以甲子之日举事,民亦用之,王者闻之,不刑法也。夫王者不怒民不与己相避,天神何为独当责之?王法举事以人事之可否,不问日之吉凶。孔子曰:“卜其宅兆而安厝之。”《春秋》祭祀不言卜日。《礼》曰:“内事以柔日,外事外事以刚日刚柔以慎内外,不论吉凶以为祸福。

此外学习写字忌讳丙日,原因是说仓颉是在丙日死的。周礼规定不在子日、卯日奏乐,是因为殷纣、夏桀是在子、卯日死的。如果在丙日写字,在子、卯日奏乐,不一定会有什么灾祸,这是为了尊重先王的亡日,心情悲哀有所感动,不忍心奏乐。规定的众多忌日,大概就是丙日与子日、卯日这一类,可能有什么忌讳,不一定就会有凶祸。有一种堪舆历,历书上记载的众多鬼神不止一种,但圣人没有提过,诸子也没有传授它,恐怕并没有那种事实。天道很难了解,假设有各种鬼神,在各种鬼神管事的日子,忌讳它有什么福佑?不忌讳它有什么祸害呢?君王在甲子日办事情,百姓也在这一天办事,君王知道了这件事,并不会用法律惩治百姓。既然君王不迁怒责怪百姓不回避自己办事的日子,那么鬼神为什么偏要责备百姓呢?按照王法办事只要看对人是否方便,不必过问日子的吉凶。孔子说:“占卜墓穴吉地以安葬。”《春秋》上记载祭祀并不讲要占卜吉日。《礼记》说:“内事在柔日办理,外事在刚日处理。”区别刚日和柔日,是为了慎重地对待内事和外事,并不是认为刚日、柔日本身有什么吉凶,会造成什么祸福。

注释▾

岁时:指有关岁、月的迷信禁忌。参见《时篇》《难岁篇》。若:如果患:祸举事:办事情大:严重的。日禁:指当时流行的某日不宜做某事的禁忌小:轻的用:信用,流传岁、月之传:指有关岁、月禁忌的记载。传,记载行:流行。之:这里指岁、月、日的禁忌委心:一心一意。委,托辩论之士:善于论辩的人。是以:因此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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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▾

世俗既信岁时〔1〕,而又信日。举事若病、死、灾、患〔2〕,大则谓之犯触岁、月〔3〕,小则谓之不避日禁〔4〕。岁、月之传既用〔5〕,日禁之书亦行〔6〕。世俗之人,委心信之〔7〕;辩论之士〔8〕,亦不能定。是以世人举事〔9〕,不考于心而合于日〔10〕,不参于义而致于时〔11〕。时日之书,众多非一,略举较著〔12〕,明其是非,使信天时之人〔13〕,将一疑而倍之〔14〕。夫祸福随盛衰而至〔15〕,代谢而然〔16〕。举事曰凶〔17〕,人畏凶有效;曰吉,人冀吉有验〔18〕。祸福自至,则述前之吉凶以相戒惧〔19〕。此日禁所以累世不疑〔20〕,惑者所以连年不悟也〔21〕。

葬历曰〔1〕:“葬避九空、地臽〔2〕,及日之刚柔〔3〕,月之奇耦〔4〕。日吉无害,刚柔相得〔5〕,奇耦相应,乃为吉良。不合此历,转为凶恶。”夫葬,藏棺也〔6〕;敛〔7〕,藏尸也。初死藏尸于棺,少久藏棺于墓〔8〕。墓与棺何别?敛与葬何异?敛于棺不避凶,葬于墓独求吉。如以墓为重〔9〕,夫墓,土也;棺,木也,五行之性〔10〕,木土钧也〔11〕。治木以赢尸〔12〕,穿土以埋棺〔13〕,治与穿同事,尸与棺一实也〔14〕。如以穿土贼地之体〔15〕,凿沟耕园,亦宜择日。世人能异其事〔16〕,吾将听其禁〔17〕;不能异其事,吾不从其讳。日之不害〔18〕,又求日之刚柔,刚柔既合,又索月之奇耦〔19〕。夫日之刚柔,月之奇耦,合于葬历,验之于吉〔20〕,无不相得〔21〕。何以明之?春秋之时〔22〕,天子、诸侯、卿、大夫死以千百数,案其葬日〔23〕,未必合于历。

又曰:“雨不克葬,庚寅日中乃葬。”〔1〕假令鲁小君以刚日死〔2〕,至葬日己丑,刚柔等矣〔3〕。刚柔合,善日也。不克葬者,避雨也。如善日,不当以雨之故,废而不用也。何则?雨不便事耳〔4〕,不用刚柔,重凶不吉〔5〕,欲便事而犯凶〔6〕,非鲁人之意,臣子重慎之义也〔7〕。今废刚柔,待庚寅日中,以旸为吉也〔8〕。《礼》:“天子七月而葬,诸侯五月,卿、大夫、士三月。”〔9〕假令天子正月崩〔10〕,七月葬;二月崩,八月葬。诸侯、卿、大夫、士皆然〔11〕。如验之葬历,则天子、诸侯葬月常奇常耦也〔12〕。衰世好信禁,不肖君好求福〔13〕。春秋之时,可谓衰矣,隐、哀之间〔14〕,不肖甚矣,然而葬埋之日,不见所讳,无忌之故也。周文之世〔15〕,法度备具〔16〕,孔子意密〔17〕,《春秋》义纤〔18〕,如废吉得凶,妄举触祸,宜有微文小义〔19〕,贬讥之辞〔20〕。今不见其义,无葬历法也〔21〕。

祭祀之历〔1〕,亦有吉凶。假令血忌、月杀之日固凶〔2〕,以杀牲设祭〔3〕,必有患祸。夫祭者,供食鬼也;鬼者,死人之精也〔4〕。若非死人之精,人未尝见鬼之饮食也。推生事死,推人事鬼,见生人有饮食,死为鬼,当能复饮食,感物思亲,故祭祀也。及他神百鬼之祠,虽非死人,其事之礼,亦与死人同。盖以不见其形,但以生人之礼准况之也〔5〕。生人饮食无日〔6〕,鬼神何故有日?如鬼神审有知,与人无异,则祭不宜择日。如无知也,不能饮食,虽择日避忌,其何补益〔7〕?实者〔8〕,百祀无鬼〔9〕,死人无知。百祀报功,示不忘德。死如事生,示不背亡。祭之无福,不祭无祸。祭与不祭,尚无祸福,况日之吉凶,何能损益〔10〕?如以杀牲见血,避血忌、月杀,则生人食六畜〔11〕,亦宜辟之〔12〕。海内屠肆〔13〕,六畜死者日数千头,不择吉凶,早死者,未必屠工也。天下死罪,冬月断囚亦数千人〔14〕,其刑于市,不择吉日,受祸者,未必狱吏也〔15〕。肉尽杀牲,狱具断囚〔16〕。囚断牲杀,创血之实〔17〕,何以异于祭祀之牲?独为祭祀设历〔18〕,不为屠工、狱吏立日〔19〕,世俗用意不实类也〔20〕。祭非其鬼,又信非其讳,持二非往求一福〔21〕,不能得也。

沐书曰〔1〕:“子日沐,令人爱之;卯日沐,令人白头。”夫人之所爱憎,在容貌之好丑;头发白黑,在年岁之稚老。使丑如嫫母〔2〕,以子日沐,能得爱乎?使十五女子〔3〕,以卯日沐,能白发乎?且沐者,去首垢也〔4〕;洗,去足垢;盥〔5〕,去手垢;浴,去身垢,皆去一形之垢〔6〕,其实等也。洗、盥、浴不择日,而沐独有日。如以首为最尊,尊则浴亦治面,面亦首也。如以发为最尊,则栉亦宜择日〔7〕。栉用木,沐用水,水与木俱五行也。用木不避忌,用水独择日。如以水尊于木,则诸用水者宜皆择日〔8〕。且水不若火尊〔9〕,如必以尊卑〔10〕,则用火者宜皆择日。且使子沐人爱之,卯沐其首白者,谁也?夫子之性,水也〔11〕;卯,木也。水不可爱,木色不白。子之禽鼠〔12〕,卯之兽兔也。鼠不可爱,兔毛不白。以子日沐,谁使可爱?卯日沐,谁使凝白者〔13〕?夫如是,沐之日无吉凶,为沐立日历者,不可用也。

裁衣有书,书有吉凶。凶日制衣则有祸,吉日则有福。夫衣与食俱辅人体〔1〕,食辅其内,衣卫其外。饮食不择日,制衣避忌日,岂以衣为于其身重哉?人道所重,莫如食急〔2〕,故八政〔3〕,一曰食,二曰货〔4〕。衣服,货也。如以加之于形为尊重〔5〕,在身之物,莫大于冠〔6〕。造冠无禁,裁衣有忌,是于尊者略〔7〕,卑者详也〔8〕。且夫沐去头垢,冠为首饰,浴除身垢,衣卫体寒。沐有忌,冠无讳,浴无吉凶,衣有利害。俱为一体,共为一身,或善或恶〔9〕,所讳不均,俗人浅知,不能实也〔10〕。且衣服不如车马。九锡之礼〔11〕,一曰车马,二曰衣服。作车不求良辰,裁衣独求吉日,俗人所重,失轻重之实也〔12〕。

工伎之书〔1〕,起宅盖屋必择日〔2〕。夫屋覆人形,宅居人体,何害于岁、月而必择之?如以障蔽人身者神恶之〔3〕,则夫装车、治船、着盖、施帽亦当择日〔4〕。如以动地穿土神恶之,则夫凿沟耕园亦宜择日。夫动土扰地神,地神能原人无有恶意〔5〕,但欲居身自安,则神之圣心必不忿怒〔6〕。不忿怒,虽不择日,犹无祸也。如土地之神不能原人之意,苟恶人动扰之〔7〕,则虽择日何益哉?王法禁杀伤人,杀伤人皆伏其罪〔8〕,虽择日犯法,终不免罪。如不禁也,虽妄杀伤,终不入法〔9〕。县官之法〔10〕,犹鬼神之制也〔11〕;穿凿之过,犹杀伤之罪也。人杀伤,不在择日;缮治室宅〔12〕,何故有忌?

又学书讳丙日〔1〕,云仓颉以丙日死也〔2〕。礼不以子、卯举乐〔3〕,殷、夏以子、卯日亡也〔4〕。如以丙日书,子、卯日举乐,未必有祸,重先王之亡日〔5〕,凄怆感动,不忍以举事也〔6〕。忌日之法〔7〕,盖丙与子、卯之类也,殆有所讳〔8〕,未必有凶祸也。堪舆历〔9〕,历上诸神非一,圣人不言,诸子不传〔10〕,殆无其实。天道难知,假令有之,诸神用事之日也〔11〕,忌之何福?不讳何祸?王者以甲子之日举事,民亦用之,王者闻之,不刑法也。夫王者不怒民不与己相避〔12〕,天神何为独当责之?王法举事以人事之可否,不问日之吉凶。孔子曰:“卜其宅兆而安厝之〔13〕。”《春秋》祭祀不言卜日。《礼》曰:“内事以柔日,外事以刚日。”〔14〕刚柔以慎内外,不论吉凶以为祸福。

注释▾

〔1〕 岁时:指有关岁、月的迷信禁忌。参见《时篇》《难岁篇》。

若:如果

患:祸

〔2〕 举事:办事情

〔3〕 大:严重的。

日禁:指当时流行的某日不宜做某事的禁忌

〔4〕 小:轻的

用:信用,流传

〔5〕 岁、月之传:指有关岁、月禁忌的记载。传,记载

〔6〕 行:流行。

之:这里指岁、月、日的禁忌

〔7〕 委心:一心一意。委,托

〔8〕 辩论之士:善于论辩的人。

〔9〕 是以:因此。

〔10〕 考:考核,判断。

义:道理

致:求

〔11〕 参:检验

〔12〕 较著:明显,突出。

〔13〕 天时:这里指上述关于岁、月、日的禁忌。

倍:通“背”,背弃,抛弃

〔14〕 一:都

〔15〕 盛衰:指禄命的好坏。王充认为,人的祸福是由禄命决定的,禄命好(盛)就有福,不好(衰)就有祸。参见《命义篇》。

〔16〕 代谢:更迭,交替。

〔17〕 曰凶:指历书上规定某个时间不吉利。

〔18〕 冀:希望。

惧:恫吓

〔19〕 戒:警告

〔20〕 累世:世世代代。

〔21〕 惑者:糊涂人。

〔1〕 葬历:选择葬日的历书。

〔2〕 九空、地臽:都是葬历上规定的忌日的名称。

〔3〕 刚柔:古代用天干(甲、乙、丙、丁……)与地支(子、丑、寅、卯……)相配来计日,如甲子、乙卯等。并将甲、丙、戊、庚、壬称为刚日,乙、丁、己、辛、癸称为柔日。人在刚日死,应该选在柔日下葬,柔日死,应该在刚日下葬,否则就是“犯刚柔”,会招致灾祸。

〔4〕 月之奇耦:古代称单月为奇月,双月为偶月。按照禁忌之说,人在奇月死,应选在偶月下葬,偶月死,应选在奇月下葬,奇月、偶月要配合好。耦,双数,与单数“奇”相对。

〔5〕 得:适合。

〔6〕 藏棺:埋棺材。

〔7〕 敛:通“殓”,给死人穿衣入棺。

〔8〕 少久:不久。

〔9〕 重:重要。

〔10〕 五行: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。

〔11〕 钧:通“均”,一样。

〔12〕 治木:这里指把木料制成棺材。赢(yíng):裹,装。

〔13〕 穿:破。

〔14〕 一实:同一回事。

〔15〕 贼:损害。

〔16〕 异其事:指说明装尸入棺和埋棺入墓的区别,挖土和凿沟的区别。异,区别。

〔17〕 听:听从,相信。

〔18〕 日之不害:日子吉利不凶。

〔19〕 索:求。

〔20〕 吉:疑为“古”字之讹,形近而误。

〔21〕 无:这里用作句首助词,没有意义。

〔22〕 春秋之时:指前770—前476年。

〔23〕 案:考察。

〔1〕 “又曰”几句:引文参见《春秋·宣公八年》,说的是鲁宣公的母亲嬴氏下葬的事情。但本篇在此之前并未引用过《春秋》,也没有提到过鲁小君下葬之事,故本篇疑有脱误。克,能。日中,中午。嬴氏死于六月戊子日(刚日),原定于十月己丑日(柔日)下葬,因下雨没能下葬成,就改在庚寅日(刚日)下葬。

以:在

〔2〕 鲁小君:即嬴氏,鲁文公的夫人。春秋时称君主的夫人为小君

〔3〕 等:相合。

耳:语尾助词,而已,罢了

〔4〕 事:指下葬

〔5〕 重:大。

〔6〕 犯凶:犯凶日。

〔7〕 重慎:重视,谨慎。

〔8〕 旸:晴天。

〔9〕 “《礼》”几句:引文参见《礼记·王制》。《礼》,这里指《礼记》。七月,这里指死后七个月才下葬(包括死的月份在内)。

〔10〕 崩:古代称帝、后死为“崩”。

〔11〕 皆然:指也都各自按照《礼》的规定办理。

常:经常,总是

〔12〕 葬月:下葬的月份

〔13〕 不肖:不好,不成材。

哀:鲁哀公,春秋末年鲁国君主,前494—前467年在位

〔14〕 隐:鲁隐公,春秋初年鲁国君主,前722—前712年在位

〔15〕 周文:夏、商、周三代统治者所施行的教化不同。儒家认为夏朝注重“忠”,结果“忠”的末流之弊是“野”;商代以“敬”来救“野”之弊,结果“敬”的末流之弊是“鬼”;周代以“文”来救“鬼”之弊,结果“文”的末流之弊是“僿”(sài,浇薄,不诚实)。参见《齐世篇》。文,文采,指礼乐制度。

〔16〕 法度:制度。

〔17〕 意密:用意周密。

〔18〕 义纤:道理很细致。

小义:轻视的议论。小,轻视。义,通“议”

〔19〕 微文:隐晦的文字,指含蓄的批评

〔20〕 贬讥:指责讽刺。

〔21〕 法:规定。

〔1〕 祭祀:这里指用食品给鬼神上贡,请求保佑。

固:确实

〔2〕 血忌、月杀:两个忌日名,逢血忌、月杀日忌讳见血,不宜杀生

〔3〕 设祭:上贡品。设,摆,供。

〔4〕 精:精神,灵魂。王充反对鬼是“死人之精”的荒谬说法(参见《论死篇》),这里讲鬼是“死人之精”,是在叙述信鬼之人的看法。

准况:比拟,类比

之:指鬼神

〔5〕 但:仅,只

〔6〕 无日:不择日,没有禁日。

〔7〕 补益:好处。

〔8〕 实者:实际上。

〔9〕 百祀:各种祭祀。

〔10〕 损益:指带给人祸福。

〔11〕 六畜:马、牛、羊、鸡、狗、猪。

之:指忌日

〔12〕 辟:躲避

〔13〕 屠肆:屠宰铺。肆,商店。

断囚:处决罪犯

〔14〕 冬月:十一月

〔15〕 狱吏:处决罪犯的小吏。

〔16〕 狱具:罪案已定。

〔17〕 创:被锋利的东西杀伤。

〔18〕 设:制定。

〔19〕 立日:规定吉日、凶日。日,底本作“见”,章录杨校宋本作“日”,据改。

〔20〕 不实类:不充实其类,不完备。实,充实。

二非:指“祭非其鬼,又信非其讳”。非,错误

〔21〕 持:抱

〔1〕 沐书:选择洗头日子的书。沐,洗头。

〔2〕 使:假使。嫫(mó)母:传说是黄帝的妃子,长相非常丑陋。

〔3〕 十五:指十五岁。

〔4〕 首:头。垢(gòu):脏东西。

〔5〕 盥:洗手。

〔6〕 一形:同一个身体。

〔7〕 栉:梳头。

〔8〕 诸:凡,所有。

〔9〕 水不若火尊:按阴阳五行说,火是阳,水是阴,阳尊阴卑,所以火尊于水。若,如。参见《白虎通义·五行》。

〔10〕 以:根据。

〔11〕 “夫子之性”二句:按阴阳五行说,十二地支分别配属五行,子属水,卯属木。

〔12〕 子之禽鼠:按阴阳五行说,十二地支分别配属十二种动物,子属鼠,卯属兔。

〔13〕 凝:成。

辅:助

〔1〕 俱:都

〔2〕 急:重要。

〔3〕 八政:古代国家施政的八个方面,即:一曰食,二曰货,三曰祀,四曰司空,五曰司徒,六曰司寇,七曰宾,八曰师。参见《尚书·洪范》。

〔4〕 货:指金、玉、布匹、衣服等。

〔5〕 形:身体。

冠:帽子

〔6〕 大:重要

〔7〕 略:轻视。

〔8〕 详:重视。

〔9〕 善、恶:这里是说没有忌讳是善,有忌讳是恶。

〔10〕 实:证实,判断。

〔11〕 九锡:古代君主赐给有大功或有权势的诸侯大臣的九样器物,即:一曰车马,二曰衣服,三曰乐则,四曰朱户,五曰纳陛,六曰虎贲,七曰宫矢,八曰鈇钺,九曰秬鬯。锡,赐。参见《礼记·曲礼上》。

实:实情

〔12〕 失:违背

〔1〕 工伎之书:这里指选择盖房日子的书。工伎,指各种手工技艺。这里指盖房。

〔2〕 起:兴建。

〔3〕 障蔽:遮盖。恶(wù):讨厌,憎恨。

治:造

着盖:打伞。盖,伞

施帽:戴帽

〔4〕 装:装配

〔5〕 原:考察,弄清楚。

〔6〕 圣心:善良的心。

〔7〕 苟:果真。

〔8〕 伏其罪:按照罪行受到制裁。伏,通“服”,承受。

〔9〕 入法:受到法律制裁。

〔10〕 县官:古代称天子所居的都城以及周围地区为县,所以称天子为县官。

〔11〕 制:法。

〔12〕 缮治:修盖。

书:写字

〔1〕 又:此外

〔2〕 云:说。

〔3〕 举乐:奏乐。参见《礼记·檀弓下》。

〔4〕 殷、夏以子、卯日亡:传说殷商的最后一位君主纣是在甲子日死的,夏朝的最后一位君主桀是在乙卯日死的。

先王:这里指桀、纣

〔5〕 重:尊重

〔6〕 不忍以举事:一般解释为周朝规定在桀、纣的死日不奏乐,是为了警惕自己不要重蹈亡国的覆辙,这与王充的说法有所不同。

〔7〕 法:规定。

〔8〕 殆:大概,几乎。

〔9〕 堪舆历:一种选择吉日的历书。堪舆,一种说法认为是神名,一种说法认为指天地或高下。后代专指看风水。

〔10〕 诸子:指先秦以及汉初的各派学者。

〔11〕 用事:管事,主宰。

〔12〕 怒:责怪。

宅:墓穴

兆:墓地

厝:停柩待葬。引文参见《孝经·丧亲》

〔13〕 卜:占卜

〔14〕 “《礼》曰”几句:引文参见《礼记·曲礼上》。内事,一般指祭祀祖先以及婚丧等事。外事,一般指战争、朝聘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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