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篇驳斥了把岁、月等时间概念说成是神而且会祸害人的谬论。
(lán),即“谰”,是诬妄、胡说的意思。按照当时的说法,某年某月某地兴工建房,另一地的人家就会遭到岁神、月神的吞蚀,如果不是采取厌胜之法,悬挂能厌胜对方的五行之物、举办祭祀或举家迁徙,这些人家就会被“食”,甚至死人。
王充驳斥说“岁”“月”只不过是用来计时的名称而已,“积日为月,积月为时,积时为岁”,“安得鬼神之怪、祸福之验乎”?指出岁、月食之家的那一套说辞,乃是虚妄之说。
世俗起土兴功,岁、月有所食,所食之地,必有死者。假令太岁在子,岁食于酉,正月建寅,月食于巳,子、寅地兴功,则酉、巳之家见食矣。见食之家,作起厌胜,以五行之物悬金木水火。假令岁、月食西家,西家悬金,岁、月食东家,东家悬炭。设祭祀以除其凶,或空亡徙以辟其殃。连相仿效,皆谓之然。如考实之,虚妄述也。
世俗相信破土建房,岁神、月神就会吞蚀另一个地方,被吞蚀之处,一定会死人。假如太岁运行到正北方的子位,那么岁神就会吞蚀位于酉位的人家,正月时如果北斗星的斗柄指向寅位,那么月神就会吞蚀位于巳位的人家,子、寅方位的人家如果破土建房,那么位于酉、巳位的人家就会被吞蚀了。因此被吞蚀的人家,就要施行厌胜之术,用五行相生相克的道理,根据岁神与月神所在的方位,悬挂能厌胜对方的五行之物。假如岁神、月神吞蚀西面的人家,西面的人家就悬挂金以避祸害。岁神、月神吞蚀东面的人家,东面的人家就悬挂木炭以避祸害。有的则举行祭祀以消除这种凶祸,有的人家全家出走搬迁以躲避这种祸殃。一家一家相互仿效,都认为这样做是对的。如果考订核实一下这种做法,就能知道这是一种虚妄的主张。
何以明之?夫天地之神,用心等也。人民无状,加罪行罚,非有二心两意,前后相反也。移徙不避岁、月,岁、月恶其不避己之冲位,怒之也。今起功之家,亦动地体,无状之过,与移徙等。起功之家,当为岁所食,何故反令巳、酉之地受其咎乎?岂岁、月之神怪移徙而咎起功哉?用心措意,何其不平也!鬼神罪过人,犹县官谪罚民也。民犯刑罚,多非一,小过宥罪,大恶犯辟,未有以无过受罪。无过而受罪,世谓之冤。今巳、酉之家,无过于月、岁,子、寅起宅,空为见食,此则岁、冤无罪也。且夫太岁在子,子宅直符,午宅为破,不须兴功起事,空居无为,犹被其害。今岁、月所食,待子、寅有为,巳、酉乃凶。太岁,岁、月之神,用罚为害,动静殊致,非天从岁、月神意之道也。
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?天上与地上的神,居心是相同的。百姓无礼行为恶劣,就加以罪名予以惩罚,天地之神不会有二心两意,前后相反的情况。如果搬家不避开岁神和月神,那么岁神和月神就会憎恨他们不避开自己的冲位,就会对他们发怒。现在修建房屋的人家,也触动了地体,这种无礼的过错,和搬迁之家的过错是相同的。建房的人家,按理应当被岁神和月神所吞蚀,为什么反而让南方、西方之地的人家受到他们的祸害呢?难道岁神、月神只责怪搬迁而不憎恨建房的人家吗?岁神、月神的居心用意,多么不公平啊!鬼神惩罚人,如同天子谴责惩罚百姓一样。百姓触犯刑法而受惩罚的人很多不止一个,犯小过错的可以得到宽赦,犯大罪恶的就要受刑法处治,但是没有因无过错而被定罪受刑的人。无过错而被定罪受刑,世人就称其为受冤枉。现在位于巳、酉之位的人家,并没有得罪岁神、月神,因为位于子、寅之位的人家建房,他们就平白无故地被吞蚀,这就是岁神、月神冤枉无罪的人家了。而且太岁运行到子位,子位的房屋正好与太岁所在的方位相符,午位的房屋正好与太岁相对,不须建房办事,就算空坐家中什么也不干,仍然会被岁神所吞蚀。现在岁神、月神所吞蚀的地方,一定要等到子、寅之地破土动工,巳、酉之地才有凶祸。岁神、月神给予惩罚造成灾害,对兴功起事和空居无为的人家造成的祸害不一样,这不符合上天采纳岁月之神的意见进行惩罚的道理。
审论岁、月之神,岁则太岁也,在天边际,立于子位。起室者在中国一州之内,假令扬州,在东南。使如邹衍之言,天下为一州,又在东南,岁食于酉,食西羌之地,东南之地安得凶祸?假令岁在人民之间,西宅为酉地,则起功之家,宅中亦有酉地,何以不近食其宅中之酉地,而反食佗家乎?且食之者审谁也?如审岁、月,岁、月,天之从神,饮食与天同。天食不食人,故郊祭不以为牲。如非天神,亦不食人。天地之间,百神所食,圣人谓当与人等。推生事死,推人事鬼,故百神之祀皆用众物,无用人者。物食人者,虎与狼也。岁、月之神,岂虎狼之精哉?仓卒之世,谷食乏匮,人民饥饿,自相啖食。岂其啖食死者,其精为岁、月之神哉?岁、月有神,日亦有神,岁食、月食,日何不食?
仔细论述岁神、月神的相关问题,岁就是太岁,它在天的边缘,居于子位。盖房的人在中国的某一个州之内,假设这个州是扬州的话,它处在东南方。假如按邹衍的说法,中国所处之地为一州,处在大九州的东南方,岁神吞蚀酉地,那么受害的该是西羌那些地方,位于东南方的地区怎么会遭受凶祸呢?如果岁神就在民间,凡是西边的房屋都是酉地,修建房屋的人家,自家的房子中也有酉地,为什么不就近吞蚀他家房中的酉地,反而去吞蚀别家呢?况且吞蚀人的究竟是谁呢?如果确实是岁神和月神,岁神和月神是天的从属之神,它们的饮食与天相同。天饮食时不吃人,所以帝王郊祭时不用人作牺牲。如果岁神和月神不是天神,那也不会吃人的。天地之间,各种神所吃的东西,圣人认为应当和人吃的一样。根据侍奉活人的道理去侍奉死人,根据侍奉人的道理去侍奉鬼神,所以在祭祀各种神的时候,会用到各种东西,却没有用人来作祭品的。动物中会吃人的,是虎、狼。岁神、月神,难道是虎狼的精气吗?战乱灾荒的年头,谷物粮食缺乏,人民因为饥饿,导致自相残食。难道那些吃饿死者的尸体的人,他们的精气变成了岁神、月神了吗?岁、月有神,日也有神,岁神吞蚀人,月神吞蚀人,为什么日神不吞蚀人呢?
积日为月,积月为时,积时为岁,千五百三十九岁为一统,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为一元,增积相倍之数,分余终竟之名耳,安得鬼神之怪、祸福之验乎?如岁、月终竟者宜有神,则四时有神,统、元有神。月三日魄,八日弦,十五日望,与岁、月终竟何异?岁、月有神,魄与弦复有神也?一日之中,分为十二时,平旦寅,日出卯也。十二月建寅、卯,则十二月时所加寅、卯也。日加十二辰不食,月建十二辰独食,岂日加无神,月建独有哉?何故月建独食,日加不食乎!如日加无神,用时决事,非也。如加时有神,独不食,非也。
一天天积累起来就成月,一月月积累起来就成季,一季季积累起来就成年,每一千五百三十九年为一统,每四千六百一十七年为一元,月、时、岁、统、元这些概念只是不断积聚互相成倍的时数,分余取整而取的名称而已,怎么能产生鬼神的怪象、祸福的征验呢?如果岁、月终结的时候应当有神,那么四季也应当有神,统、元也应当有神。月亮初三日露微光,初八日成弦月,十五日成望月,这与岁、月终结有什么不同呢?岁、月有神,新月、弦月、满月时也有神吗?一天之中,分为十二个时辰,天刚亮时属于寅时,太阳出来属于卯时。十二个月建月所用的寅、卯等十二辰,也就是每日十二时所用的寅、卯等十二辰。每日用的十二辰不吞蚀人,唯独月建用的十二辰会吞蚀人,难道每日用的十二辰没有神,唯独月建用的十二辰就有神了吗?为什么月建用的十二辰吞蚀人,而每日用的十二辰就不吞蚀人呢?如果每天用的十二时辰没有神,那么用时辰来决定事情,就不对了。如果每天用十二时辰有神,那么,唯独日神不吞蚀人,也是说不通的。
神之口腹,与人等也。人饥则食,饱则止,不为起功乃一食也。岁、月之神,起功乃食,一岁之中,兴功者希,岁、月之神饥乎?仓卒之世,人民亡,室宅荒废,兴功者绝,岁、月之神饿乎?且田与宅俱人所治,兴功用力,劳佚钧等。宅掘土而立木,田凿沟而起堤,堤与木俱立,掘与凿俱为。起宅,岁、月食;治田,独不食。岂起宅时岁、月饥,治田时饱乎?何事钧作同,饮食不等也?
神的嘴巴、肚子,和人的是相同的。人肚子饿了就要吃东西,吃饱了便停止,不是因为有人盖房子才吃东西。如果岁神、月神要等到有人盖房子才吃东西,一年之中,盖房子的人毕竟很少,那么岁神、月神会感到饥饿吗?战乱灾荒年代,百姓逃亡,室宅没有人住,根本没有盖房子的人,岁神、月神会饿死吗?况且田地和住宅都是人整修的,修田造屋所花的气力,劳逸是相等的。盖房子要挖土并树立屋架,修田地要挖沟并修筑堤坎,堤坎与屋架都是人建立起来的,掘土和挖沟也都是人的作为。盖房子时,岁神、月神会吞蚀人;修田地时,岁神、月神却不吞蚀人。难道盖房子时岁神、月神刚好饥饿,修田地时它们刚好饱了吗?为什么所做的事情相等,劳动相同,而岁神、月神却有的吞蚀有的不吞蚀,表现如此不同呢?
说岁、月食之家,必铨功之小大,立远近之步数。假令起三尺之功,食一步之内;起十丈之役,食一里之外。功有小大,祸有近远。蒙恬为秦筑长城,极天下之半,则其为祸宜以万数。案长城之造,秦民不多死。周公作雒,兴功至大,当时岁、月宜多食。圣人知其审食,宜徙所食地,置于吉祥之位。如不知避,人民多凶,经传之文,贤圣宜有刺讥。今闻筑雒之民,四方和会,功成事毕,不闻多死。说岁、月之家,殆虚非实也。
说岁神、月神吞蚀人的人,必定要根据工程的大小来确定岁神、月神将要祸害的人家的远近范围。假设兴建三尺的工程,就会使一步以内的人家遭受灾祸;如果兴建十丈的工程,就会使一里以上的人家遭受灾祸。如果工程有大小之分,造成的祸害就有远近之别。那么蒙恬为秦朝修筑长城,工程达到全中国的一半,那么岁神、月神为害的范围就该有以万里为计了。考察长城的建造,当时秦朝的百姓并没有因此死很多人。周公兴建洛邑,建造工程极大,当时岁神、月神应当吞蚀很多人。周公如果知道岁神、月神确实会吞蚀人,就应该把岁月之神所吞蚀之地的老百姓迁走,安置在吉祥的地方。如果周公不知道避开岁神、月神的吞蚀,人民就会多有凶祸,经传上的记载,就应该有贤人圣人对此事的刺讥。现今听说建造雒邑的百姓,来自四方而能和睦相聚,建造工程完毕之后,没有听说死很多人。说岁神、月神会吞蚀人的人,说的恐怕都是虚假不实的话。
且岁、月审食,犹人口腹之饥必食也,且为巳、酉地有厌胜之故,畏一金刃,惧一死炭,岂闭口不敢食哉!如实畏惧,宜如其数。五行相胜,物气钧適。如泰山失火,沃以一杯之水;河决千里,塞以一掊之土,能胜之乎?非失五行之道,小大多少不能相当也。天地之性,人物之力,少不胜多,小不厌大。使三军持木杖,匹夫持一刃,伸力角气,匹夫必死。金性胜木,然而木胜金负者,木多而金寡也。积金如山,燃一炭火以燔烁之,金必不消,非失五行之道,金多火少,少多小大不钧也。五尺童子与孟贲争,童子不胜,非童子怯,力少之故也。狼众食人,人众食狼。敌力角气,能以小胜大者希;争强量功,能以寡胜众者鲜。天道人物,不能以小胜大者,少不能服多。以一刃之金,一炭之火,厌除凶咎,却岁之殃,如何也?
况且岁神、月神如果确实能吃东西,那就好比人的口腹饿了一定要吃东西一样,难道因为巳、酉地搞厌胜术的缘故,岁神、月神由于害怕刀剑,畏惧没有燃烧的炭,就闭口不敢吃东西了吗!如果真要使岁神、月神畏惧,就该用与建筑工程数量相当的五行之物来压制它们。五行相克,物和物、气和气之间的数量多少要相当。假如泰山失火,仅仅用一杯水去浇火;黄河决口千里,仅仅用一捧土去堵塞决口,能够灭火堵决吗?这并不是没有把握五行相克的道理,而是小与大、多与少太不相称了。根据天地万物的特性,人和物的力量,都是少不能胜多,小不能胜大。让人数众多的军队拿着木杖,让一个人拿着一把刀,施展力气,互相争斗,这个人必然会死。金克木,然而木胜金败,是因为木多金少的缘故。堆积如山一般的金,燃烧一盆炭火去烧熔它,这堆金必然不会熔化,这不是没有把握五行相克的道理,而是金多而炭火少的缘故,少与多、小与大太不相称了。身材矮小的儿童与孟贲争斗,儿童不可能取胜,并不是儿童胆小,而是儿童力气太小的缘故。狼多就吃人,人多就吃掉死狼。施展力气,相互争斗,能够以小胜大的很少;争比强弱,较量威力,能够以少胜多的极少。天道人事,不能以小胜大的原因,是由于少数不能胜过多数。用一把刀剑,一盆炭火,希望能压过或解除凶祸,消除岁神、月神带来的灾殃,怎么可能呢?
世俗起土兴功:据《辨祟篇》“世俗信祸祟”,疑本句“俗”字后脱一“信”字。起土兴功,指修筑房屋。食:吞蚀岁、月:这里指岁神与月神太岁在子:古人把一周天以及地面分为十二等分,用十二地支(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戌、亥)作为标志,按顺时针顺序依次排列,太岁每年运行一等分,十二年一个循环。太岁运…
世俗起土兴功〔1〕,岁、月有所食〔2〕,所食之地,必有死者。假令太岁在子〔3〕,岁食于酉〔4〕,正月建寅〔5〕,月食于巳〔6〕,子、寅地兴功,则酉、巳之家见食矣〔7〕。见食之家,作起厌胜〔8〕,以五行之物悬金木水火〔9〕。假令岁、月食西家,西家悬金,岁、月食东家,东家悬炭。设祭祀以除其凶,或空亡徙以辟其殃〔10〕。连相仿效,皆谓之然。如考实之〔11〕,虚妄述也〔12〕。
何以明之?夫天地之神,用心等也〔1〕。人民无状〔2〕,加罪行罚,非有二心两意,前后相反也。移徙不避岁、月〔3〕,岁、月恶其不避己之冲位〔4〕,怒之也。今起功之家,亦动地体,无状之过〔5〕,与移徙等。起功之家,当为岁所食〔6〕,何故反令巳、酉之地受其咎乎〔7〕?岂岁、月之神怪移徙而咎起功哉〔8〕?用心措意〔9〕,何其不平也!鬼神罪过人〔10〕,犹县官谪罚民也〔11〕。民犯刑罚,多非一〔12〕,小过宥罪〔13〕,大恶犯辟〔14〕,未有以无过受罪〔15〕。无过而受罪,世谓之冤。今巳、酉之家,无过于月、岁,子、寅起宅〔16〕,空为见食〔17〕,此则岁、冤无罪也〔18〕。且夫太岁在子,子宅直符〔19〕,午宅为破〔20〕,不须兴功起事〔21〕,空居无为,犹被其害。今岁、月所食,待子、寅有为〔22〕,巳、酉乃凶〔23〕。太岁〔24〕,岁、月之神,用罚为害,动静殊致〔25〕,非天从岁、月神意之道也。
审论岁、月之神〔1〕,岁则太岁也,在天边际,立于子位。起室者在中国一州之内〔2〕,假令扬州〔3〕,在东南。使如邹衍之言,天下为一州〔4〕,又在东南,岁食于酉,食西羌之地〔5〕,东南之地安得凶祸?假令岁在人民之间,西宅为酉地〔6〕,则起功之家,宅中亦有酉地,何以不近食其宅中之酉地,而反食佗家乎?且食之者审谁也〔7〕?如审岁、月,岁、月,天之从神〔8〕,饮食与天同。天食不食人〔9〕,故郊祭不以为牲〔10〕。如非天神,亦不食人。天地之间,百神所食,圣人谓当与人等。推生事死,推人事鬼,故百神之祀皆用众物,无用人者。物食人者,虎与狼也。岁、月之神,岂虎狼之精哉?仓卒之世〔11〕,谷食乏匮〔12〕,人民饥饿,自相啖食〔13〕。岂其啖食死者,其精为岁、月之神哉?岁、月有神,日亦有神,岁食、月食,日何不食?
积日为月,积月为时〔1〕,积时为岁〔2〕,千五百三十九岁为一统〔3〕,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为一元〔4〕,增积相倍之数,分余终竟之名耳〔5〕,安得鬼神之怪、祸福之验乎?如岁、月终竟者宜有神,则四时有神,统、元有神。月三日魄〔6〕,八日弦〔7〕,十五日望〔8〕,与岁、月终竟何异?岁、月有神,魄与弦复有神也〔9〕?一日之中,分为十二时〔10〕,平旦寅〔11〕,日出卯也〔12〕。十二月建寅、卯,则十二月时所加寅、卯也〔13〕。日加十二辰不食,月建十二辰独食,岂日加无神,月建独有哉?何故月建独食,日加不食乎!如日加无神,用时决事,非也。如加时有神,独不食,非也。
神之口腹,与人等也。人饥则食,饱则止,不为起功乃一食也〔1〕。岁、月之神,起功乃食,一岁之中,兴功者希,岁、月之神饥乎?仓卒之世,人民亡,室宅荒废,兴功者绝,岁、月之神饿乎?且田与宅俱人所治,兴功用力,劳佚钧等〔2〕。宅掘土而立木〔3〕,田凿沟而起堤,堤与木俱立,掘与凿俱为。起宅,岁、月食;治田,独不食。岂起宅时岁、月饥,治田时饱乎?何事钧作同〔4〕,饮食不等也?
说岁、月食之家〔1〕,必铨功之小大〔2〕,立远近之步数〔3〕。假令起三尺之功,食一步之内;起十丈之役〔4〕,食一里之外。功有小大,祸有近远。蒙恬为秦筑长城〔5〕,极天下之半〔6〕,则其为祸宜以万数〔7〕。案长城之造,秦民不多死。周公作雒〔8〕,兴功至大〔9〕,当时岁、月宜多食。圣人知其审食〔10〕,宜徙所食地,置于吉祥之位。如不知避,人民多凶,经传之文,贤圣宜有刺讥。今闻筑雒之民,四方和会〔11〕,功成事毕,不闻多死。说岁、月之家〔12〕,殆虚非实也〔13〕。
且岁、月审食,犹人口腹之饥必食也,且为巳、酉地有厌胜之故〔1〕,畏一金刃〔2〕,惧一死炭〔3〕,岂闭口不敢食哉!如实畏惧,宜如其数〔4〕。五行相胜〔5〕,物气钧適〔6〕。如泰山失火〔7〕,沃以一杯之水〔8〕;河决千里〔9〕,塞以一掊之土〔10〕,能胜之乎?非失五行之道,小大多少不能相当也。天地之性,人物之力,少不胜多,小不厌大〔11〕。使三军持木杖〔12〕,匹夫持一刃,伸力角气〔13〕,匹夫必死。金性胜木,然而木胜金负者,木多而金寡也。积金如山,燃一炭火以燔烁之〔14〕,金必不消〔15〕,非失五行之道,金多火少,少多小大不钧也。五尺童子与孟贲争〔16〕,童子不胜,非童子怯,力少之故也。狼众食人,人众食狼。敌力角气,能以小胜大者希;争强量功,能以寡胜众者鲜〔17〕。天道人物〔18〕,不能以小胜大者,少不能服多。以一刃之金,一炭之火,厌除凶咎,却岁之殃〔19〕,如何也?
〔1〕 世俗起土兴功:据《辨祟篇》“世俗信祸祟”,疑本句“俗”字后脱一“信”字。起土兴功,指修筑房屋。
食:吞蚀
〔2〕 岁、月:这里指岁神与月神
〔3〕 太岁在子:古人把一周天以及地面分为十二等分,用十二地支(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戌、亥)作为标志,按顺时针顺序依次排列,太岁每年运行一等分,十二年一个循环。太岁运行到子位时叫“太岁在子”,运行到卯位时叫“太岁在卯”,以此类推,子在正北。太岁,古代天文学家把由西向东运行的木星叫岁星,用它来纪年。后来为了方便,又虚构了一个与岁星运行方向相反,即由东向西运行的假岁星来纪年,叫太岁。古代将太岁说成是运行于地的岁神,又简称“岁”。
〔4〕 酉:指酉所标志的方位,即西方。
建:北斗星的斗柄旋转所指的十二辰方位,又称“月建”。周历以建子之月为正月,殷历以建丑之月为正月,夏历以建寅之月为正月,秦历以建亥之月为正月
〔5〕 正月:指夏历正月
〔6〕 巳:指巳标志的方位,即东南。
〔7〕 见:被。
〔8〕 厌胜:一种巫术,指用符咒等手段制服人或鬼怪等。
〔9〕 以五行之物悬金木水火:意思是用五行相生相克的道理根据岁神与月神所在的方位,被食的人家就悬挂能厌胜对方的五行之物。五行,指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。
徙:搬迁
辟:躲避
〔10〕 空亡:全家出走
实:核实
〔11〕 考:考订
〔12〕 述:底本作“迷”,章录杨校宋本作“述”,据改。述,通“术”,道术。
等:相同
〔1〕 用心:居心
〔2〕 无状:没有礼貌,行为恶劣。
〔3〕 移徙不避岁、月:按迷信的说法,如果搬家时不避开岁神、月神,就要遭殃。参见《难岁篇》。
其:指搬迁的人
冲位:指与岁神、月神所在的方位正相对的位置。冲,迷信说法指相忌相克。如子午相冲,酉卯相冲
〔4〕 恶:憎恨
〔5〕 过:过错。
〔6〕 当为岁所食:据文意,疑本句“岁”字后脱一“月”字。
〔7〕 咎:祸害。
咎:憎恨
〔8〕 而:疑为“不”字之讹,形近而误
〔9〕 措意:用心。措,施,用。
〔10〕 罪过:归罪,惩罚。
〔11〕 县官:古代称天子所居的都城以及其周围地区为县,所以称天子为县官。谪(zhé):谴责。
〔12〕 多非一:据文意,疑本句“多”字前脱一“众”字。
〔13〕 宥:宽恕,赦免。
〔14〕 犯辟:这里指受刑法处分。辟,泛指刑法。
〔15〕 以:因为。
〔16〕 寅:底本作“家”,据文意改。
〔17〕 空:平白无故。
〔18〕 此则岁、冤无罪也:据文意,疑本句“岁”字后脱一“月”字。
〔19〕 直符:一种禁忌的名称,指和太岁所在的方位正好符合。
〔20〕 午:地支的第七位,指正南方。
〔21〕 起:举办。
〔22〕 寅:底本作“宅”,据文意改。
〔23〕 巳、酉:指巳、酉之地。
〔24〕 太岁:据文意,疑为衍文。
静:指空居无为
殊致:指加给的祸害不一样。殊,不同。致,给予
〔25〕 动:指兴工起事
〔1〕 审:仔细,认真。
〔2〕 起室者:盖房的人。
〔3〕 扬州:汉代所置州之一,辖境相当于今安徽淮水和江苏长江以南及江西、浙江、福建三省。
〔4〕 天下为一州:按照邹衍的大九州说,中国所在的赤县神州是其中的一州,在大九州的东南方。天下,指中国。参见《谈天篇》。
〔5〕 西羌之地:指汉代少数民族羌人居住的西部地区。
〔6〕 西宅为酉地:意为凡是动土之处以西的房屋都被认为是酉地。
〔7〕 审:果真,究竟。
〔8〕 从:从属的。
〔9〕 天食不食人:天饮食时不吃人。
牲:牺牲,指上供的牛、羊、猪等
〔10〕 郊祭:古代帝王于冬至那一天在南郊祭天叫“郊祭”
〔11〕 仓卒之世:战乱灾荒的年代。卒,同“猝”,突然。
〔12〕 乏匮:缺乏,欠缺。匮,穷尽,空乏。
〔13〕 啖食:吃,吞食。啖,吃。
〔1〕 时:指四时,即春、夏、秋、冬。
〔2〕 岁:年。
〔3〕 一统:当时通行的历法“三统历”中的术语,指一个计时周期。这个周期以夜半是冬至,朔旦的甲子日为起点,经过一千五百三十九年,在某一天的夜半又是冬至、朔旦的甲子日,这就是一统。
〔4〕 一元:三统为一元,即经过四千六百一十七年,在某一天的夜半又是冬至、朔旦的甲子日,这个周期就叫一元。
〔5〕 分余终竟之名:意思是说,月、岁、时、岁、统、元是把逐月逐年的分余化零为整,取一定的整数作为周期而制定的名称。分余,三统历把一日(一昼夜)分为八十一等分,按实际观测月亮的运行周期,每月合日,一年十二个月,合日。分余指其中不足一日的分数。终竟,完毕。
〔6〕 魄:新月始生,初露光芒叫“魄”。
〔7〕 弦:月亮半圆时称“弦”。
〔8〕 望:月亮成正圆形时称“望”。
〔9〕 魄与弦复有神也:据文意,疑本句“弦”字后脱一“望”字。复,也。
〔10〕 时:时辰,古代一个时辰相当于两个小时。
寅:寅时,指凌晨三点到五点
〔11〕 平旦:天刚亮
〔12〕 卯:卯时,指上午五点到七点。
加:施,用
〔13〕 月:据文意,疑为衍文
〔1〕 一:据文意,疑为衍文。
钧:通“均”
〔2〕 佚:安逸,安乐
〔3〕 立木:指树立房架。
〔4〕 事钧作同:事情相等,劳动相同。
〔1〕 说岁、月食之家:用岁神、月神能祸害人的说法来替人推测吉凶的人。
功:工程
〔2〕 铨:衡量
〔3〕 步:长度单位,秦汉时以六尺为一步。
〔4〕 役:事。
〔5〕 蒙恬:姬姓,蒙氏,名恬,齐国蒙山(今山东临沂蒙阴西南)人。秦始皇时大将,为抵御匈奴,秦始皇派他率领三十万人到北方驻防并修筑长城。
天下:指中国
〔6〕 极:达到
〔7〕 以万数:以万里为计算单位。
雒:同“洛”,指洛邑,在今河南洛阳东北
〔8〕 作:营建
〔9〕 至:极。
〔10〕 圣人:指周公。
〔11〕 和会:和睦相聚。
〔12〕 说岁、月之家:据上文“说岁、月食之家”,疑本句“月”字后脱一“食”字。
〔13〕 殆:大概,几乎。
为:因为
故:缘故
〔1〕 且:提起连词,无义
〔2〕 金刃:指刀、剑。
〔3〕 死炭:没有点燃的炭。
数:数量
〔4〕 如:同,相当
〔5〕 相胜:相克。
〔6〕 钧:通“均”。適(dí):通“敌”,匹敌,相当。
〔7〕 泰:底本作“秦”,递修本作“泰”,据改。
〔8〕 沃:浇。
决:决口
〔9〕 河:指黄河
〔10〕 一掊:一捧。形容数量少。掊,量词,犹捧、握。
〔11〕 厌:胜。
〔12〕 三军:这里泛指人数众多的军队。
角:斗
〔13〕 伸:施展
烁:通“铄”,熔化
〔14〕 燔:烧
〔15〕 消:通“销”。递修本作“销”。
孟贲:古代传说中的大力士
〔16〕 五尺:秦汉时的五尺相当于今三市尺多(约合一米)。这里形容身材矮小
〔17〕 鲜:少。
人物:人事
〔18〕 天道:自然界的道理
〔19〕 却:除掉。据文意,疑本句“岁”字后脱一“月”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