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势篇第十四

题解

本篇意在驳斥儒生提出的天地是有意识地创造万物这一说法。“物”指人与自然界的万物,“势”指人与万物由于自然禀赋不同而在相对情况下具有的优势或劣势。汉儒认为“天地故生人”。不仅如此,上天还有意用“五行之气生万物”,人则可以通过五行相胜的原理,使万物“相贼害”,从而“用万物作万事”。王充则在文中通过列举大量事例证明“天地合气,物偶自生”,而万物与人“皆一实也”。至于万物相制服、相吞食、相残害,则是因为它们自身的禀赋存在差异,“物之相胜,或以筋力,或以气势,或以巧便”,并非是上天以五行相胜的原理有意安排的。

儒者论曰:“天地故生人。”此言妄也。夫天地合气,人偶自生也;犹夫妇合气,子则自生也。夫妇合气,非当时欲得生子,情欲动而合,合而生子矣。且夫妇不故生子,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。然则人生于天地也,犹鱼之于渊,虮虱之于人也。因气而生,种类相产,万物生天地之间,皆一实也。

儒生谈论说:“天地是有意识地创造人。”这话虚妄不实。天上的地下的气相互结合,人就偶然自己产生了;就像丈夫和妻子的气相结合,孩子就自然出生一样。丈夫与妻子的气相结合,并不是当时想要生孩子,而是因情欲的催动而交合,交合就生下孩子。夫妻不是有意地生孩子,由此可知天地也不是有意地创造人。那么人生于天地之间,就像鱼生在深水里,虱子长在人身上一样。凭借气而产生,同种类相繁殖,万物生于天地之间,都是同样的情况。

传曰:“天地不故生人,人偶自生。若此,论事者何故云‘天地为炉,万物为铜,阴阳为火,造化为工’乎?案陶冶者之用火烁铜燔器,故为之也;而云天地不故生人,人偶自生耳,可谓陶冶者不故为器,而器偶自成乎?夫比不应事,未可谓喻;文不称实,未可谓是也。”

有人说:“天地不是有意地创造人,人是自己偶然产生的。如果是这样,讨论这类事情的人为何要说‘天地像熔炉,万物如炼出来的铜,阴阳二气像火,大自然是工匠’呢?考察制陶和冶金工人用火铸造铜器烧制陶器,是有意做成的;却说天地不是有意创造人,人是自己偶然产生的,难道说制陶和冶金工人不是有意制造器物,而器物是自己偶然产生的吗?打比方与事实不相符,不能算讲清楚了;写文章与事实不相称,不能说是正确的。”

曰:是喻人禀气不能纯一,若烁铜之下形,燔器之得火也,非谓天地生人与陶冶同也。兴喻,人皆引人事。人事有体,不可断绝。以目视头,头不得不动;以手相足,足不得不摇。目与头同形,手与足同体。今夫陶冶者,初埏埴作器,必模范为形,故作之也;燃炭生火,必调和炉灶,故为之也。及铜烁不能皆成,器燔不能尽善,不能故生也。夫天不能故生人,则其生万物,亦不能故也。天地合气,物偶自生矣。夫耕耘播种,故为之也;及其成与不熟,偶自然也。何以验之?如天故生万物,当令其相亲爱,不当令之相贼害也。

我认为:这些比喻只是说明了人禀受的自然之气不可能完全一样,就像熔化的铜注入模子,烧制的陶器所得到的火各不相同一样,并不是说天地创造人和制陶冶金一样。打比方,人们都引用人和事。人和事都是一个整体,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。用眼睛看头,头不能不动;用手测量脚,脚不能不动。这是因为眼睛和头同在一个身体上,手与脚也在同一个身体上。现在制陶和冶金工人,一开始调和黏土制作器物,必须按模子做出一定的器形,这是有意做的;烧炭生火,必须调节好灶窑的火候,这也是有意做的。至于铜器不能都铸造成功,陶器不能都烧制精美,这是不能由人有意产生出来。天不能有意识地创造人,那么他创造万物,也不是有意识的。天地之气相交合,万物便偶然地自己产生了。犁地除草播种,是有意识做的;至于庄稼能不能成熟,是偶然自己如此。怎样证明呢?如果天是有意识地创造万物,就应当让它们相亲相爱,不应当让它们相互残害。

或曰:“五行之气,天生万物。以万物含五行之气,五行之气更相贼害。”

有人说:“五行之气,是天用来创造万物的。因为万物中包含五行之气,因为这五种气相胜相克更迭循环所以万物间也相互残害。”

曰:天自当以一行之气生万物,令之相亲爱,不当令五行之气反使相贼害也。

我认为:如果天是有意识地创造万物,就应当用一种气造就万物,让它们相亲相爱,不应当让五行之气反过来相互克制伤害。

或曰:欲为之用,故令相贼害;贼害相成也。故天用五行之气生万物,人用万物作万事。不能相制,不能相使,不相贼害,不成为用。金不贼木,木不成用;火不烁金,金不成器,故诸物相贼相利。含血之虫,相胜服、相啮噬、相啖食者,皆五行气使之然也。

有人说:天为了使万物成为可用的东西,所以才让它们相互残害;相互残害就是相互依存。所以天用五行之气造就万物,人用万物来做各种各样的事。不能相互制约,就不能相互为用,不能相互残害,就不能各自成为有用之物。金不伤害木,木就不能成为有用的东西;火不熔化金,金就不能成为器皿,所以各种物体相互伤害又相互有利。有血的动物,相互取胜制服,相互撕咬,相互吞食,都是五行之气使它们如此的。

曰:天生万物,欲令相为用,不得不相贼害也,则生虎狼、蝮蛇及蜂虿之虫,皆贼害人,天又欲使人为之用邪?且一人之身,含五行之气,故一人之行,有五常之操。五常,五常之道也。五藏在内,五行气俱。如论者之言,含血之虫,怀五行之气,辄相贼害;一人之身,胸怀五藏,自相贼也?一人之操,行义之心,自相害也?且五行之气相贼害,含血之虫相胜服,其验何在?

我要问:天创生万物,想使它们相互成为有用的东西,不能不相互伤害,那么天生出虎、狼、毒蛇以及马蜂、蝎子之类的动物,它们都伤害人,难道天是有意要让人供它们享用吗?况且一个人的身体里,含有五行之气,所以一个人的行为,具有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五种操行。这五种操行,是五行的道义。五脏在人体内,所以人体内五行之气都存在。按照谈论者的说法,有血的动物,怀有五行之气,就会相互伤害;一个人的身体内,怀有五脏,难道五脏各自会相互伤害吗?一个人的操行,具有仁义诸种道德规范,难道它们各自也会相互伤害吗?再说五行之气相互伤害,有血的动物相互取胜制服,其证明又在哪里呢?

曰:寅,木也,其禽虎也。戌,土也,其禽犬也。丑、未,亦土也,丑禽牛,未禽羊也。木胜土,故犬与牛羊为虎所服也。亥,水也,其禽豕也。巳,火也,其禽蛇也。子亦水也,其禽鼠也。午亦火也,其禽马也。水胜火,故豕食蛇;火为水所害,故马食鼠屎而腹胀。

有人说:寅属木,其相配的动物是虎。戌属土,其相配的动物是犬。丑、未也属土,和丑相配的动物是牛,和未相配的动物是羊。木胜土,所以犬与牛羊被虎所制服。亥属水,其相配的动物是猪。巳属火,其相配的动物是蛇。子也属水,其相配的动物是鼠。午也属火,其相配的动物是马。水克制火,所以猪吃蛇;火被水害,所以马吃了鼠屎就会腹胀。

曰:审如论者之言,含血之虫,亦有不相胜之效。午,马也。子,鼠也。酉,鸡也。卯,兔也。水胜火,鼠何不逐马?金胜木,鸡何不啄兔?亥,豕也。未,羊也。丑,牛也。土胜水,牛羊何不杀豕?巳,蛇也。申,猴也。火胜金,蛇何不食猕猴?猕猴者,畏鼠也。啮猕猴者,犬也。鼠,水。猕猴,金也。水不胜金,猕猴何故畏鼠也?戌,土也。申,猴也。土不胜金,猴何故畏犬?

我认为:果真像议论者所说,有血的动物,也有不相克胜的证明。午,属马。子,属鼠。酉,属鸡。卯,属兔。水克火,鼠为什么不追逐马?金克木,鸡为什么不啄兔?亥,属猪。未,属羊。丑,属牛。土克水,牛羊为什么不杀死猪?巳,属蛇。申,属猴。火克金,蛇为什么不吃猕猴?猕猴,害怕鼠。咬猕猴的,是犬。鼠,属水。猕猴,属金。水不能克金,那猕猴为什么害怕老鼠?戌,属土。申,属猴。土不能克金,猴又为什么怕犬呢?

东方,木也,其星仓龙也。西方,金也,其星白虎也。南方,火也,其星朱鸟也。北方,水也,其星玄武也。天有四星之精,降生四兽之体,含血之虫,以四兽为长。四兽含五行之气最较著。案龙虎交不相贼,鸟龟会不相害。以四兽验之,以十二辰之禽效之,五行之虫以气性相刻,则尤不相应。

东方,属木,它的星宿属苍龙。西方,属金,它的星宿属白虎。南方,属火,它的星宿属朱鸟。北方,属水,它的星宿属玄武。天上有苍龙、白虎、朱鸟、玄武四星施放精气,降在地上就产生龙、虎、鸟、龟四兽,有血的动物,都以四兽为首领。四兽所含五行的气最显著。考察龙和虎相遇不互相伤害,鸟和龟碰到也不会互相伤害。用四兽来检验,用十二辰代表的动物来考察,具有五行之气的动物是按照五行的性质相胜相克的观点,就更不符合事实了。

凡万物相刻贼,含血之虫则相服,至于相啖食者,自以齿牙顿利,筋力优劣,动作巧便,气势勇桀。若人之在世,势不与适,力不均等,自相胜服。以力相服,则以刃相贼矣。夫人以刃相贼,犹物以齿角爪牙相触刺也。力强角利,势烈牙长,则能胜;气微爪短,诛胆小距顿,则服畏也。人有勇怯,故战有胜负,胜者未必受金气,负者未必得木精也。孔子畏阳虎,却行流汗,阳虎未必色白,孔子未必面青也。鹰之击鸠雀,鸮之啄鹄雁,未必鹰鸮生于南方,而鸠雀鹄雁产于西方也,自是筋力勇怯相胜服也。

大凡万物相互克制伤害,有血的动物相互取胜制服,至于那些相互吞食的动物,则是由牙齿的顿与利,筋骨体力的优与劣,动作的灵巧,气势的勇猛决定的。像人在社会上,势力不相当,力量不均等,自然会相互取胜制服。以力量相互征服,就会用刀相互伤害。人用刀相互伤害,就像动物用牙齿、犄角、利爪相互抵触刺杀一样。力量大犄角利,气势猛牙齿长,就能取胜;力气小爪子短,胆子小爪子钝,只好畏惧屈服。人有的勇敢有的怯懦,所以打仗有的胜利有的失败,胜利者未必禀受了金气,失败者也未必承受了木气。孔子害怕阳虎,见到他就汗流浃背倒退着走,阳虎未必脸白,孔子也未必脸青。老鹰攻击斑鸠小鸟,鸱鸮啄食天鹅大雁,未必老鹰鸱鸮生在南方,而斑鸠小鸟天鹅大雁产自西方,这是筋骨气力、勇敢怯懦相互取胜制服的结果。

一堂之上,必有论者;一乡之中,必有讼者。讼必有曲直,论必有是非,非而曲者为负,是而直者为胜。亦或辩口利舌,辞喻横出为胜;或诎弱缀跲,蹥蹇不比者为负。以舌论讼,犹以剑戟斗也。利剑长戟,手足健疾者胜;顿刀短矛,手足缓留者负。夫物之相胜,或以筋力,或以气势,或以巧便。小有气势,口足有便,则能以小而制大;大无骨力,角翼不劲,则以大而服小。鹊食猬皮,博劳食蛇,猬、蛇不便也。蚊虻之力,不如牛马,牛马困于蚊虻,蚊虻乃有势也。鹿之角,足以触犬;猕猴之手,足以搏鼠。然而鹿制于犬,猕猴服于鼠,角爪不利也。故十围之牛,为牧竖所驱;长仞之象,为越僮所钩,无便故也。故夫得其便也,则以小能胜大;无其便也,则以强服于羸也。

在一间正房里,必定有争论的人;在一乡当中,必定有打官司的人。打官司肯定有曲直,争论一定有对错,错了而理亏的人为败,对了且理直的人为胜。也可能因为能言善辩伶牙俐齿,言辞清楚流畅而取胜;有的却因为言语无力,说话结巴不连贯而失败。以口舌争论或打官司,就像用剑戟打仗一样。拿着利剑长戟,手脚强健敏捷者会取胜;拿着钝刀短矛,手脚迟缓者就会失败。万物相互制胜,有的凭筋骨力量,有的靠勇气声势,有的靠机巧敏捷。小动物有气势,齿尖爪利,就能以小制大;大动物没有力量,犄角和翅膀不够强劲,只好顺服小的。喜鹊能吃掉刺猬的皮,伯劳能捕食蛇,是因为刺猬和蛇不敏捷。蚊虻的力量,不如牛马,牛马却被蚊虻困扰,是因为蚊虻有气势。鹿的犄角,足以触伤犬;猕猴的指爪,足以抓住老鼠。然而鹿却被犬制服,猕猴却被老鼠制服,是因为它们的犄角和指爪不锋利。所以十围大的牛,为牧童所驱赶;一仞长的象,为越族儿童所管制,是因为它们身体不灵活的缘故。因此有了灵便的身体,就能够以小胜大;没有灵便的身体,即便强壮也会屈服于瘦弱的。

注释▾

故:有意地,有意识地。偶:偶然地。之:《太平御览》卷九百一十一引《论衡》文作“生”,疑“之”为“生”字之误。下句“之”字亦同。虮虱:虱子。虮,虱子卵。因:凭借。产:繁殖。传:据文例,疑为“或”字之误。“天地为炉”几句:参见贾谊《鵩鸟赋》。原文作“天地为炉,造化为工,阴阳为炭,万物为铜”。造化,化育万物的大自然。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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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▾

儒者论曰:“天地故生人〔1〕。”此言妄也。夫天地合气,人偶自生也〔2〕;犹夫妇合气,子则自生也。夫妇合气,非当时欲得生子,情欲动而合,合而生子矣。且夫妇不故生子,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。然则人生于天地也,犹鱼之于渊〔3〕,虮虱之于人也〔4〕。因气而生〔5〕,种类相产〔6〕,万物生天地之间,皆一实也。

传曰〔1〕:“天地不故生人,人偶自生。若此,论事者何故云‘天地为炉,万物为铜,阴阳为火,造化为工’乎〔2〕?案陶冶者之用火烁铜燔器〔3〕,故为之也;而云天地不故生人,人偶自生耳,可谓陶冶者不故为器,而器偶自成乎?夫比不应事〔4〕,未可谓喻〔5〕;文不称实,未可谓是也。”

曰〔1〕:是喻人禀气不能纯一〔2〕,若烁铜之下形〔3〕,燔器之得火也,非谓天地生人与陶冶同也。兴喻〔4〕,人皆引人事。人事有体,不可断绝。以目视头,头不得不动;以手相足〔5〕,足不得不摇。目与头同形,手与足同体。今夫陶冶者,初埏埴作器〔6〕,必模范为形〔7〕,故作之也;燃炭生火,必调和炉灶,故为之也。及铜烁不能皆成,器燔不能尽善,不能故生也。夫天不能故生人,则其生万物,亦不能故也。天地合气,物偶自生矣。夫耕耘播种〔8〕,故为之也;及其成与不熟,偶自然也。何以验之?如天故生万物,当令其相亲爱,不当令之相贼害也。

或曰:“五行之气,天生万物。以万物含五行之气,五行之气更相贼害〔1〕。”

曰:天自当以一行之气生万物〔1〕,令之相亲爱,不当令五行之气反使相贼害也。

或曰:欲为之用,故令相贼害;贼害相成也〔1〕。故天用五行之气生万物,人用万物作万事。不能相制,不能相使,不相贼害,不成为用。金不贼木,木不成用;火不烁金,金不成器,故诸物相贼相利〔2〕。含血之虫〔3〕,相胜服、相啮噬、相啖食者〔4〕,皆五行气使之然也。

曰:天生万物,欲令相为用,不得不相贼害也,则生虎狼、蝮蛇及蜂虿之虫〔1〕,皆贼害人,天又欲使人为之用邪?且一人之身,含五行之气,故一人之行,有五常之操〔2〕。五常,五常之道也。五藏在内〔3〕,五行气俱〔4〕。如论者之言,含血之虫,怀五行之气,辄相贼害;一人之身,胸怀五藏,自相贼也?一人之操,行义之心〔5〕,自相害也?且五行之气相贼害,含血之虫相胜服,其验何在?

曰:寅,木也〔1〕,其禽虎也〔2〕。戌,土也,其禽犬也。丑、未,亦土也,丑禽牛,未禽羊也。木胜土,故犬与牛羊为虎所服也。亥,水也,其禽豕也。巳,火也,其禽蛇也。子亦水也,其禽鼠也。午亦火也,其禽马也。水胜火,故豕食蛇;火为水所害,故马食鼠屎而腹胀。

曰:审如论者之言〔1〕,含血之虫,亦有不相胜之效。午,马也。子,鼠也。酉,鸡也。卯,兔也。水胜火,鼠何不逐马?金胜木,鸡何不啄兔?亥,豕也。未,羊也。丑,牛也。土胜水,牛羊何不杀豕?巳,蛇也。申,猴也。火胜金,蛇何不食猕猴〔2〕?猕猴者,畏鼠也。啮猕猴者,犬也。鼠,水。猕猴,金也。水不胜金,猕猴何故畏鼠也?戌,土也。申,猴也。土不胜金,猴何故畏犬?

东方,木也,其星仓龙也〔1〕。西方,金也,其星白虎也〔2〕。南方,火也,其星朱鸟也〔3〕。北方,水也,其星玄武也〔4〕。天有四星之精〔5〕,降生四兽之体〔6〕,含血之虫,以四兽为长。四兽含五行之气最较著〔7〕。案龙虎交不相贼〔8〕,鸟龟会不相害〔9〕。以四兽验之,以十二辰之禽效之〔10〕,五行之虫以气性相刻〔11〕,则尤不相应。

凡万物相刻贼,含血之虫则相服〔1〕,至于相啖食者,自以齿牙顿利〔2〕,筋力优劣,动作巧便〔3〕,气势勇桀〔4〕。若人之在世,势不与适〔5〕,力不均等,自相胜服。以力相服,则以刃相贼矣。夫人以刃相贼,犹物以齿角爪牙相触刺也〔6〕。力强角利,势烈牙长〔7〕,则能胜;气微爪短,诛胆小距顿〔8〕,则服畏也。人有勇怯,故战有胜负,胜者未必受金气,负者未必得木精也。孔子畏阳虎〔9〕,却行流汗〔10〕,阳虎未必色白〔11〕,孔子未必面青也。鹰之击鸠雀,鸮之啄鹄雁〔12〕,未必鹰鸮生于南方,而鸠雀鹄雁产于西方也,自是筋力勇怯相胜服也。

一堂之上〔1〕,必有论者〔2〕;一乡之中,必有讼者〔3〕。讼必有曲直,论必有是非,非而曲者为负,是而直者为胜。亦或辩口利舌〔4〕,辞喻横出为胜〔5〕;或诎弱缀跲〔6〕,蹥蹇不比者为负〔7〕。以舌论讼〔8〕,犹以剑戟斗也。利剑长戟,手足健疾者胜〔9〕;顿刀短矛,手足缓留者负〔10〕。夫物之相胜,或以筋力,或以气势,或以巧便。小有气势,口足有便,则能以小而制大;大无骨力,角翼不劲,则以大而服小。鹊食猬皮〔11〕,博劳食蛇〔12〕,猬、蛇不便也。蚊虻之力〔13〕,不如牛马,牛马困于蚊虻,蚊虻乃有势也。鹿之角,足以触犬〔14〕;猕猴之手,足以搏鼠〔15〕。然而鹿制于犬,猕猴服于鼠,角爪不利也。故十围之牛〔16〕,为牧竖所驱〔17〕;长仞之象〔18〕,为越僮所钩〔19〕,无便故也。故夫得其便也,则以小能胜大;无其便也,则以强服于羸也〔20〕。

注释▾

〔1〕 故:有意地,有意识地。

〔2〕 偶:偶然地。

〔3〕 之:《太平御览》卷九百一十一引《论衡》文作“生”,疑“之”为“生”字之误。下句“之”字亦同。

〔4〕 虮虱:虱子。虮,虱子卵。

〔5〕 因:凭借。

〔6〕 产:繁殖。

〔1〕 传:据文例,疑为“或”字之误。

〔2〕 “天地为炉”几句:参见贾谊《鵩鸟赋》。原文作“天地为炉,造化为工,阴阳为炭,万物为铜”。造化,化育万物的大自然。

〔3〕 用火烁铜燔器:用火铸造铜器烧制陶器。烁,通“铄”,销毁,熔化。燔,焚烧。

应:符合

〔4〕 比:比喻,打比方

〔5〕 喻:明白,清楚。

〔1〕 曰:本篇凡用“曰”字开始的段落都是王充的议论。

喻:说明

〔2〕 是:指上面的比喻

〔3〕 下形:熔化铜注入模子。下,入。形,通“型”,铸造器物用的模子。

〔4〕 兴喻:打比方。

〔5〕 相:看,这里指测量。

〔6〕 埏埴作器:调和黏土制作器物。埏,以水和土。埴,黏土。

〔7〕 模范:制造器物的模型。

〔8〕 耕耘:犁地除草。泛指农耕之事。耘,除草。

贼害:指五行间相胜、相克的关系,即水胜火,火胜金,金胜木,木胜土,土胜水

〔1〕 更:轮流

〔1〕 一行之气:指五行之气中的任何一种气。

〔1〕 相成:互相依存,互相成全。

〔2〕 相贼相利:万物相互克制的原理为人所用,从而产生有利于人的结果。

〔3〕 含血之虫:泛指各种动物。

〔4〕 胜服:取胜,制服。啮噬(niè shì):咬。啖(dàn)食:吃,吞食。

〔1〕 蝮蛇:毒蛇。蜂虿(chài):泛指有毒刺的螫虫。虿,蝎子一类的毒虫。

〔2〕 五常:指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五种道德规范,汉儒把五常与五行相配,认为仁属木,智属火,信属土,义属金,礼属水。

〔3〕 五藏:指人体内心、肝、脾、肺、肾五个脏器。藏,同“脏”。

〔4〕 五行气俱:指人体具备五行之气,肝属木,心属火,脾属土,肺属金,肾属水。

〔5〕 行义之心:据文意,疑“行”为“仁”字之讹,形近而误。

〔1〕 “曰”几句:按照阴阳五行的说法,十二地支分别配属于五行,寅、卯属木,巳、午属火,辰、未、戌、丑属土,申、酉属金,亥、子属水。参见《淮南子·天文训》。按文例,“曰”前脱一“或”字。

虎:汉代把十二地支分别配属十二种动物,即子鼠、丑牛、寅虎、卯兔、辰龙、巳蛇、午马、未羊、申猴、酉鸡、戌狗、亥猪。这种完整的配属,在现有文献中最早见于本篇。关于龙,参见本书《言毒篇》:“辰为龙,巳为蛇。”

〔2〕 禽:这里指动物

〔1〕 审:果真,的确。

〔2〕 猕猴:猴类的一种,面赤色,毛灰褐,臀部有红色臀疣。

〔1〕 仓龙:即苍龙。仓,通“苍”,青色。按阴阳五行的说法,五色与五方相配属,青色属东方,赤色属南方,黄色属中央,白色属西方,黑色属北方。古代星象家将二十八宿分为四宫,又称“四象”,东方七宿合称为苍龙,即角、亢、氐、房、心、尾、箕七宿。古人将此七宿想象连线成龙形,阴阳五行家配以青色,故名。古代春分前后的黄昏,苍龙七宿正在东方,故又称“东方七宿”、东宫苍龙。

〔2〕 白虎:二十八宿中西方七宿的合称,即奎、娄、胃、昴、毕、觜、参七宿。古人将此七宿想象连线成虎形,以西方为白色,故名。

〔3〕 朱鸟:亦称“朱雀”,二十八宿中南方七宿的合称,即井、鬼、柳、星、张、翼、轸七宿。古人将此七宿想象连线似鸟形,以南方为赤色,故名。

〔4〕 玄武:二十八宿中北方七宿之总称,即斗、牛、女、虚、危、室、壁七宿。古人将此七宿想象连线似龟形而得名。以其位在北方,因而称玄,因龟身有鳞甲,故而名武。

〔5〕 四星之精:指苍龙、白虎、朱鸟、玄武施放出来的气。

〔6〕 四兽:指龙、虎、鸟、龟四种动物。

〔7〕 较著:明显。

〔8〕 交:相遇。

〔9〕 会:相会,遇到。

〔10〕 十二辰:即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戌、亥十二地支,古人用来记年、月、日、时,称为“十二辰”。

刻:克,制服

〔11〕 气性:五行之气的性质

〔1〕 含血之虫则相服:据文例,疑“服”前脱一“胜”字。

利:锋利

〔2〕 顿:通“钝”

〔3〕 巧便:敏捷,灵巧。

〔4〕 勇桀:勇猛,凶悍。

〔5〕 适:通“敌”,匹敌,相当。

〔6〕 触刺:抵触刺杀。

〔7〕 烈:猛。

〔8〕 诛胆小距顿:据文意,疑“诛”字为衍文。距,公鸡、雄雉等脚上跖骨后上方突出像脚趾的部分,中有硬骨,外包角质,打斗时可做武器。这里泛指脚爪。

〔9〕 阳虎:又称阳货,春秋时鲁国季孙氏家臣。

〔10〕 却行:倒退着走,表示对人恭敬。

〔11〕 色白:按照阴阳五行的说法,白色属金,青色属木。金克木,则青畏白。

〔12〕 鸮:猫头鹰。鹄(hú):通称天鹅。通常羽毛洁白,亦有黄、红者。

〔1〕 堂:正房。

〔2〕 论:争论。

〔3〕 讼:诉讼,打官司。

〔4〕 辩口利舌:能言善辩,伶牙俐齿。

〔5〕 横出:充分表露,流畅。

〔6〕 诎弱:言辞软弱无力。缀跲(jiá):跌倒,比喻辩论时突遭窒碍。

不比:语言不连贯

〔7〕 蹥蹇:亦作“连蹇”,口吃貌

〔8〕 以舌论讼:据文例,疑“舌”前脱“口”字。

〔9〕 健疾:强健敏捷。

〔10〕 缓留:缓慢迟滞。留,迟。

〔11〕 猬:刺猬。

〔12〕 博劳:即伯劳,一种小型鸟类,性凶猛。

〔13〕 蚊虻:亦指蚊子。一种危害牲畜的虫类。以口尖利器刺入牛马等皮肤,使之流血,并产卵其中。

〔14〕 触:抵触,触伤。

〔15〕 搏:抓,争斗。

〔16〕 十围之牛:底本“围”作“年”字,《太平御览》卷八百九十九引《论衡》作“围”,据改。围,计量周长的约略单位。旧说尺寸长短不一,现多指两手或两臂之间合拱的长度。

〔17〕 牧竖:牧牛羊的童子。

〔18〕 仞:古代计量单位,古代以八尺或七尺为一仞。

僮:同“童”

钩:管制,约束

〔19〕 越:古代南方少数民族的统称

〔20〕 羸:瘦弱,弱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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