异虚篇第十八

题解

本篇意在驳斥两汉时流行的灾异之说。在汉儒的灾异观念中,当君主行为有失道之处时,上天便会降下灾异以告诫君主,若君主不改,上天便会降下祸败;但若君主修己行善,不但可以避免后续祸败的降临,甚至可以转祸为福。王充针对汉儒此说列举出十条事例予以反驳,指出儒生对于每一件事、每种灾异都“吉凶异议”,存在吉和凶两种解说,“议驳不同”自相矛盾。王充认为异象所代表的祸福实际上是很难被探知的,而那些将异象全部归于灾异的说法均是“俗之虚言”,就是因为殷高宗时缺乏具有高深智慧的人,因此对于桑榖生于朝一事就只有将其视为灾异的庸俗解释,致使谬论“传世不绝,转祸为福之言,到今不实”。

王充在批驳汉儒推崇的议论的同时,也提出了自己对于灾异的认识。王充认为人之生死、国之存亡均有命期,而在命期之末便会出现预示着衰亡的灾异,而且“征已见,虽五圣十贤相与却之,终不能消”。灾异确实是一种预示吉凶的征兆,但不是上天意志的产物,而且一旦出现便不可逆转,所以说“人之死生,在于命之夭寿,不在行之善恶;国之存亡,在期之长短,不在于政之得失”。

王充在否定了以天有意识为前提的灾异论的同时,对于个人与国家命运的解释又陷入了命定论之中。

殷高宗之时,桑榖俱生于朝,七日而大拱。高宗召其相而问之,相曰:“吾虽知之,弗能言也。”问祖己,祖己曰:“夫桑榖者,野草也,而生于朝,意朝亡乎!”高宗恐骇,侧身而行道,思索先王之政,明养老之义,兴灭国,继绝世,举佚民。桑榖亡。三年之后,诸侯以译来朝者六国,遂享百年之福。高宗,贤君也,而感桑榖生,而问祖己,行祖己之言,修政改行。桑榖之妖亡,诸侯朝而年长久。修善之义笃,故瑞应之福渥。此虚言也。

殷高宗的时候,桑树榖树同时出生在朝廷上,七天就长成两手合围那么粗。高宗把他的辅官叫来询问,辅官说:“虽然我知道原因,但不能说。”又问祖己,祖己说:“桑树榖树,是在野外生长的植物,现在长在朝廷上,恐怕朝廷要灭亡了吧!”高宗恐惧害怕,就侧着身体走路,思考求索前代圣王的治国之道,讲求敬养老人的道理,复兴已经灭亡的国家,将已经断亡的先王世系再次接续下去,起用遁世隐居的人。桑树榖树就消失了。三年之后,诸侯通过翻译来朝拜的有六国,高祖于是享受了百岁寿命的福分。高宗,是贤明的君主,能感悟到桑树榖树出生在朝廷的异象,而去询问祖己,采用祖己的话,改善政治措施,修养操行。桑树榖树出现的异象就消失了,诸侯来朝的时间长久。养己从善之心真诚不二,所以吉兆应验的福分也多。这是虚妄的话。

祖己之言,朝当亡哉!夫朝之当亡,犹人当死。人欲死,怪出;国欲亡,期尽。人死命终,死不复生,亡不复存。祖己之言政,何益于不亡?高宗之修行,何益于除祸?夫家人见凶修善,不能得吉;高宗见妖改政,安能除祸?除祸且不能,况能招致六国,延期至百年乎!故人之死生,在于命之夭寿,不在行之善恶;国之存亡,在期之长短,不在于政之得失。案祖己之占,桑榖为亡之妖,亡象已见,虽修孝行,其何益哉!何以效之?

按照祖己的说法,商朝应该灭亡了吧!王朝该当灭亡,就像人该要死一样。人将要死,怪异的现象就会产生;王朝将要灭亡,期数已到尽头。人死与国运消亡,死了就不能复活,灭亡就不再存在。祖己说到改善政治,对于避免商朝灭亡有什么帮助呢?高宗修养操行,对于消除祸患有什么帮助呢?老百姓见到凶兆就培养善行,不可能得到吉祥;高宗见到灾异改善政治,又怎么能消除灾祸呢?灾祸尚且不能消除,何况是招来六国朝拜,延长寿命到百岁呢!所以人的死生,在于寿命的短长,不在于行为的好坏;国家的存亡,在于国运期数的长短,不在于政治得失。考察祖己的预测,桑树榖树是王朝要灭亡的凶兆,凶兆已经显现,即便培养好的操行,又有什么用呢!又用什么来证明呢?

鲁昭公之时,鸜鹆来巢。师己采文、成之世童谣之语,有鸜鹆之言,见今有来巢之验,则占谓之凶。其后昭公为季氏所逐,出于齐,国果空虚,都有虚验。故野鸟来巢,师己处之,祸意如占。使昭公闻师己之言,修行改政为善,居高宗之操,终不能消。何则?鸜鹆之谣已兆,出奔之祸已成也。鸜鹆之兆,已出于文、成之世矣。根生,叶安得不茂?源发,流安得不广?此尚为近,未足以言之。

鲁昭公的时候,八哥鸟来鲁国筑巢。师己取鲁文公、成公时候的童谣中的话,其中有关于八哥的说法,看到现在有八哥来筑巢的应验,就预测说它是凶兆。之后鲁昭公被季氏驱逐,出走齐国,国家果然空虚,都城应验了童谣变为废墟。所以八哥来筑巢,师己做出判断,灾祸最终和他的预测一样。假使鲁昭公听到师己的话,修养操行改良政治,具备了殷高宗的操行,最终也不能消除灾祸。为什么呢?八哥的童谣已经预示,出逃的灾祸已经形成。八哥的征兆,已经在鲁文公、成公的时候出现了。根已经长出,叶子怎么能不茂盛?水源已经开出,水流怎么会不广阔?这件事预言和应验的时间相隔还太近,不足以说明道理。

夏将衰也,二龙战于庭,吐漦而去,夏王椟而藏之。夏亡,传于殷;殷亡,传于周,皆莫之发。至厉王之时,发而视之,漦流于庭,化为玄鼋,走入后宫,与妇人交,遂生褒姒。褒姒归周,幽王惑乱,国遂灭亡。幽、厉王之去夏世,以为千数岁,二龙战时,幽、厉、褒姒等未为人也。周亡之妖,已出久矣。妖出,祸安得不就?瑞见,福安得不至?若二龙战时言曰:“余,褒之二君也。”是则褒姒当生之验也。龙称褒,褒姒不得不生,生则幽王不得不恶,恶则国不得不亡。征已见,虽五圣十贤相与却之,终不能消。善恶同实:善祥出,国必兴;恶祥见,朝必亡。谓恶异可以善行除,是谓善瑞可以恶政灭也。

夏朝末年,有两条龙在宫廷里争斗,吐出涎水就消失了,夏王就用匣子装了涎水收藏起来。夏朝灭亡后,传给殷朝;殷朝灭亡后,传给周朝,都没有打开。到周厉王的时候,打开匣子看,龙涎流到宫廷的地上,变成一只黑鳖,进入后宫,和妇人交配,于是生下了褒姒。褒姒嫁给周王,幽王因此迷惑昏乱,国家于是灭亡。幽王、厉王距离夏朝,已经有一千多年了,二龙争斗的时候,周幽王、周厉王、褒姒等还没有出生。周将灭亡的凶兆,已经出现很久了。凶兆出现,灾祸怎能不形成?祥瑞出现,福分怎能不到来?如同二龙争斗时所说:“我们是褒国的二位先君。”那就是褒姒应该出生的预兆。龙说是褒国的君主,所以褒姒不得不出生,褒姒出生则周幽王不得不作恶,作恶则国家就不得不灭亡。灭亡的征兆已经显现,即便有众多圣贤共同来阻止灾祸,最终也不能消除。善恶有着同样的实际情况:吉兆出现,国家必定兴盛;凶兆出现,王朝必定灭亡。说凶兆可以用善行除去,这等于说吉兆可以用恶政来灭除一样。

河源出于昆仑,其流播于九河。使尧、禹却以善政,终不能还者,水势当然,人事不能禁也。河源不可禁,二龙不可除,则桑榖不可却也。王命之当兴也,犹春气之当为夏也。其当亡也,犹秋气之当为冬也。见春之微叶,知夏有茎叶;睹秋之零实,知冬之枯萃。桑榖之生,其犹春叶秋实也,必然犹验之。今详修政改行,何能除之?夫以周亡之祥见于夏时,又何以知桑榖之生,不为纣亡出乎?或时祖己言之,信野草之占,失远近之实。高宗问祖己之后,侧身行道,六国诸侯偶朝而至。高宗之命,自长未终,则谓起桑榖之问,改政修行,享百年之福矣。夫桑榖之生,殆为纣出,亦或时吉而不凶,故殷朝不亡,高宗寿长。祖己信野草之占,谓之当亡之征。

黄河发源于昆仑山,它的支流分散到九条河道。即使尧、舜用他们善政来使河水倒流,最终也不能返回,这是因为水的流势自然如此,人的努力是不能阻止的。黄河的源头不能堵住,二龙不可能消除,那么桑树榖树的出现也不可避免。王朝的命数该当兴旺,就像春天的气候必然发展为夏天一样。王朝的命数该当衰亡,就像秋天的气候必然发展为冬天一样。看见春天发出的嫩芽,就知道夏天会长出茎叶;看到秋天凋落的果实,就知道冬天会枯萎。桑树榖树的生长,就像春天发芽和秋天结果一样,是必然要应验的。如今即使审慎地修养德政改善操行,又怎么能消除呢?以周朝灭亡的预兆出现在夏朝来看,又怎么知道桑树榖树的生长,不是为商纣的灭亡而出现的呢?或许祖己说的话,是相信了野生植物生于朝廷是王朝要灭亡的征兆,但在时间的远近上搞错了。高宗问了祖己之后,侧着身子走路,六国的诸侯碰巧来朝拜。高宗的寿命,本来就长还没到尽头,就说成是因为问了桑树榖树的事情,修养德政改善操行,享受百年的福分。桑树榖树的生长,大概是为预示殷纣王要灭亡而出现的吧,也或许吉利而不凶险,所以殷朝没有灭亡,高宗寿命绵长。祖己相信了野生植物生于朝廷是王朝要灭亡的征兆,就把它说成是殷朝该灭亡的预兆。

汉孝武皇帝之时,获白麟,戴两角而共觝,使谒者终军议之。军曰:“夫野兽而共一角,象天下合同为一也。”麒麟,野兽也;桑榖,野草也,俱为野物,兽、草何别?终军谓兽为吉,祖己谓野草为凶。高宗祭成汤之庙,有蜚雉升鼎而雊。祖己以为远人将有来者,说《尚书》家谓雉凶,议驳不同。且从祖己之言,雉来吉也。雉伏于野草之中,草覆野鸟之形,若民人处草庐之中,可谓其人吉而庐凶乎?民人入都,不谓之凶,野草生朝,何故不吉?雉则民人之类。如谓含血者吉,长狄来至,是吉也,何故谓之凶?如以从夷狄来者不吉,介葛卢来朝,是凶也。如以草木者为凶,朱草、蓂荚出,是不吉也。朱草、蓂荚,皆草也,宜生于野,而生于朝,是为不吉,何故谓之瑞?一野之物,来至或出,吉凶异议。朱草、蓂荚善草,故为吉,则是以善恶为吉凶,不以都野为好丑也。周时天下太平,越尝献雉于周公,高宗得之而吉。雉亦草野之物,何以为吉?如以雉所分有似于士,则麏亦仍有似君子,公孙术得白鹿,占何以凶?然则雉之吉凶未可知,则夫桑榖之善恶未可验也。桑榖或善物,象远方之士,将皆立于高宗之庙,故高宗获吉福,享长久也。

汉武帝的时候,捕获了一只白色的麒麟,头上长着两个角,两个角的角尖连在一起,就让谒者终军讨论这件事。终军说:“野兽的两角并成一角,象征着天下合而为一。”麒麟,是野兽;桑树榖树,是野生植物,都是野生的,兽与植物有什么区别呢?终军说野兽是吉兆,祖己说野生植物是凶兆。殷高宗祭祀成汤的宗庙,有野鸡飞到鼎上鸣叫。祖己认为将有远方的使者来朝贡,解说《尚书》的人则认为野鸡不吉利,议论驳杂不一。而且按照祖己的说法,野鸡飞来是吉利的。野鸡趴在野草里,草覆盖野鸡的身体,就像人们住在草庐里一样,能说人吉利而草庐凶险吗?人们进入都城,不说是凶兆,野生植物生长在朝廷上,为什么就不吉利?野鸡是和人同类的。如果说有血气的吉利,那么长狄到来,就该是吉兆,为什么把它说成是凶兆呢?如果认为从夷狄地方来的人不吉利,那介国葛卢来朝见,就是凶兆了。如果把草木当作凶兆,那朱草、蓂荚长出,就是不吉利的。朱草、蓂荚,都是植物,应该生在野外,却长在朝廷中,这应该是不吉利的,为什么说是祥瑞?同样是野生的东西,或到来或长出,却有吉凶两种不同的议论。如果说朱草、蓂荚是善草,所以吉利,那就是以善恶为标准来划分凶吉,而不是以生在都城或野外来区分好坏。周朝时天下太平,越尝国进献野鸡给周公,认为得到野鸡是吉祥的。野鸡也是野草中的东西,为什么就是吉祥的?如果认为野鸡耿直有点类似君子,那么獐子也有类似君子处,公孙述得到白鹿,占测为什么认为是凶兆呢?这样看来野鸡的吉凶不能知道,那么桑树榖树的善恶也不能证明。桑树榖树或许是好的,象征远方的士人,都将要站立在殷高宗的朝廷上,所以殷高宗得到吉祥福分,享国长久。

说灾异之家,以为天有灾异者,所以谴告王者,信也。夫王者有过,异见于国;不改,灾见草本;不改,灾见于五谷;不改,灾至身。《左氏春秋传》曰:“国之将亡,鲜不五稔。”灾见于五谷,五谷安得熟?不熟,将亡之征。灾亦有且亡五谷不熟之应。天不熟,或为灾,或为福。祸福之实未可知,桑榖之言安可审?论说之家著于书记者皆云:“天雨谷者凶。”书传曰:“苍颉作书,天雨谷,鬼夜哭。”此方凶恶之应和者。天何用成谷之道,从天降而和,且犹谓之善,况所成之谷从雨下乎?极论订之,何以为凶?夫阴阳和则谷稼成,不则被灾害。阴阳和者,谷之道也,何以谓之凶?丝成帛,缕成布。赐人丝缕,犹为重厚,况遗人以成帛与织布乎?夫丝缕犹阴阳,帛布犹成谷也。赐人帛,不谓之恶,天与之谷,何故谓之凶?夫雨谷吉凶未可定,桑榖之言未可知也。

解说灾异的人,认为天之所以降下灾异,是用来谴责警告王者,这是可信的。君王有错误,灾异就在国中显现;不改正错误,灾害就显现在草木上;再不改正,灾害就显现在庄稼上;还不改正,灾害就要祸及君王自身。《左氏春秋传》说:“国家将要灭亡,少有不超过五个年成的。”灾害出现在庄稼上,庄稼怎么能成熟呢?庄稼不成熟,是国家将要灭亡的征兆。可是灾异又有以庄稼成熟作为国家将亡征兆的例子。庄稼成熟,有时是凶兆,有时是吉兆。是祸是福的结果难以知道,关于桑树榖树的说法又怎么能清楚呢?著书立说的人在书上都写道:“天降下谷子是凶兆。”书传上说:“苍颉创造文字,上天降下谷子,鬼在夜里哭泣。”这正是凶兆与坏事的一种感应。上天根据庄稼生长的规律,从天降下风雨作为对人事的应和,尚且还说它是吉兆,何况现成的谷物随雨而降呢?追根究底地考查一下,凭什么说是凶兆?阴阳和谐风调雨顺庄稼就成熟,否则就遭受灾害。阴阳和谐,是庄稼生长之道,凭什么说是凶兆?丝织成帛,麻线织成布。送给人丝和线,尚且被认为情谊厚重,何况是给人织好的绢帛和麻布呢?丝与线就如同阴与阳,绢帛和麻布就好比成熟的谷子。送人绢帛,不说它是坏事,上天赐予谷子,为什么要说它是凶兆呢?上天降下谷子的吉凶不能够判断,桑树榖树吉凶的说法也不能知晓。

周之时,天下太平,人来献畅草。畅草亦草野之物也,与彼桑榖何异?如以夷狄献之则为吉,使畅草生于周家,肯谓之善乎?夫畅草可以炽酿,芬香畅达者,将祭,灌畅降神。设自生于周朝,与嘉禾、朱草、蓂荚之类不殊矣。然则桑亦食蚕,蚕为丝,丝为帛,帛为衣,衣以入宗庙为朝服,与畅无异,何以谓之凶?

周朝的时候,天下太平,倭人来进献畅草。畅草也是野生植物之类,和那些桑树榖树有什么区别?如果认为夷狄进献的就是吉利的,那么假如畅草生长在周王的朝廷上,能说它是不吉利的吗?畅草可以造酒,让酒香气四溢,祭祀的时候,把香酒浇在地上求神降临。假如畅草本来生长在周朝,就与嘉禾、朱草、蓂荚之类没有区别了。那么桑叶可以喂蚕,蚕吐丝,丝织成绢帛,绢帛制成衣服,穿着走进宗庙成为朝服,这与畅草造酒用来祭祀没有区别,为什么说是凶兆呢?

卫献公太子至灵台,蛇绕左轮。御者曰:“太子下拜。吾闻国君之子,蛇绕车轮左者速得国。”太子遂不下,反乎舍。御人见太子,太子曰:“吾闻为人子者,尽和顺于君,不行私欲,共严承令,不逆君安。今吾得国,是君失安也。见国之利而忘君安,非子道也。得国而拜,其非君欲。废子道者不孝,逆君欲则不忠,而欲我行之,殆吾欲国之危明也。”投殿将死,其御止之,不能禁,遂伏剑而死。夫蛇绕左轮,审为太子速得国,太子宜不死,献公宜疾薨。今献公不死,太子伏剑,御者之占,俗之虚言也。或时蛇为太子将死之妖,御者信俗之占,故失吉凶之实。夫桑榖之生,与蛇绕左轮相似类也。蛇至实凶,御者以为吉。桑榖实吉,祖己以为凶。

卫献公太子去灵台,蛇绕住他车子的左轮。驾车人说:“太子赶快下车跪拜。我听说国君的儿子,车子的左轮被蛇绕住的会很快得到国家。”太子不下车,返回了住处。驾车人拜见太子,太子说:“我听说做太子的,应该尽力亲近顺从国君,不寻求私利,恭敬庄重地接受命令,不扰乱君主的安宁。现在我要是得到国家,这就使国君失去了安宁。只看见得到国家的好处而忘记了使国君安宁,不是做儿子的道义。为了得到国家而下拜,大概不是君主希望的事情。废弃了做儿子的道义是不孝,违背了君主的希望则不忠,你却想要我干这事,大概是希望我们国家发生的危险表现得更明显吧。”于是拔剑自杀,驾车人阻止他,没有拦住,于是用剑自刎而死。蛇绕住左车轮,如果确实是太子能很快得到国家的预兆,太子就不该死,卫献公却该快点死去。现在卫献公没有死,太子拔剑自刎,驾车人的预测,只是相信了世俗的说法。或许蛇是太子将死的凶兆,驾车人相信了世俗的预言,所以弄错了吉凶的真实情况。桑树榖树生长在朝廷上,与蛇绕住了左车轮相类似。蛇的到来实际是凶兆,驾车人以为是吉兆。桑树榖树的生长实际是吉兆,祖己却认为是凶兆。

禹南济于江,有黄龙负舟。舟中之人五色无主。禹乃嘻笑而称曰:“我受命于天,竭力以劳万民。生,寄也;死,归也,何足以滑和,视龙犹蝘蜓也。”龙去而亡。案古今龙至皆为吉,而禹独谓黄龙凶者,见其负舟,舟中之人恐也。夫以桑榖比于龙,吉凶虽反,盖相似。野草生于朝,尚为不吉,殆有若黄龙负舟之异,故为吉而殷朝不亡。

大禹南渡长江,看见黄龙驮着一条船。船上的人神色不定仓皇失措,禹却神态自若地笑着说:“我从天上接受了天命,尽力为百姓操劳。活着,是寄居在外;死了,就像回到家里,有什么值得惊慌的,我看龙就是蝘蜓。”于是龙离开消失了。考察从古到今龙的到来都是吉兆,而唯独禹说黄龙是凶兆,是看见黄龙驮船,而船上的人惊恐的缘故。那桑树榖树和龙相比,吉凶的说法虽然相反,但大概类似。野生植物生长在朝廷上,如果说是不吉之兆的话,大概就同将黄龙驮船这种吉兆说成是凶兆一样,所以桑树榖树生长本来是吉兆,因而殷朝并没有灭亡。

晋文公将与楚成王战于城濮,彗星出楚,楚操其柄。以问咎犯,咎犯对曰:“以彗斗,倒之者胜。”文公梦与成王搏,成王在上,盬其脑。问咎犯,咎犯曰:“君得天而成王伏其罪,战必大胜。”文公从之,大破楚师。向令文公问庸臣,必曰:“不胜。”何则?彗星无吉,搏在上无凶也。夫桑榖之占,占为凶,犹晋当彗末、搏在下为不吉也。然而吉者,殆有若对彗、见天之诡。故高宗长久,殷朝不亡。使文公不问咎犯,咎犯不明其吉,战以大胜,世人将曰:“文公以至贤之德,破楚之无道。天虽见妖,卧有凶梦,犹灭妖消凶以获福。”殷无咎犯之异知,而有祖己信常之占,故桑榖之文,传世不绝,转祸为福之言,到今不实。

晋文公将要与楚成王在城濮交战,彗星在楚国天空中出现,彗尾朝向楚国的方向。晋文公就此询问咎犯,咎犯回答说:“用扫帚战斗,把它倒过来的人得胜。”晋文公梦见和楚成王搏斗,楚成王伏在他身上,吸食他的脑髓。又以此问咎犯,咎犯说:“国君脸朝上象征得到天的帮助,而楚成王脸朝下象征低头认罪,开战一定大胜。”晋文公听从了他的话,大败楚军。假使晋文公询问平庸的臣子,一定会说:“不能取胜。”为什么呢?彗星不吉利,搏斗时处在上方没有凶险。桑树榖树的预测,是凶兆,就像晋国处于彗星的尾端、搏斗被压在身下被认为是不吉利的一样。然而桑树穀树生长在朝廷上是吉兆,大概就像处于彗星尾端,脸朝上这种异常的征兆一样。所以殷高宗寿命长久,殷朝没有灭亡。假使晋文公没有问咎犯,或者咎犯不明白它的吉利,打仗获得大胜,世人就会说:“晋文公凭借最贤能的德行,打败了无道的楚国。上天虽然显现凶兆,睡觉又做了噩梦,还是能消除凶兆而获得福分。”殷朝没有咎犯这样有特殊智慧的人,却有祖己这样的人相信一般的占测,所以记载桑树榖树生长在朝廷上的文字,世世代代流传不绝,转祸为福的说法,直到今天也不能确定。

注释▾

桑榖俱生于朝:参见本书《无形篇》注。拱:两手合围。相:辅佐之官。祖己:商王武丁的大臣。意:表示推测的疑问副词,恐怕,大概。侧身:指倾侧身体,比喻不能安身。佚民:遁世隐居的人。译:翻译。而:通“能”。命:此指国运。家人:老百姓。见:同“现”。鸜鹆来巢:见本书《偶会篇》注。师己说:“文公成公时代的童谣说:‘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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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▾

殷高宗之时,桑榖俱生于朝〔1〕,七日而大拱〔2〕。高宗召其相而问之〔3〕,相曰:“吾虽知之,弗能言也。”问祖己〔4〕,祖己曰:“夫桑榖者,野草也,而生于朝,意朝亡乎〔5〕!”高宗恐骇,侧身而行道〔6〕,思索先王之政,明养老之义,兴灭国,继绝世,举佚民〔7〕。桑榖亡。三年之后,诸侯以译来朝者六国〔8〕,遂享百年之福。高宗,贤君也,而感桑榖生〔9〕,而问祖己,行祖己之言,修政改行。桑榖之妖亡,诸侯朝而年长久。修善之义笃,故瑞应之福渥。此虚言也。

祖己之言,朝当亡哉!夫朝之当亡,犹人当死。人欲死,怪出;国欲亡,期尽。人死命终〔1〕,死不复生,亡不复存。祖己之言政,何益于不亡?高宗之修行,何益于除祸?夫家人见凶修善〔2〕,不能得吉;高宗见妖改政,安能除祸?除祸且不能,况能招致六国,延期至百年乎!故人之死生,在于命之夭寿,不在行之善恶;国之存亡,在期之长短,不在于政之得失。案祖己之占,桑榖为亡之妖,亡象已见〔3〕,虽修孝行,其何益哉!何以效之?

鲁昭公之时,鸜鹆来巢〔1〕。师己采文、成之世童谣之语〔2〕,有鸜鹆之言,见今有来巢之验,则占谓之凶。其后昭公为季氏所逐〔3〕,出于齐,国果空虚,都有虚验〔4〕。故野鸟来巢,师己处之,祸意如占〔5〕。使昭公闻师己之言,修行改政为善,居高宗之操〔6〕,终不能消。何则?鸜鹆之谣已兆,出奔之祸已成也〔7〕。鸜鹆之兆,已出于文、成之世矣。根生,叶安得不茂?源发,流安得不广?此尚为近,未足以言之。

夏将衰也,二龙战于庭〔1〕,吐漦而去,夏王椟而藏之。夏亡,传于殷;殷亡,传于周,皆莫之发。至厉王之时〔2〕,发而视之,漦流于庭,化为玄鼋,走入后宫,与妇人交,遂生褒姒。褒姒归周〔3〕,幽王惑乱,国遂灭亡。幽、厉王之去夏世,以为千数岁〔4〕,二龙战时,幽、厉、褒姒等未为人也〔5〕。周亡之妖,已出久矣。妖出,祸安得不就〔6〕?瑞见,福安得不至?若二龙战时言曰:“余,褒之二君也。”是则褒姒当生之验也。龙称褒,褒姒不得不生,生则幽王不得不恶,恶则国不得不亡。征已见,虽五圣十贤相与却之〔7〕,终不能消。善恶同实:善祥出,国必兴;恶祥见,朝必亡。谓恶异可以善行除,是谓善瑞可以恶政灭也。

河源出于昆仑〔1〕,其流播于九河〔2〕。使尧、禹却以善政〔3〕,终不能还者,水势当然,人事不能禁也。河源不可禁,二龙不可除,则桑榖不可却也。王命之当兴也,犹春气之当为夏也。其当亡也,犹秋气之当为冬也。见春之微叶,知夏有茎叶;睹秋之零实〔4〕,知冬之枯萃〔5〕。桑榖之生,其犹春叶秋实也,必然犹验之〔6〕。今详修政改行〔7〕,何能除之?夫以周亡之祥见于夏时,又何以知桑榖之生,不为纣亡出乎?或时祖己言之〔8〕,信野草之占,失远近之实。高宗问祖己之后,侧身行道,六国诸侯偶朝而至。高宗之命,自长未终,则谓起桑榖之问〔9〕,改政修行,享百年之福矣。夫桑榖之生,殆为纣出,亦或时吉而不凶,故殷朝不亡,高宗寿长。祖己信野草之占,谓之当亡之征。

汉孝武皇帝之时,获白麟,戴两角而共觝〔1〕,使谒者终军议之〔2〕。军曰:“夫野兽而共一角,象天下合同为一也〔3〕。”麒麟,野兽也;桑榖,野草也,俱为野物,兽、草何别?终军谓兽为吉〔4〕,祖己谓野草为凶。高宗祭成汤之庙,有蜚雉升鼎而雊〔5〕。祖己以为远人将有来者〔6〕,说《尚书》家谓雉凶,议驳不同〔7〕。且从祖己之言,雉来吉也。雉伏于野草之中,草覆野鸟之形,若民人处草庐之中,可谓其人吉而庐凶乎?民人入都,不谓之凶,野草生朝,何故不吉?雉则民人之类。如谓含血者吉,长狄来至〔8〕,是吉也,何故谓之凶?如以从夷狄来者不吉,介葛卢来朝〔9〕,是凶也。如以草木者为凶,朱草、蓂荚出〔10〕,是不吉也。朱草、蓂荚,皆草也,宜生于野,而生于朝,是为不吉,何故谓之瑞?一野之物,来至或出〔11〕,吉凶异议。朱草、蓂荚善草,故为吉,则是以善恶为吉凶,不以都野为好丑也。周时天下太平,越尝献雉于周公〔12〕,高宗得之而吉〔13〕。雉亦草野之物,何以为吉?如以雉所分有似于士〔14〕,则麏亦仍有似君子〔15〕,公孙术得白鹿〔16〕,占何以凶?然则雉之吉凶未可知,则夫桑榖之善恶未可验也。桑榖或善物,象远方之士,将皆立于高宗之庙,故高宗获吉福,享长久也。

说灾异之家,以为天有灾异者,所以谴告王者〔1〕,信也。夫王者有过,异见于国;不改,灾见草本;不改,灾见于五谷;不改,灾至身。《左氏春秋传》曰〔2〕:“国之将亡,鲜不五稔〔3〕。”灾见于五谷,五谷安得熟?不熟,将亡之征。灾亦有且亡五谷不熟之应〔4〕。天不熟〔5〕,或为灾,或为福。祸福之实未可知,桑榖之言安可审?论说之家著于书记者皆云〔6〕:“天雨谷者凶〔7〕。”书传曰:“苍颉作书,天雨谷,鬼夜哭〔8〕。”此方凶恶之应和者〔9〕。天何用成谷之道〔10〕,从天降而和,且犹谓之善,况所成之谷从雨下乎?极论订之〔11〕,何以为凶?夫阴阳和则谷稼成,不则被灾害〔12〕。阴阳和者,谷之道也,何以谓之凶?丝成帛,缕成布〔13〕。赐人丝缕,犹为重厚,况遗人以成帛与织布乎〔14〕?夫丝缕犹阴阳,帛布犹成谷也。赐人帛,不谓之恶,天与之谷,何故谓之凶?夫雨谷吉凶未可定,桑榖之言未可知也。

周之时〔1〕,天下太平,人来献畅草〔2〕。畅草亦草野之物也,与彼桑榖何异?如以夷狄献之则为吉,使畅草生于周家〔3〕,肯谓之善乎〔4〕?夫畅草可以炽酿〔5〕,芬香畅达者〔6〕,将祭,灌畅降神〔7〕。设自生于周朝〔8〕,与嘉禾、朱草、蓂荚之类不殊矣。然则桑亦食蚕,蚕为丝,丝为帛,帛为衣,衣以入宗庙为朝服〔9〕,与畅无异,何以谓之凶?

卫献公太子至灵台〔1〕,蛇绕左轮。御者曰:“太子下拜。吾闻国君之子,蛇绕车轮左者速得国。”太子遂不下,反乎舍。御人见太子,太子曰:“吾闻为人子者,尽和顺于君,不行私欲,共严承令〔2〕,不逆君安〔3〕。今吾得国,是君失安也。见国之利而忘君安,非子道也。得国而拜,其非君欲〔4〕。废子道者不孝,逆君欲则不忠,而欲我行之,殆吾欲国之危明也〔5〕。”投殿将死〔6〕,其御止之,不能禁,遂伏剑而死〔7〕。夫蛇绕左轮,审为太子速得国,太子宜不死,献公宜疾薨〔8〕。今献公不死,太子伏剑,御者之占,俗之虚言也。或时蛇为太子将死之妖,御者信俗之占,故失吉凶之实。夫桑榖之生,与蛇绕左轮相似类也。蛇至实凶,御者以为吉。桑榖实吉,祖己以为凶。

禹南济于江〔1〕,有黄龙负舟〔2〕。舟中之人五色无主〔3〕。禹乃嘻笑而称曰:“我受命于天,竭力以劳万民。生,寄也;死,归也,何足以滑和〔4〕,视龙犹蝘蜓也〔5〕。”龙去而亡。案古今龙至皆为吉,而禹独谓黄龙凶者,见其负舟,舟中之人恐也。夫以桑榖比于龙,吉凶虽反,盖相似。野草生于朝,尚为不吉〔6〕,殆有若黄龙负舟之异,故为吉而殷朝不亡。

晋文公将与楚成王战于城濮〔1〕,彗星出楚,楚操其柄〔2〕。以问咎犯〔3〕,咎犯对曰:“以彗斗〔4〕,倒之者胜〔5〕。”文公梦与成王搏,成王在上,盬其脑〔6〕。问咎犯,咎犯曰:“君得天而成王伏其罪,战必大胜。”文公从之,大破楚师〔7〕。向令文公问庸臣〔8〕,必曰:“不胜。”何则?彗星无吉,搏在上无凶也。夫桑榖之占,占为凶〔9〕,犹晋当彗末、搏在下为不吉也。然而吉者,殆有若对彗、见天之诡〔10〕。故高宗长久,殷朝不亡。使文公不问咎犯,咎犯不明其吉,战以大胜,世人将曰:“文公以至贤之德,破楚之无道。天虽见妖,卧有凶梦,犹灭妖消凶以获福。”殷无咎犯之异知〔11〕,而有祖己信常之占,故桑榖之文,传世不绝,转祸为福之言,到今不实〔12〕。

注释▾

〔1〕 桑榖俱生于朝:参见本书《无形篇》注。

〔2〕 拱:两手合围。

〔3〕 相:辅佐之官。

〔4〕 祖己:商王武丁的大臣。

〔5〕 意:表示推测的疑问副词,恐怕,大概。

〔6〕 侧身:指倾侧身体,比喻不能安身。

〔7〕 佚民:遁世隐居的人。

〔8〕 译:翻译。

〔9〕 而:通“能”。

〔1〕 命:此指国运。

〔2〕 家人:老百姓。

〔3〕 见:同“现”。

〔1〕 鸜鹆来巢:见本书《偶会篇》注。

师己说:“文公成公时代的童谣说:‘鸲鹆来做巢,国君住乾侯。鸲鹆住进来,国君居野外。’”文,鲁文公,名兴,春秋时鲁国国君,前626—前609年在位。成,鲁成公,名黑肱,春秋时鲁国国君,前590—前573年在位

〔2〕 师己采文、成之世童谣之语:师己,春秋时鲁国大夫。鲁昭公二十五年(前517)春,鸲鹆鸟来鲁国巢居

〔3〕 季氏:即季平子,鲁国大夫。前517年,季氏将鲁昭公驱逐出国。

虚:同“墟”。以上事参见《左传·昭公二十五年》

〔4〕 都:都城

〔5〕 意:疑为“竟”字之讹,形近而误。

〔6〕 居:有,具备。

〔7〕 出奔:出走,逃亡。

〔1〕 二龙战于庭:见本书《奇怪篇》注。

〔2〕 厉王:底本作“幽王”,《国语·郑语》《史记·周本纪》、本书《偶会篇》皆作“周厉王”,据改。

〔3〕 归:女子出嫁。

〔4〕 以:通“已”。

〔5〕 未为人:未成为人,还没有出生。

〔6〕 就:成。

却:阻止

〔7〕 五圣十贤相:泛指很多圣贤

昆仑:昆仑山,古人认为黄河发源于昆仑山

〔1〕 河:黄河

九河:古代黄河下游许多支流的总称

〔2〕 播:分散

〔3〕 却:退却,这里指让河水倒流。

实:果实

〔4〕 零:凋零

〔5〕 枯萃:干枯憔悴。萃,通“悴”。

〔6〕 犹:据文例,疑为衍文。

〔7〕 详:审慎,认真。

〔8〕 言之:据文例,疑为“之言”误倒。

〔9〕 起:起因,由于。

〔1〕 戴两角而共觝:头上两角角尖相连。觝,牛、羊等有角的兽类用角碰撞。本书《讲瑞篇》《指瑞篇》皆作“一角而五趾”,《汉书·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》作“获白麟,一角而五蹄”。

〔2〕 谒者:官名,为郎中令的下属官员,主要负责臣下谒见帝王的引见及传达帝王诏敕等事。终军(?—前112):字子云,西汉济南(治今山东章丘西)人,曾任谒者给事中、谏大夫之职。

〔3〕 象:象征。以上见《汉书·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》。

〔4〕 终军谓兽为吉:据文意,疑“兽”前脱“野”字。

雉:野鸡

雊:雄雉鸣叫

〔5〕 蜚:通“飞”

〔6〕 远人:这里指远方的使节。

驳:驳杂

〔7〕 议:议论

〔8〕 长狄:亦作“长翟”,春秋时狄族的一支,传说其人身材高大。

〔9〕 介葛卢来朝:前631年,介国君主葛卢二次到鲁国朝见,受到很好地接待,事见《左传·僖公二十九年》。介,春秋时的一个小国,在今山东胶州西南。葛卢,介国君主的名字。

〔10〕 蓂荚:又名“历荚”,传说中一种叶子按日长落,一看便可知道日子的草,曾被视为祥瑞之草。

出:长出

〔11〕 来至:到来

〔12〕 越尝:也作“越裳”,古代南方的一个民族。

〔13〕 高宗得之而吉:据上下文意,疑为“周公”之误。

〔14〕 所分:疑为“耿介”,形近而误。《仪礼·士相见礼》:“冬用雉。”郑注云:“士挚用雉者,取其耿介,交有时,别有伦也。”耿介,正直。

〔15〕 麏:獐子。

〔16〕 公孙术:即公孙述(?—36),字子阳,扶风茂陵(今陕西兴平)人。新莽末至东汉初年割据势力,后为汉光武帝刘秀所灭。

〔1〕 谴告:谴责警告。

〔2〕 《左氏春秋传》:即《左传》。

〔3〕 鲜:少。稔(rěn):庄稼成熟。引文参见《左传·昭公元年》。秦国后子对晋国赵孟说秦景公很残暴,但秦国庄稼还是能够丰收,这是得天之助,看来至少还会有五年的丰收。此处王充引此文意在说明庄稼丰收也可能是国家将要衰亡的征兆。

不:疑为衍文

〔4〕 且:将

〔5〕 天:疑为“夫”字之误。

书记:泛指书籍

〔6〕 论说之家:指著书立说的人

〔7〕 雨:落下,降下。

〔8〕 “书传曰”几句:引文参见《淮南子·本经训》。据何宁《淮南子集解》注释,引文意为:仓颉作书契而诈伪萌生,诈伪萌生则去本趋末,弃耕作之业而务锥刀之利,天知其将饿,故为雨粟;鬼恐为文书所劾,故夜哭。仓颉造书契被汉代人视为世人舍本逐末而导致世道衰败的开端,故以天雨谷为凶兆。

应和:感应

〔9〕 方:正是,正当

〔10〕 何:疑为衍文。

〔11〕 订:考查。

〔12〕 不:同“否”。

〔13〕 缕:麻线。

成帛:织好的绢帛

织布:织好的麻布

〔14〕 遗:给予,馈赠

〔1〕 周之时:底本在此三字前有“使畅草生于”五字,疑涉下文“使畅草生于周家”而衍。

〔2〕 人来献畅草:据本书《恢国篇》“倭人贡畅”,疑此句“人”字前脱“倭”字。倭人,古代东方的一个民族。畅草,即鬯草,郁金香草,古代祭祀用的酒,用郁金草掺和黑黍酿造而成。畅,通“鬯”。

〔3〕 周家:这里指周王的朝廷。

〔4〕 肯:能,可。据文意,疑“善”字前脱“不”字。

〔5〕 炽酿:造酒。炽,通“饎”,蒸,炊煮。

〔6〕 芬香畅达:香气四溢。

〔7〕 灌畅:亦作“灌鬯”,古代祭祀的一种仪式,把黑黍和郁金草酿成的香酒浇在地上,求神降临。

〔8〕 设:假设,假如。

朝服:君臣上朝时穿的礼服

〔9〕 衣:穿

灵台:古代观察天文气象的高台

〔1〕 卫献公:名衎,春秋时期卫国第二十五任国君,前576—前559年、前546—前544年在位。《新序·节士》记此事作“晋献公”

严:即“庄”,避汉明帝讳,改“庄”为“严”

〔2〕 共:通“恭”

〔3〕 逆:反,扰乱。

〔4〕 其:表示推测的副词,大概,或许。

〔5〕 吾欲:当为“欲吾”之误倒。《新序·节士》作“殆欲吾国之危明矣”,据改。

〔6〕 投殿:疑为“拔剑”之讹。

〔7〕 伏剑:用剑自刎。以上事参见《新序·节士》。

〔8〕 疾:快,迅速。

江:长江

〔1〕 济:渡

〔2〕 负:驮,背。

〔3〕 五色无主:神色不定,形容仓皇失措。

〔4〕 滑和:惊慌失措。滑,扰乱。和,平静。

〔5〕 蝘蜓:守宫。俗称壁虎。古籍多与蜥蜴、蝾螈等相混。

〔6〕 尚:如果。

城濮:古地名,在今山东鄄城西南,春秋时期晋文公曾率诸国之兵与楚军在此交战,楚军大败

〔1〕 楚成王:芈姓,熊氏,名恽,春秋时期楚国国君,前671—前626年在位

〔2〕 柄:指彗星的彗尾。

〔3〕 咎犯:即狐偃,姬姓,狐氏,字子犯。晋国重臣,晋文公舅舅。

〔4〕 彗:扫帚。因彗星形似扫帚,故称。

〔5〕 倒之者胜:以上事参见《淮南子·兵略训》《说苑·权谋》。

〔6〕 盬:吸食。

〔7〕 大破楚师:以上事参见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八年》。

〔8〕 向令:假如。

〔9〕 占:疑为重文而衍。

见天:脸朝上

〔10〕 对彗:处于彗尾的位置

〔11〕 异知:特殊的智慧。

〔12〕 不实:不确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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