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篇的主旨与《语增篇》相同,均意在批判于撰述中随意增饰史事的现象,但不同的是,本篇批判的对象以儒家传说为主,因此名为《儒增篇》。自汉武帝尊儒以来,儒家在官方的支持下获得了巨大的发展,同时解释五经的文章也大量涌现,但是这些儒生“好增巧美”,认为“为言不益,则美不足称;为文不渥,则事不足褒”,若不对史事加以增饰,则“尧舜之德”“文武之隆”均无以体现,因此“十则言百,百则言千”。王充针对这一现象,列举了当时儒书中的十六条事例,并逐条加以批驳,以反对于撰述中随意增饰史事的做法。
儒书称尧、舜之德,至优至大,天下太平,一人不刑。又言文、武之隆,遗在成、康,刑错不用四十余年。是欲称尧、舜,褒文、武也。夫为言不益,则美不足称;为文不渥,则事不足褒。尧、舜虽优,不能使一人不刑;文、武虽盛,不能使刑不用。言其犯刑者少,用刑希疏,可也;言其一人不刑,刑错不用,增之也。
儒家的书称颂尧、舜的道德,最优秀最伟大,所以天下太平,没有一个人受过刑。又说周文王、周武王道德崇高,延续到周成王、周康王,置刑法而不用四十余年。这是要称颂尧、舜,赞扬周文王、周武王啊。话说的不过分,美德就不足以称颂;文章写得不夸张,事迹就不足以赞扬。但是尧、舜虽优秀,也不能让一个人都不受刑罚;周文王、周武王纵崇高,也不能让刑法放置不用。说那时犯法的人少,用刑不多,是可以的;说那时一个人都没受过刑,置刑法不用,这是夸大。
夫能使一人不刑,则能使一国不伐;能使刑错不用,则能使兵寝不施。案尧伐丹水,舜征有苗,四子服罪,刑兵设用。成王之时,四国篡畔,淮夷、徐戎,并为患害。夫刑人用刀,伐人用兵,罪人用法,诛人用武。武、法不殊,兵、刀不异。巧论之人,不能别也。夫德劣故用兵,犯法故施刑。刑与兵,犹足与翼也。走用足,飞用翼,形体虽异,其行身同。刑之与兵,全众禁邪,其实一也。称兵之不用,言刑之不施,是犹人耳缺目完,以目完称人体全,不可从也。人桀于刺虎,怯于击人,而以刺虎称,谓之勇,不可听也。身无败缺,勇无不进,乃为全耳。今称一人不刑,不言一兵不用;褒刑错不用,不言一人不畔,未得为优,未可谓盛也。
能使每个人都不受刑罚,就能让每个诸侯国都不被征伐;能置刑法不用,就能收武器而不用。据考察尧讨伐丹水,舜进攻三苗,让共工、驩兜、三苗和鲧认罪臣服,都使用了刑罚和武器。周成王的时候,武庚、管叔、蔡叔和霍叔篡权反叛,和淮夷、徐戎一起作乱为害。给人施刑用刀,征讨别人用武器,给人定罪用刑法,征伐别人用武力。武力和刑法没有区别,武器和刀没有差异。即使是能言善辩的人,也不能分别。道德恶劣所以要用武器征讨,违反法令所以要施加刑罚。刑法与武器,就像脚和翅膀一样。走路用脚,飞翔用翅膀,形状虽然不一样,能让身体行动却是相同的。刑法与武器,在保全百姓禁止邪恶上,实质是一样的。不说废弃武力,却说不用刑法。这就像耳朵残缺而眼睛完好,因眼睛完好就说身体健全一样,是不能信从的。人勇于刺杀老虎,害怕攻击敌人,却因为刺杀老虎被称赞,说他勇敢,是不能信从的。身体没有残缺,勇敢而一往无前,才算是完全的。现在说“一个人都没受刑”,却不说一件武器都没使用;赞扬置刑法不用,而不说一个人都没反叛,这不能算作道德优秀,不能称为天下太平。
儒书称楚养由基善射,射一杨叶,百发能百中之。是称其巧于射也。夫言其时射一杨叶中之,可也;言其百发而百中,增之也。
儒家的书说楚国的养由基善射箭,射一片杨柳叶子,能够百发百中。这是称赞他擅长射箭。说他有时射一片杨柳叶而射中,是可以的;说他百发百中,就是夸大了。
夫一杨叶射而中之,中之一再,行败穿不可复射矣。如就叶悬于树而射之,虽不欲射叶,杨叶繁茂,自中之矣。是必使上取杨叶,一一更置地而射之也。射之数十行,足以见巧;观其射之者亦皆知射工,亦必不至于百,明矣。言事者好增巧美,数十中之,则言其百中矣。百与千,数之大者也。实欲言十则言百,百则言千矣。是与《书》言“协和万邦”,《诗》曰“子孙千亿”,同一意也。
射一片杨柳叶而射中它,只要射中一两次,就将破穿而不能再射了。如果对着长在树上的叶子来射,即使不想射中叶子,杨柳树叶茂盛,自然会射中它了。这必定是让人上树把杨柳叶摘下来,一一更换地方来射它。射它几十次,足以展现出技巧;观看他射箭的人也都知道他射技精湛,也一定不会射到一百次,这是很清楚的。说事的人喜欢夸大技巧的美妙,射中几十次,就说他射中一百次。百和千,是表示多的数字。实际上想说十就说成百,想说百就说成千了。这与《尚书》上说“使上万个国家和睦相处”,《诗经》上说“有子孙千亿”,是同一个意思。
儒书言卫有忠臣弘演,为卫哀公使,未还,狄人攻哀公而杀之,尽食其肉,独舍其肝。弘演使还,致命于肝,痛哀公之死,身肉尽,肝无所附,引刀自刳其腹,尽出其腹实,乃内哀公之肝而死。言此者,欲称其忠矣。言其自刳内哀公之肝而死,可也;言尽出其腹实乃内哀公之肝,增之也。
儒家的书说卫国有个忠臣叫弘演,为卫哀公出使国外,没有回来,狄族人攻打哀公并杀了他,吃净了他的肉,只留下他的肝。弘演出使回来,向卫哀公的肝汇报完成使命的情况,为哀公被杀,身上的肉被吃净,肝无所依附而哀痛,举刀剖开自己的肚子,把内脏全部掏出,再把哀公的肝放进去然后死去。说这话的人,是想称赞他的忠心啊。说他自己剖开肚子放入哀公的肝然后死去,是可能的;说他把内脏全部掏出再把哀公的肝放进去,就是夸大了。
人以刃相刺,中五藏辄死。何则?五藏,气之主也,犹头,脉之凑也。头一断,手不能取他人之头着之于颈,奈何独能先出其腹实,乃内哀公之肝?腹实出,辄死,则手不能复把矣。如先内哀公之肝,乃出其腹实,则文当言“内哀公之肝,出其腹实”,今先言“尽出其腹实,内哀公之肝”,又言“尽”,增其实也。
人们用兵刃相互刺杀,命中五脏会立即死去。为什么呢?五脏,是气的主宰,好比头,是血脉集中的地方。头一断,手就不能把别人的头拿来安在自己的脖子上,怎么唯独能先掏出自己的内脏,再放进哀公的肝呢?内脏被掏出,人立即会死,那手就不能再握东西了。如果先把哀公的肝放进去,再掏出内脏,那文章该说“放入哀公的肝,再掏出他的内脏”,现在先说“把他的内脏全部掏出,再放入哀公的肝”,又说“全部”,这是夸大事实了。
儒书言楚熊渠子出,见寝石,以为伏虎,将弓射之,矢没其卫。或曰养由基见寝石,以为兕也,射之,矢饮羽。或言李广。便是熊渠、养由基、李广主名不审,无害也。或以为虎,或以为兕,兕、虎俱猛,一实也。或言“没卫”,或言“饮羽”,“羽”则“卫”,言不同耳。要取以寝石似虎、兕,畏惧加精,射之入深也。夫言以寝石为虎,射之矢入,可也;言其没卫,增之也。
儒家的书上说楚国的熊渠子夜出,看见一块卧石,以为是趴着的老虎,就用弓箭射它,箭矢射入直没尾羽。有的说养由基看见了卧石,以为是犀牛,用箭射它,箭矢射入直没尾羽。有的说是李广。即便熊渠、养由基、李广谁是当事人搞不清楚,也没有关系。有人以为是老虎,有人以为是犀牛,犀牛、老虎同样凶猛,都是一回事。有的说“没卫”,有的说“饮羽”,“羽”就是“卫”,叫法不同而已。总之是想说卧石像老虎、犀牛,因恐惧而力量倍增,所以能把箭射入石头很深。说把卧石当成老虎,用箭射而射入石头,是可以的;说直没尾羽,却是夸大了。
夫见似虎者,意以为是,张弓射之,盛精加意,则其见真虎,与是无异。射似虎之石,矢入没卫,若射真虎之身,矢洞度乎?石之质难射,肉易射也。以射难没卫言之,则其射易者,洞不疑矣。善射者能射远中微,不失毫厘,安能使弓弩更多力乎?养由基从军,射晋侯,中其目。夫以匹夫射万乘之主,其加精倍力,必与射寝石等。当中晋侯之目也,可复洞达于项乎?如洞达于项,晋侯宜死。
看见像老虎的物体,心里认为是真虎,张弓射它,增强气力加倍用心,那看见真老虎,和这没有两样。射像老虎的石头,箭矢射入直没尾羽,如果射真老虎的身体,箭能射穿过它吗?石头质地坚硬很难射入,肉却容易射入。从射难射入的石头而能直没尾羽来说,那射容易射入的肉,射穿过它是不用怀疑的。善射的人能够射中远处微小的物体,不差毫厘,怎么能使弓弩增加更多的力量呢?养由基从军作战,箭射晋侯,射中他的眼睛。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去射大国国君,他加倍使用气力,一定和射卧石相同。当射中晋侯眼睛的时候,可以又射穿达到颈后吗?如果射穿达到颈后,晋侯应该死了。
车张十石之弩,恐不能入一寸,矢摧为三,况以一人之力,引微弱之弓,虽加精诚,安能没卫?人之精乃气也,气乃力也。有水火之难,惶惑恐惧,举徙器物,精诚至矣,素举一石者,倍举二石。然则,见伏石射之,精诚倍故,不过入一寸,如何谓之没卫乎?如有好用剑者,见寝石,惧而斫之,可复谓能断石乎?以勇夫空拳而暴虎者,卒然见寝石,以手椎之,能令石有迹乎?巧人之精,与拙人等;古人之诚,与今人同。使当今射工射禽兽于野,其欲得之,不余精力乎?及其中兽,不过数寸。跌误中石,不能内锋,箭摧折矣。夫如是,儒书之言楚熊渠子、养由基、李广射寝石,矢没卫饮羽者,皆增之也。
用弩车上十石的弩,恐怕不能射入石头一寸,箭就会折成三段,何况以一人的力量,拉开力量微弱的弓,即便加倍用力用心,怎么能直没箭羽?人的精就是气,气就是力。人遇到水灾火灾,惊慌害怕,抬东西搬物件,用力劳神到最大程度,平时能举起一石重物的人,现在能加倍举起二石的重量。那么,看见卧石而射它,精神气力达到原来的一倍,不过射入一寸,怎么说是直没箭羽呢?如果有喜欢用剑的人,看见卧石,害怕是老虎而砍它,又能说他可以砍断石头吗?凭借勇武赤手空拳搏击老虎的人,突然看到卧石,用手捶它,能让石头有痕迹吗?灵巧的人的精气,与笨拙的人相等;古人的用心,与今人的相同。让现在善于射箭的人在野外射禽兽,他们想获得猎物,会不遗余力吧?等到射中野兽,不过射入几寸。要是因为误差射中石头,没能把箭射入石头,箭就会折断。像这样,儒家的书上说楚国的熊渠子、养由基、李广射卧石没入箭羽,都是夸大其辞了。
儒书称鲁般、墨子之巧,刻木为鸢,飞之三日而不集。夫言其以木为鸢飞之,可也;言其三日不集,增之也。
儒家的书上说鲁般、墨子技艺精巧,用木头刻成老鹰,放飞上天三日没有落下。说他们用木头做成老鹰放飞上天,是可能的;说它三天都没有落下,是夸大了。
夫刻木为鸢,以象鸢形,安能飞而不集乎?既能飞翔,安能至于三日?如审有机关,一飞遂翔,不可复下,则当言“遂飞”,不当言“三日”。犹世传言曰:“鲁般巧,亡其母也。”言其巧工,为母作木车马、木人御者,机关备具,载母其上,一驱不还,遂失其母。如木鸢机关备具,与木车马等,则遂飞不集。机关为须臾间,不能远过三日,则木车等亦宜三日止于道路,无为径去以失其母。二者必失实者矣。
雕刻木头做成老鹰,因为像老鹰的样子,怎么能飞上天而不落下呢?既然能飞翔,怎么能只达到三天呢?如果真有机关,飞上天就一直翱翔,不能再落下来,那就该说“遂飞”,不该说“三日”。就像世人流传的话说:“鲁般技艺精巧,丢失了他的母亲。”说他技艺精巧,为母亲制造了木车马和木车夫,机关全部具备后,载了母亲在上面,车一发动就再没回来,于是丢失了他的母亲。如果木头老鹰的机关全部具备,和木头车马一样,那飞起来就不会落下。机关只能在很短时间内起作用,不能远过三天,那木头车马也应该行驶三天就停在道上,不能径直而去因此丢失他的母亲。这两件事肯定都不符合实际情况。
书说孔子不能容于世,周流游说七十余国,未尝得安。夫言周流不遇,可也;言干七十国,增之也。
书上说孔子不能被世主任用,往返周游七十多国去游说,未曾得到安身。说孔子往返周游不被赏识,是可以的;说他到七十个国家求取禄位,就夸大了。
案《论语》之篇、诸子之书,孔子自卫反鲁,在陈绝粮,削迹于卫,忘味于齐,伐树于宋,并费与顿牟,至不能十国。传言七十国,非其实也。或时干十数国也,七十之说,文书传之,因言干七十国矣。
考察《论语》篇章和诸子的著作,孔子从卫国返回鲁国,在陈国断了粮,在卫国被铲除车迹,在齐国听雅乐而忘记肉味,在宋国习礼树下而被砍倒了大树,加上费和中牟,到过的国家不到十个。传书说七十个国家,不是事实。或许孔子到过十几个国家求禄位,七十个国家的说法,是书籍上的记载,因此说他到过七十个国家求禄位。
《论语》曰:“孔子问公叔文子于公明贾曰:‘信乎,夫子不言、不笑、不取乎?’公明贾对曰:‘以告者过也。夫子时然后言,人不厌其言也;乐然后笑,人不厌其笑也;义然后取,人不厌其取也。’子曰:‘岂其然乎?岂其然乎?’”夫公叔文子实时言、乐笑、义取,人传说称之;言其不言、不笑、不取也,俗言竟增之也。
《论语》说:“孔子向公明贾问及公叔文子时说:‘他老人家不言语、不笑、不索取,是真的吗?’公明贾答道:‘这是传话的人说错了。他老人家到该说的时候才说,别人不厌恶他的话;高兴了才笑,别人不厌恶他的笑;该索取才索取,别人不厌恶他的索取。’孔子道:‘真是如此的吗?真是如此的吗?’”公叔文子确实是该说的时候才说、高兴了才笑、该索取才索取,人们传说称颂他;至于说他不言语、不笑、不索取,那是世俗传言最后夸大了。
书言秦缪公伐郑,过晋不假途,晋襄公率羌戎要击于崤塞之下,匹马只轮无反者。时秦遣三大夫孟明视、西乞术、白乙丙,皆得复还。夫三大夫复还,车马必有归者;文言“匹马只轮无反者”,增其实也。
书上说秦缪公讨伐郑国,经过晋国不借道,晋襄公率领羌戎在崤山下拦阻截击,一匹马一辆车都没有回去的。当时秦国派遣的三位大夫孟明视、西乞术、白乙丙,都得以返回。三位大夫返回,车马一定有跟着回去的;文章说“一匹马一辆车都没有回去的”,是夸大事实了。
书称齐之孟尝,魏之信陵,赵之平原,楚之春申君,待士下客,招会四方,各三千人。欲言下士之至,趋之者众也。夫言士多,可也;言其三千,增之也。四君虽好士,士至虽众,不过各千余人。书则言三千矣。夫言众必言千数,言少则言无一,世俗之情,言事之失也。
书上称赞齐国的孟尝君,魏国的信陵君,赵国的平原君,楚国的春申君,能谦逊地款待下面的门客,召集四方的士人,各得三千人。这是想说他们待士谦逊到了极点,投奔他们的人很多。说投奔的士人很多,是可以的;说他们各得三千人,是夸大了。四公子虽然好养士,投奔来的士人虽然很多,不过各有千余人罢了。书上却说成三千了。说多就一定要说到千数,说少就说一个也没有,这是世上一般的情况,是叙述事情的错误。
传记言高子羔之丧亲,泣血,三年未尝见齿,君子以为难。难为故也。夫不以为非实,而以为难,君子之言误矣。高子泣血,殆必有之。何则?荆和献宝于楚,楚刖其足,痛宝不进,己情不达,泣涕,涕尽因续以血。今高子痛亲,哀极涕竭,血随而出,实也。而云三年未尝见齿,是增之也。
传书上说高子羔死了父母,眼睛哭出了血,三年都没露过牙齿,君子认为难能可贵。是因为这很难做到。不认为这不合事实,而觉得难能可贵,君子的话错了。高子眼睛哭出血,大概一定有这事。为什么呢?卞和向楚王献上宝玉,楚王砍了他的双脚,他哀痛宝玉不被接受,忠心未能表达,痛哭流涕,哭尽了眼泪于是接着流出了血。现在高子哀痛父母,悲伤到极点眼泪流尽,血就随着流出来,这是事实。可说三年都没露过牙齿,这是夸大其辞了。
言未尝见齿,欲言其不言、不笑也。孝子丧亲,不笑可也,安得不言?言安得不见齿?孔子曰:“言不文。”或时不言,传则言其不见齿;或时,传则言其不见齿三年矣。高宗谅阴,三年不言。尊为天子不言,而其文言“不言”,犹疑于增,况高子位贱,而曰未尝见齿,是必增益之也。
说没露过牙齿,是想说他不说话、不欢笑。孝子死了父母,不欢笑是可以的,怎么能不说话?说话怎么能不露牙齿?孔子说:“守丧时说话不要太华丽。”或许当时他没说话,传书上就说他没露牙齿;或许当时他没欢笑,传书上就说他三年都没露过牙齿。殷高宗有意沉默,三年不说话。贵为天子不说话,而《尚书》记载他“不言”,还曾经被怀疑为夸大,何况高子地位低贱,却说他没有露过牙齿,这一定是过分夸大了。
儒书言禽息荐百里奚,缪公未听,禽息出,当门仆头,碎首而死。缪公痛之,乃用百里奚。此言贤者荐善,不爱其死,仆头碎首而死,以达其友也。世士相激,文书传称之,莫谓不然。夫仆头以荐善,古今有之。禽息仆头,盖其实也;言碎首而死,是增之也。
儒家的书上说禽息举荐百里奚,秦缪公不听,禽息出去,对着门撞头,把脑袋撞碎而死。缪公为此伤痛,于是任用了百里奚。这是说贤人举荐好人,不惜自己死去,撞头碎脑而死,以举荐他的朋友。世上的士人用这件事相互激励,许多书上传颂这件事,没有说不是如此。以撞头来举荐好人的事,古今都有。禽息撞头,大概确有其事;若说他撞碎脑袋而死,是夸大了。
夫人之扣头,痛者血流,虽忿恨惶恐,无碎首者。非首不可碎,人力不能自碎也。执刃刎颈,树锋刺胸,锋刃之助,故手足得成势也。言禽息举椎自击,首碎,不足怪也;仆头碎首,力不能自将也。有扣头而死者,未有使头破首碎者也。此时或扣头荐百里奚,世空言其死;若或扣头而死,世空言其首碎也。
人叩头,心情悲痛会叩得流血,即使愤恨惶恐,也没有把脑袋碰碎的。不是脑袋不能被碰碎,而是人的力量不可能把自己的脑袋碰碎。拿着刀刃抹脖子,举起刀尖刺胸口,这是借了刀锋刀刃的帮助,所以手完全可以有这样的威力。说禽息举起椎子打自己,把脑袋打碎,不足为奇;说他叩头而碎脑,是人力不能自己做到的。有叩头而死的人,没有因叩头而脑袋破碎的人。这大概是禽息叩头举荐百里奚,世人却凭空捏造说他因此而死;或者他是叩头而死,世人就凭空捏造说他脑袋破碎了。
儒书言荆轲为燕太子刺秦王,操匕首之剑,刺之不得。秦王拔剑击之。轲以匕首擿秦王不中,中铜柱,入尺。欲言匕首之利,荆轲势盛,投锐利之刃,陷坚强之柱,称荆轲之勇,故增益其事也。夫言入铜柱,实也;言其入尺,增之也。
儒书上说荆轲为燕太子丹刺杀秦王,拿着短剑,刺杀没有成功。秦王拔剑砍他。荆轲用匕首投掷秦王没有击中,击中铜柱,刺入一尺深。想说匕首锋利,荆轲气势强盛,投击锐利的匕首,刺入坚硬的铜柱,称颂荆轲的勇敢,因此夸大其事。说匕首刺入铜柱,是事实;说它刺入一尺深,就夸张了。
夫铜虽不若匕首坚刚,入之不过数寸,殆不能入尺。以入尺言之,设中秦王,匕首洞过乎?车张十石之弩,射垣木之表,尚不能入尺。以荆轲之手力,投轻小之匕首,身被龙渊之剑刃,入坚刚之铜柱,是荆轲之力劲于十石之弩,铜柱之坚不若木表之刚也。世称荆轲之勇,不言其多力。多力之人,莫若孟贲。使孟贲擿铜柱,能渊出一尺乎?此亦或时匕首利若干将、莫邪,所刺无前,所击无下,故有入尺之效。夫称干将、莫邪,亦过其实。刺击无前下,亦入铜柱尺之类也。
铜虽然不如匕首坚硬,刺入也不会超过几寸,大概不能刺入一尺深。按照刺入一尺的说法,假如投中秦王,匕首能穿透过去吗?在弩车上拉开十石的驽,去射城墙上的木靶,尚且不能深入一尺。以荆轲手上的力量,投掷轻小的匕首,身上还遭到秦王宝剑的砍伤,还能刺入坚硬的铜柱,这是荆轲的力量比十石的弓弩还强劲,铜柱的坚硬不如木头靶子啊。世人称颂荆轲的勇敢,没说他力气大。力气大的人,没人能比得上孟贲。如果孟贲用匕首投击铜柱,能深入一尺吗?这也或许是匕首像宝剑干将、莫邪一样锋利,无论什么东西都可以刺穿,无论什么东西都可以砍透,所以有刺入一尺的功效。其实称颂干将、莫邪,也言过其实。所谓刺无不穿砍无不透,也是匕首刺入铜柱一尺之类的夸大之辞。
儒书言董仲舒读《春秋》,专精一思,志不在他,三年不窥园菜。夫言不窥园菜,实也;言三年,增之也。
儒家的书上说董仲舒读《春秋》,专一精神,心无旁骛,三年不看一眼菜园。说不看一眼菜园,是事实;说三年,是夸大了。
仲舒虽精,亦时解休,解休之间,犹宜游于门庭之侧;则能至门庭,何嫌不窥园菜?闻用精者,察物不见,存道以亡身,不闻不至门庭,坐思三年,不及窥园也。《尚书·毋佚》曰“君子所其毋逸,先知稼穑之艰难,乃佚”者也。人之筋骨,非木非石,不能不解。故张而不弛,文王不为;弛而不张,文王不行;一弛一张,文王以为常。圣人材优,尚有弛张之时,仲舒材力劣于圣,安能用精三年不休?
董仲舒即便精神专一,有时也会放松休息,休息放松之时,也应该在大门厅堂边走走;既然能在大门厅堂边走动,怎么不会看一眼菜园呢?听说精神专一的人,看东西视而不见,心里想着道就忘了自身,没听说不到大门厅堂,坐着思考三年,未去菜园看一眼的。《尚书·毋佚》说“君子无论在哪里都不能贪图安逸,首先要了解农事的艰难,才可以谋求自己的安逸”。人的筋骨,不是木头石头,不能不放松休息。所以一味紧张而不松弛的事,周文王不做;一味松弛而不紧张的事,周文王不干;松弛紧张有度,周文王把它作为常规。圣人才能卓越,尚且有松弛和紧张的时候,董仲舒的才能不如圣人,怎么能精神专一三年而不休息呢?
儒书言夏之方盛也,远方图物,贡金九牧,铸鼎象物而为之备,故入山泽不逢恶物,用辟神奸,故能叶于上下,以承天休。
儒家的书上说夏朝正在兴盛的时候,把远方各地的神怪之物绘成图画,命令九州的长官进贡铜,铸成铜鼎,上面铸上各地的神物图像以为戒备,所以老百姓进入山林水泽不会遇到害人的恶物,以避开神怪的侵害,所以能上下和谐,以得到上天的福禄。
夫金之性,物也,用远方贡之为美,铸以为鼎,用象百物之奇,安能入山泽不逢恶物,辟除神奸乎?周时天下太平,越裳献白雉,倭人贡鬯草。食白雉,服鬯草,不能除凶,金鼎之器,安能辟奸?且九鼎之来,德盛之瑞也。服瑞应之物,不能致福。男子服玉,女子服珠。珠玉于人,无能辟除。宝奇之物,使为兰服作牙身,或言有益者,九鼎之语也。夫九鼎无能辟除,传言能辟神奸,是则书增其文也。
铜的本性,是物,以远方进贡的为最好,用它铸造成鼎,用来描摹各种神怪之物,怎么能使人们进入山林水泽而不遇到害人的恶物,避开神怪的侵害呢?周朝的时候天下太平,越裳进献白野鸡,倭人进贡香草。吃白野鸡,喝香草酒,尚且不能去除凶物,铜鼎之类的器物,怎么能避开邪恶呢?况且九鼎的铸成,是德政兴旺的征兆。佩戴有吉祥的东西,不能招来福禄。男子佩美玉,女子戴珍珠。珠玉对于人,不能避害除邪。珍贵神奇的物品,即使是兰草,或者是象牙,有人说对避邪有好处,其实也是和说九鼎能避神怪一样。九鼎不能排除神奸,世人传说它能避开神怪之物,这是儒书上夸饰的文辞。
世俗传言周鼎不爨自沸,不投物,物自出。此则世俗增其言也,儒书增其文也。是使九鼎以无怪空为神也。且夫谓周之鼎神者,何用审之?周鼎之金,远方所贡,禹得铸以为鼎也。其为鼎也,有百物之象。如为远方贡之为神乎?远方之物安能神?如以为禹铸之为神乎?禹圣,不能神。圣人身不能神,铸器安能神?如以金之物为神乎?则夫金者石之类也,石不能神,金安能神?以有百物之象为神乎?夫百物之象犹雷樽也,雷樽刻画云雷之形,云雷在天,神于百物,云雷之象不能神,百物之象安能神也?
世俗流传说周天子的鼎不用烧火里面的水就会自己沸腾,不投进食物,食物就会自己产生。这是世俗之人添油加醋,儒家的书夸大其辞。这是使本来并不神秘的九鼎凭空变得神奇起来了。况且说周鼎神奇的人,是根据什么知道这些的呢?铸周鼎的铜,是远方进贡的,大禹得到了就铸成了鼎。铸成的鼎,上面有各种神怪之物的图像。如果认为是远方进贡的所以就神奇呢?远方进贡之物怎么就会神奇?如果认为是大禹铸造的所以就神奇?大禹是圣人,不能成神。圣人自己都不能成神,铸造的器物怎么会神奇?如果认为用铜铸器物所以就神奇呢?那铜是石头之类的东西,石头不神奇,铜怎么会神奇?如果认为鼎上有各种东西的图像所以就神奇呢?那么各种东西的图像就如同有云雷纹的酒樽,酒樽上刻画有云和雷的图形,云和雷在天上,比各种东西都神奇,云和雷的图像都不会神奇,各种东西的图像怎么能神奇呢?
传言秦灭周,周之九鼎入于秦。案本事,周赧王之时,秦昭王使将军摎攻王赧,王赧惶惧奔秦,顿首受罪,尽献其邑三十六、口三万。秦受其献,还王赧。王赧卒,秦王取九鼎宝器矣。若此者,九鼎在秦也。始皇二十八年,北游至琅邪,还过彭城,齐戒祷祠,欲出周鼎,使千人没泗水之中,求弗能得。案时,昭王之后三世得始皇帝,秦无危乱之祸,鼎宜不亡,亡时殆在周。传言王赧奔秦,秦取九鼎,或时误也。传又言宋太丘社亡,鼎没水中彭城下。其后二十九年,秦并天下。若此者,鼎未入秦也。其亡,从周去矣,未为神也。
传说秦灭了周,周天子的九鼎归入秦国。考察本来的事实,周赧王时,秦昭王派将军摎攻打周赧王,周赧王害怕就投奔秦国,磕头服罪,全部献出他的三十六座城邑、三万人口。秦国接受了他的贡献,放还了周赧王。周赧王死后,秦昭王拿走了珍贵的宝物九鼎。如此说来,九鼎是在秦国了。秦始皇二十八年,在北方巡游到了琅邪山,回来路过彭城,斋戒祭祀,想捞出周鼎,派一千人下到泗水里,未能寻找到。考察时间,秦昭王之后过了三代到秦始皇,秦国没有战乱灾祸,鼎应该不会丢失,丢失的时间大概在周代。传说周赧王投奔秦国,秦拿走九鼎,也许是搞错了。又传说是宋国太丘土地庙丢失的,鼎沉入彭城下的泗水里。此后二十九年,秦吞并了天下。照这样说,鼎没有进入秦国。它的丢失,是随着周朝的灭亡而消失了,并不算神奇。
春秋之时,五石陨于宋。五石者,星也。星之去天,犹鼎之亡于地也。星去天不为神,鼎亡于地何能神?春秋之时,三山亡,犹太丘社之去宋,五星之去天。三山亡,五石陨,太丘社去,皆自有为。然鼎亡,亡亦有应也。未可以亡之故,乃谓之神。如鼎与秦三山同乎?亡不能神。如有知,欲辟危乱之祸乎?则更桀、纣之时矣。衰乱无道,莫过桀、纣,桀、纣之时,鼎不亡去。周之衰乱,未若桀、纣。留无道之桀、纣,去衰末之周,非止去之宜,神有知之验也。或时周亡之时,将军摎人众见鼎盗取,奸人铸烁以为他器,始皇求不得也。后因言有神名,则空生没于泗水之语矣。
春秋的时候,五块陨石坠落在宋国。五块石头,是星星。星星离开天,就像鼎在地上丢失一样。星星离开天不算神奇,鼎在地上丢失怎么能算神奇呢?秦朝的时候,三座山消失了,就像太丘的土地庙在宋国消失,五颗星从天上离开一样。三座山消失,五块石头坠落,太丘的土地庙不见,都自有原因。那鼎丢了,也有它相应的道理。不能因为丢失的缘故,就说它神奇。如果认为鼎的消失和秦国三座山的消失是同样的道理呢?消失不能算神奇。如果说它有知,想躲避战乱灾祸呢?却经历了夏桀、殷纣的时代。国家衰败动乱无道的,莫过于夏桀、殷纣,夏桀、殷纣的时候,鼎没有消失隐去。周朝的衰败动乱,不如夏桀、殷纣之时。留在无道的夏桀、殷纣时期,消失在周朝衰微之时,这不是停留和离去恰当的道理,也不是神奇有知的证明。也许周灭亡时,将军摎的手下看见鼎把它偷走,奸人把鼎熔化铸成别的器物,所以秦始皇找不到鼎。后来因为有了神奇的名声,就凭空捏造出沉入泗水的话来。
孝文皇帝之时,赵人新垣平上言:“周鼎亡在泗水中。今河溢,通于泗水。臣望东北,汾阴直有金气,意周鼎出乎!兆见弗迎则不至。”于是文帝使使治庙汾阴,南临河,欲祠出周鼎。人有上书告新垣平所言神器事皆诈也,于是下平事于吏。吏治,诛新垣平。夫言鼎在泗水中,犹新垣平诈言鼎有神气见也。
汉文帝的时候,赵人新垣平上奏说:“周鼎丢在泗水中。如今黄河泛滥,与泗水相通。我看东北方向,金气正出现在汾阴一带,想必周鼎要出现吧!吉兆出现而不去迎接那就得不到了。”于是汉文帝派使者在汾阴修建神庙,南面靠着黄河,想通过祭祀让周鼎出来。有人上书告发新垣平所说神器的事全是欺诈,于是把新垣平的案子交给了司法官吏处置。法官定罪,杀了新垣平。说鼎在泗水里,就像新垣平欺诈说鼎有神气出现一样。
至:最。刑:加刑。隆:此指道德崇高文、武:周文王和周武王成、康:周成王和周康王遗:遗留,延续刑错:亦作“刑措”或“刑厝”,置刑法而不用。不益:不增加。渥:浓厚,过分。增:夸大。伐:征伐。寝:停止,这里指放下,收起施:用兵:兵器尧伐丹水:相传尧曾派兵征伐当时住在丹水流域的“南蛮”部族。丹水,古河名。俗称“丹…
儒书称尧、舜之德,至优至大〔1〕,天下太平,一人不刑〔2〕。又言文、武之隆〔3〕,遗在成、康〔4〕,刑错不用四十余年〔5〕。是欲称尧、舜,褒文、武也。夫为言不益〔6〕,则美不足称;为文不渥〔7〕,则事不足褒。尧、舜虽优,不能使一人不刑;文、武虽盛,不能使刑不用。言其犯刑者少,用刑希疏,可也;言其一人不刑,刑错不用,增之也〔8〕。
夫能使一人不刑,则能使一国不伐〔1〕;能使刑错不用,则能使兵寝不施〔2〕。案尧伐丹水〔3〕,舜征有苗〔4〕,四子服罪〔5〕,刑兵设用〔6〕。成王之时,四国篡畔〔7〕,淮夷、徐戎〔8〕,并为患害。夫刑人用刀,伐人用兵,罪人用法〔9〕,诛人用武〔10〕。武、法不殊〔11〕,兵、刀不异。巧论之人〔12〕,不能别也。夫德劣故用兵,犯法故施刑。刑与兵〔13〕,犹足与翼也。走用足,飞用翼,形体虽异,其行身同。刑之与兵,全众禁邪〔14〕,其实一也。称兵之不用〔15〕,言刑之不施,是犹人耳缺目完,以目完称人体全,不可从也。人桀于刺虎〔16〕,怯于击人,而以刺虎称,谓之勇,不可听也。身无败缺,勇无不进,乃为全耳。今称一人不刑,不言一兵不用;褒刑错不用,不言一人不畔,未得为优,未可谓盛也。
儒书称楚养由基善射〔1〕,射一杨叶,百发能百中之。是称其巧于射也〔2〕。夫言其时射一杨叶中之〔3〕,可也;言其百发而百中,增之也。
夫一杨叶射而中之,中之一再,行败穿不可复射矣〔1〕。如就叶悬于树而射之,虽不欲射叶〔2〕,杨叶繁茂,自中之矣。是必使上取杨叶,一一更置地而射之也。射之数十行〔3〕,足以见巧〔4〕;观其射之者亦皆知射工〔5〕,亦必不至于百,明矣。言事者好增巧美〔6〕,数十中之,则言其百中矣。百与千,数之大者也。实欲言十则言百,百则言千矣。是与《书》言“协和万邦”〔7〕,《诗》曰“子孙千亿”〔8〕,同一意也。
儒书言卫有忠臣弘演〔1〕,为卫哀公使〔2〕,未还,狄人攻哀公而杀之,尽食其肉,独舍其肝。弘演使还,致命于肝〔3〕,痛哀公之死,身肉尽,肝无所附,引刀自刳其腹〔4〕,尽出其腹实〔5〕,乃内哀公之肝而死〔6〕。言此者,欲称其忠矣。言其自刳内哀公之肝而死,可也;言尽出其腹实乃内哀公之肝,增之也。
人以刃相刺,中五藏辄死〔1〕。何则?五藏,气之主也〔2〕,犹头,脉之凑也〔3〕。头一断,手不能取他人之头着之于颈,奈何独能先出其腹实,乃内哀公之肝?腹实出,辄死,则手不能复把矣〔4〕。如先内哀公之肝,乃出其腹实,则文当言“内哀公之肝,出其腹实”,今先言“尽出其腹实,内哀公之肝”,又言“尽”,增其实也。
儒书言楚熊渠子出〔1〕,见寝石〔2〕,以为伏虎,将弓射之〔3〕,矢没其卫〔4〕。或曰养由基见寝石,以为兕也〔5〕,射之,矢饮羽〔6〕。或言李广〔7〕。便是熊渠、养由基、李广主名不审〔8〕,无害也〔9〕。或以为虎,或以为兕,兕、虎俱猛,一实也。或言“没卫”,或言“饮羽”,“羽”则“卫”,言不同耳。要取以寝石似虎、兕〔10〕,畏惧加精〔11〕,射之入深也。夫言以寝石为虎,射之矢入,可也;言其没卫,增之也。
夫见似虎者,意以为是〔1〕,张弓射之,盛精加意〔2〕,则其见真虎,与是无异。射似虎之石,矢入没卫,若射真虎之身,矢洞度乎〔3〕?石之质难射,肉易射也。以射难没卫言之,则其射易者,洞不疑矣。善射者能射远中微〔4〕,不失毫厘,安能使弓弩更多力乎?养由基从军,射晋侯〔5〕,中其目〔6〕。夫以匹夫射万乘之主〔7〕,其加精倍力,必与射寝石等。当中晋侯之目也,可复洞达于项乎〔8〕?如洞达于项,晋侯宜死。
车张十石之弩〔1〕,恐不能入一寸〔2〕,矢摧为三〔3〕,况以一人之力,引微弱之弓,虽加精诚〔4〕,安能没卫?人之精乃气也,气乃力也。有水火之难,惶惑恐惧,举徙器物〔5〕,精诚至矣,素举一石者〔6〕,倍举二石。然则,见伏石射之,精诚倍故〔7〕,不过入一寸,如何谓之没卫乎?如有好用剑者,见寝石,惧而斫之〔8〕,可复谓能断石乎〔9〕?以勇夫空拳而暴虎者〔10〕,卒然见寝石〔11〕,以手椎之〔12〕,能令石有迹乎?巧人之精,与拙人等;古人之诚,与今人同。使当今射工射禽兽于野,其欲得之,不余精力乎?及其中兽,不过数寸。跌误中石〔13〕,不能内锋〔14〕,箭摧折矣。夫如是,儒书之言楚熊渠子、养由基、李广射寝石,矢没卫饮羽者,皆增之也。
儒书称鲁般、墨子之巧〔1〕,刻木为鸢〔2〕,飞之三日而不集〔3〕。夫言其以木为鸢飞之,可也;言其三日不集,增之也。
夫刻木为鸢,以象鸢形,安能飞而不集乎?既能飞翔,安能至于三日?如审有机关〔1〕,一飞遂翔,不可复下,则当言“遂飞”,不当言“三日”。犹世传言曰:“鲁般巧,亡其母也。”言其巧工〔2〕,为母作木车马、木人御者〔3〕,机关备具,载母其上,一驱不还,遂失其母。如木鸢机关备具,与木车马等,则遂飞不集。机关为须臾间〔4〕,不能远过三日,则木车等亦宜三日止于道路,无为径去以失其母〔5〕。二者必失实者矣。
书说孔子不能容于世〔1〕,周流游说七十余国〔2〕,未尝得安〔3〕。夫言周流不遇〔4〕,可也;言干七十国〔5〕,增之也。
案《论语》之篇、诸子之书,孔子自卫反鲁〔1〕,在陈绝粮〔2〕,削迹于卫〔3〕,忘味于齐〔4〕,伐树于宋〔5〕,并费与顿牟〔6〕,至不能十国。传言七十国,非其实也。或时干十数国也,七十之说,文书传之,因言干七十国矣。
《论语》曰:“孔子问公叔文子于公明贾曰〔1〕:‘信乎〔2〕,夫子不言、不笑、不取乎〔3〕?’公明贾对曰:‘以告者过也〔4〕。夫子时然后言〔5〕,人不厌其言也;乐然后笑,人不厌其笑也;义然后取〔6〕,人不厌其取也。’子曰:‘岂其然乎?岂其然乎?’”〔7〕夫公叔文子实时言、乐笑、义取〔8〕,人传说称之;言其不言、不笑、不取也,俗言竟增之也。
书言秦缪公伐郑〔1〕,过晋不假途〔2〕,晋襄公率羌戎要击于崤塞之下〔3〕,匹马只轮无反者〔4〕。时秦遣三大夫孟明视、西乞术、白乙丙〔5〕,皆得复还。夫三大夫复还,车马必有归者;文言“匹马只轮无反者”,增其实也。
书称齐之孟尝〔1〕,魏之信陵〔2〕,赵之平原〔3〕,楚之春申君〔4〕,待士下客〔5〕,招会四方〔6〕,各三千人。欲言下士之至,趋之者众也〔7〕。夫言士多,可也;言其三千,增之也。四君虽好士,士至虽众,不过各千余人。书则言三千矣。夫言众必言千数,言少则言无一,世俗之情,言事之失也。
传记言高子羔之丧亲〔1〕,泣血,三年未尝见齿〔2〕,君子以为难〔3〕。难为故也。夫不以为非实,而以为难,君子之言误矣。高子泣血,殆必有之〔4〕。何则?荆和献宝于楚〔5〕,楚刖其足〔6〕,痛宝不进〔7〕,己情不达〔8〕,泣涕,涕尽因续以血〔9〕。今高子痛亲,哀极涕竭,血随而出,实也。而云三年未尝见齿,是增之也。
言未尝见齿,欲言其不言、不笑也。孝子丧亲,不笑可也,安得不言?言安得不见齿?孔子曰:“言不文〔1〕。”或时不言,传则言其不见齿;或时〔2〕,传则言其不见齿三年矣。高宗谅阴,三年不言〔3〕。尊为天子不言〔4〕,而其文言“不言”〔5〕,犹疑于增〔6〕,况高子位贱,而曰未尝见齿,是必增益之也。
儒书言禽息荐百里奚〔1〕,缪公未听,禽息出,当门仆头,碎首而死〔2〕。缪公痛之,乃用百里奚。此言贤者荐善,不爱其死〔3〕,仆头碎首而死,以达其友也〔4〕。世士相激,文书传称之〔5〕,莫谓不然。夫仆头以荐善,古今有之。禽息仆头,盖其实也;言碎首而死,是增之也。
夫人之扣头〔1〕,痛者血流〔2〕,虽忿恨惶恐,无碎首者。非首不可碎,人力不能自碎也。执刃刎颈〔3〕,树锋刺胸〔4〕,锋刃之助,故手足得成势也〔5〕。言禽息举椎自击〔6〕,首碎,不足怪也;仆头碎首,力不能自将也〔7〕。有扣头而死者,未有使头破首碎者也。此时或扣头荐百里奚〔8〕,世空言其死;若或扣头而死〔9〕,世空言其首碎也。
儒书言荆轲为燕太子刺秦王,操匕首之剑,刺之不得。秦王拔剑击之。轲以匕首擿秦王不中〔1〕,中铜柱,入尺〔2〕。欲言匕首之利,荆轲势盛,投锐利之刃,陷坚强之柱〔3〕,称荆轲之勇,故增益其事也。夫言入铜柱,实也;言其入尺,增之也。
夫铜虽不若匕首坚刚,入之不过数寸,殆不能入尺。以入尺言之,设中秦王〔1〕,匕首洞过乎?车张十石之弩,射垣木之表〔2〕,尚不能入尺。以荆轲之手力,投轻小之匕首,身被龙渊之剑刃〔3〕,入坚刚之铜柱,是荆轲之力劲于十石之弩,铜柱之坚不若木表之刚也。世称荆轲之勇,不言其多力。多力之人,莫若孟贲〔4〕。使孟贲擿铜柱,能渊出一尺乎〔5〕?此亦或时匕首利若干将、莫邪〔6〕,所刺无前,所击无下,故有入尺之效。夫称干将、莫邪,亦过其实。刺击无前下,亦入铜柱尺之类也。
儒书言董仲舒读《春秋》,专精一思,志不在他,三年不窥园菜。夫言不窥园菜〔1〕,实也;言三年,增之也。
仲舒虽精〔1〕,亦时解休〔2〕,解休之间,犹宜游于门庭之侧〔3〕;则能至门庭〔4〕,何嫌不窥园菜〔5〕?闻用精者,察物不见,存道以亡身〔6〕,不闻不至门庭,坐思三年,不及窥园也。《尚书·毋佚》曰“君子所其毋逸〔7〕,先知稼穑之艰难〔8〕,乃佚”者也〔9〕。人之筋骨,非木非石,不能不解。故张而不弛,文王不为;弛而不张,文王不行;一弛一张,文王以为常〔10〕。圣人材优〔11〕,尚有弛张之时,仲舒材力劣于圣,安能用精三年不休?
儒书言夏之方盛也〔1〕,远方图物〔2〕,贡金九牧〔3〕,铸鼎象物而为之备,故入山泽不逢恶物〔4〕,用辟神奸〔5〕,故能叶于上下〔6〕,以承天休〔7〕。
夫金之性,物也,用远方贡之为美〔1〕,铸以为鼎,用象百物之奇,安能入山泽不逢恶物,辟除神奸乎?周时天下太平,越裳献白雉〔2〕,倭人贡鬯草〔3〕。食白雉,服鬯草〔4〕,不能除凶,金鼎之器,安能辟奸?且九鼎之来〔5〕,德盛之瑞也。服瑞应之物〔6〕,不能致福。男子服玉,女子服珠。珠玉于人,无能辟除。宝奇之物,使为兰服作牙身〔7〕,或言有益者,九鼎之语也。夫九鼎无能辟除,传言能辟神奸,是则书增其文也。
世俗传言周鼎不爨自沸〔1〕,不投物,物自出〔2〕。此则世俗增其言也,儒书增其文也。是使九鼎以无怪空为神也。且夫谓周之鼎神者,何用审之〔3〕?周鼎之金,远方所贡,禹得铸以为鼎也。其为鼎也,有百物之象。如为远方贡之为神乎?远方之物安能神?如以为禹铸之为神乎?禹圣,不能神。圣人身不能神,铸器安能神?如以金之物为神乎?则夫金者石之类也,石不能神,金安能神?以有百物之象为神乎?夫百物之象犹雷樽也〔4〕,雷樽刻画云雷之形,云雷在天,神于百物,云雷之象不能神,百物之象安能神也?
传言秦灭周,周之九鼎入于秦。案本事,周赧王之时〔1〕,秦昭王使将军摎攻王赧〔2〕,王赧惶惧奔秦,顿首受罪,尽献其邑三十六、口三万〔3〕。秦受其献,还王赧〔4〕。王赧卒,秦王取九鼎宝器矣〔5〕。若此者,九鼎在秦也。始皇二十八年〔6〕,北游至琅邪〔7〕,还过彭城〔8〕,齐戒祷祠〔9〕,欲出周鼎,使千人没泗水之中〔10〕,求弗能得。案时,昭王之后三世得始皇帝,秦无危乱之祸,鼎宜不亡,亡时殆在周。传言王赧奔秦,秦取九鼎,或时误也。传又言宋太丘社亡〔11〕,鼎没水中彭城下〔12〕。其后二十九年,秦并天下。若此者,鼎未入秦也。其亡,从周去矣,未为神也。
春秋之时,五石陨于宋〔1〕。五石者,星也。星之去天〔2〕,犹鼎之亡于地也。星去天不为神,鼎亡于地何能神?春秋之时〔3〕,三山亡〔4〕,犹太丘社之去宋,五星之去天。三山亡,五石陨,太丘社去,皆自有为。然鼎亡,亡亦有应也。未可以亡之故,乃谓之神。如鼎与秦三山同乎?亡不能神。如有知,欲辟危乱之祸乎〔5〕?则更桀、纣之时矣〔6〕。衰乱无道,莫过桀、纣,桀、纣之时,鼎不亡去。周之衰乱,未若桀、纣。留无道之桀、纣,去衰末之周,非止去之宜〔7〕,神有知之验也。或时周亡之时,将军摎人众见鼎盗取,奸人铸烁以为他器〔8〕,始皇求不得也。后因言有神名,则空生没于泗水之语矣。
孝文皇帝之时〔1〕,赵人新垣平上言〔2〕:“周鼎亡在泗水中。今河溢〔3〕,通于泗水。臣望东北,汾阴直有金气〔4〕,意周鼎出乎〔5〕!兆见弗迎则不至〔6〕。”于是文帝使使治庙汾阴〔7〕,南临河,欲祠出周鼎。人有上书告新垣平所言神器事皆诈也,于是下平事于吏。吏治〔8〕,诛新垣平〔9〕。夫言鼎在泗水中,犹新垣平诈言鼎有神气见也。
〔1〕 至:最。
〔2〕 刑:加刑。
隆:此指道德崇高
〔3〕 文、武:周文王和周武王
成、康:周成王和周康王
〔4〕 遗:遗留,延续
〔5〕 刑错:亦作“刑措”或“刑厝”,置刑法而不用。
〔6〕 不益:不增加。
〔7〕 渥:浓厚,过分。
〔8〕 增:夸大。
〔1〕 伐:征伐。
寝:停止,这里指放下,收起
施:用
〔2〕 兵:兵器
〔3〕 尧伐丹水:相传尧曾派兵征伐当时住在丹水流域的“南蛮”部族。丹水,古河名。俗称“丹河”,发源陕西,会淅水,流入汉水。参见《吕氏春秋·召类》《淮南子·兵略训》。
〔4〕 舜征有苗:传说舜曾派兵攻打过有苗。有苗,又称“三苗”,古代南方的一个部落。参见《荀子·议兵》《吕氏春秋·召类》。
〔5〕 四子:指共工、驩(huān)兜、三苗和鲧。传说他们不服从舜的统治,遭到惩罚。参见《尚书·尧典》、本书《恢国篇》。
〔6〕 设用:使用。
〔7〕 四国篡畔:周武王灭纣之后,封纣的儿子武庚于殷,封他自己的弟弟管叔、蔡叔和霍叔在殷周围监视武庚。周成王即位后,四国联合一处,并与淮夷、徐戎一起叛乱。
徐戎:古族名,分布于今淮河中下游。周初建立徐国,在东夷中最称强大,曾数次联合淮夷等抗周
〔8〕 淮夷:古代东南部族,居于今淮河流域
〔9〕 罪人:给人治罪。
〔10〕 诛:征伐。
〔11〕 殊:区别。
〔12〕 巧论之人:能说会道的人。
〔13〕 刑与兵:递修本“刑”下有“之”字。
众:众庶,百姓
〔14〕 全:保全
〔15〕 称兵之不用:“称”字上疑脱一“不”字,与下文“今称一人不刑,不言一兵不用”语意相同。
〔16〕 桀:勇。
〔1〕 养由基:春秋时楚国人,善射箭。
〔2〕 巧:擅长。
〔3〕 时:有时。
〔1〕 行:将。递修本作“将”。
〔2〕 叶:递修本作“中”。
〔3〕 行:次。
〔4〕 见:同“现”。
〔5〕 工:细致,精巧。
〔6〕 好:喜欢。
〔7〕 《书》:指《尚书·尧典》。
〔8〕 《诗》:指《诗经·大雅·假乐》。
〔1〕 弘演:春秋时卫国大夫。
〔2〕 卫哀公:据《吕氏春秋·忠廉》载,应为卫懿公,疑为王充误记。
〔3〕 致命:汇报完成使命的情况。
〔4〕 刳:剖。
〔5〕 腹实:内脏。
〔6〕 内:同“纳”,装入。
〔1〕 藏:同“脏”。辄(zhé):立即。
主:主宰
〔2〕 气:中国古代医学上称能使人体器官发挥机能的动力
〔3〕 凑:集中,聚集。
〔4〕 把:握。
〔1〕 熊渠子:春秋时楚国人,相传善射。
〔2〕 寝石:卧石,横躺着的石头。
〔3〕 将:用。
〔4〕 卫:箭羽。以上事参见《韩诗外传》卷六。
〔5〕 兕:古代称犀牛、野牛一类的野兽。
〔6〕 饮:吞没。以上事参见《吕氏春秋·精通》。
〔7〕 或言李广:参见《史记·李将军列传》。
审:清楚,明白
〔8〕 主:当事人
〔9〕 害:底本作“实”,递修本作“害”,形近而误,据改。害,妨碍。
〔10〕 要:总。
〔11〕 精:活力,生气,这里指力量。
〔1〕 是:通“寔”,真实。
加意:加倍用心
〔2〕 盛精:增强气力
〔3〕 洞度:洞穿,穿过。
〔4〕 微:微小。
〔5〕 晋侯:指晋厉公(?—前573),名寿曼,春秋时晋国君主,前580—前573年在位。
〔6〕 中其目:据《左传·成公十六年》记载,成公十六年(前575),晋楚鄢陵大战,晋将吕锜射中楚共王的眼睛,而养由基射中吕锜的颈项,并无射中晋侯眼睛一事。此处疑为王充误记。
〔7〕 万乘之主:周制,天子地方千里,出兵车万乘,诸侯地方百里,出兵车千乘,故称天子为“万乘”。这里借指大国君主。乘,古代称兵车,四马一车为一乘。
〔8〕 项:颈的后部。
〔1〕 车张十石之弩:即连弩,一种以车为架的大型机弩,有两轴三轮,以辘轳拉弦,箭矢可长达十尺。十石之弩,需要十石力量才能拉开的弩。汉代的弩强度按石来计算,分一石至十石,其中十石弩最强。石,古代重量单位,一百二十斤为一石。
〔2〕 恐不能入一寸:据文意,疑“入”后脱一“石”字。
〔3〕 摧:折断。
〔4〕 精诚:此指用力用心。诚,诚心。
徙:搬运
〔5〕 举:抬
〔6〕 素:平素,平时。
〔7〕 故:原来。
〔8〕 斫:劈砍。
〔9〕 可:难道。
〔10〕 暴:徒手搏击。
〔11〕 卒:同“猝”。
〔12〕 椎:捶击,敲打。
〔13〕 跌误:失误。
〔14〕 内锋:指把箭头射入石头。
〔1〕 鲁般:姓公输,名般,春秋时鲁国的巧匠,又称“鲁班”。
〔2〕 鸢:老鹰。
〔3〕 集:群鸟栖止于树,这里指落下,降落。
〔1〕 机关:有机件可以操控活动的器械。
〔2〕 言其巧工:底本无“其”字,《太平御览》卷七百五十二作“言其巧工”,据补。巧工,技艺精巧。
〔3〕 御者:车夫。
〔4〕 为:作为,起作用。
径去:径直而去
〔5〕 无为:不能
〔1〕 容:容纳,这里指被任用。
游说:劝说别人采纳其意见主张
〔2〕 周流:往返周游
〔3〕 未尝:未曾。以上事参见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《淮南子·泰族训》。
〔4〕 不遇:不得志,不被赏识。
〔5〕 干:求,这里指追求职位俸禄。
〔1〕 反:同“返”。
〔2〕 在陈绝粮:参见本书《逢遇篇》注。
〔3〕 削迹于卫:参见本书《幸偶篇》注。
〔4〕 忘味于齐:孔子在齐国听到舜时的《韶》乐,心中念念不忘,以致有很长一段时间食肉而不知味。参见《论语·述而》。
〔5〕 伐树于宋:孔子在宋国时,在大树下和弟子一起演习周礼,宋司马桓魋欲害孔子,砍倒了大树。
〔6〕 并:加上。费(bì):春秋时鲁国的城邑,为季孙氏采邑,在今山东费县西北。顿牟:即“中牟”的异称。晋人语音“中”“顿”互混,故称(刘盼遂)。中牟,春秋时晋国的城邑,为范氏采邑,在今河南鹤壁西。
公明贾:姓公明,名贾,春秋时卫人
〔1〕 公叔文子:姓公叔,名拔,或作发,春秋时卫国大夫
〔2〕 信乎:真的吗?
〔3〕 取:索取。
过:错
〔4〕 以:此
〔5〕 时:适时。
〔6〕 义:合宜的道理或举动。
〔7〕 岂其然乎:引文参见《论语·宪问》。
〔8〕 乐:底本作“时”,据文意当作“乐”,章录杨校宋本亦作“乐”。
〔1〕 郑:春秋时期郑国,在今河南中部新郑一带。
假途:借道
〔2〕 晋:春秋时期晋国,在今山西、河北西南、河南北部一带
羌戎:亦作“姜戎”,中国古代西北部的少数民族
要击:在中途拦阻袭击。要,同“腰”
崤塞:崤山
〔3〕 晋襄公:姬姓,名驩,春秋时晋国国君,前627—前621年在位
反:同“返”。以上事参见《公羊传·僖公三十三年》
〔4〕 轮:车轮,这里指战车
西乞术:姓西乞,名术,蹇叔之子。春秋时秦大将
白乙丙:姓白乙,名丙,蹇叔之子。春秋时秦大将
〔5〕 孟明视:名视,字孟明,春秋时秦国大将
〔1〕 孟尝:即孟尝君,参见本书《逢遇篇》注。
〔2〕 信陵:即信陵君,参见本书《书虚篇》注。
〔3〕 平原:即平原君赵胜(?—前251),战国赵武灵王之子,封于平原(今山东平原西南),故号平原君。
〔4〕 春申君:战国楚国贵族黄歇(?—前238),曾任楚国令尹,封为春申君。与齐孟尝君、赵平原君、魏信陵君齐名,史称战国四君子。
下:身居高位却能谦逊地对待别人
客:门客
〔5〕 待:款待
〔6〕 招会:召集。
〔7〕 趋:赴,投奔。
〔1〕 高子羔:即高柴,字子羔,又称“子皋”“子高”“季高”,春秋时齐国人,孔子弟子。
〔2〕 未尝见齿:没有露出过牙齿,这里指没有说笑过。
〔3〕 难:难能可贵。以上事参见《礼记·檀弓上》。
〔4〕 殆:大概。
〔5〕 荆和:即春秋时楚人卞和,相传他得玉璞,先后献给楚厉王和楚武王,都被认为欺诈,受刑被砍去双脚。楚文王即位,他抱璞哭于荆山下,文王使人琢璞,得宝玉,名为“和氏璧”。
〔6〕 刖:古代一种砍断双脚的刑罚。
不进:不被接受。进,进献
〔7〕 痛:痛惜
〔8〕 达:表达。
〔9〕 因:于是。以上事参见《韩非子·和氏》。
〔1〕 言不文:守丧时期说话不要太华丽。文,修饰,文采。引文参见《孝经·丧亲》。
〔2〕 或时:据文意,疑“时”后脱“不笑”二字。
谅阴:《尚书·无逸》言:“其在高宗即位,乃或亮阴,三年不言。”大意是说商王武丁即位后,曾经长期保持沉默,三年中都不开口说话。这种行为的准确含义已不可知,后人多将其解释为古代天子居丧时要沉默不语,并由此成了为父母守三年之丧的依据
〔3〕 高宗:商朝君主武丁,参见本书《气寿篇》注
〔4〕 尊为天子不言:指殷高宗作为君主,守丧期间可以不说话,因为国事有宰相处理。
〔5〕 其文:指《尚书·无逸》。
〔6〕 犹疑于增:孔子的弟子子张怀疑《尚书》记载的殷高宗“三年不言”的事,孔子就解释说,这是君子守孝,政事听于宰相三年(参见《论语·宪问》)。
〔1〕 禽息:春秋时秦国大夫,参见本书《逢遇篇》注。
〔2〕 “禽息出”几句:《文选》卷五十五李善注引应劭《汉书注》作“缪公出,当车,以头击门”。《后汉书》卷七十三李贤注引《韩诗外传》作“缪公出,当车,以头击闑”。《文选》卷五十五李善注引《论衡》文,“出”在“禽”之前。仆头,撞头。仆,跌。
〔3〕 不爱:不惜。
〔4〕 达:举荐。
〔5〕 文书:文字记载。
〔1〕 扣头:叩头。
〔2〕 痛:心情悲痛。
〔3〕 刎颈:割脖子自杀。
〔4〕 树锋:举起刀尖。
势:威力
〔5〕 足:完全
〔6〕 椎:捶击的工具。后亦为兵器。
〔7〕 将:做,为。
〔8〕 此时或:据文例,疑是“此或时”之误倒。
〔9〕 若或:或者。
〔1〕 擿:投掷。
〔2〕 入尺:以上事参见《战国策·燕策三》。
〔3〕 陷:入。
〔1〕 设:假如。
〔2〕 垣木之表:立在城墙上的木靶。垣,墙。表,标志。
龙渊:古宝剑名,也称“龙泉”,这里指秦王佩戴的宝剑
〔3〕 被:蒙受
〔4〕 孟贲:古代著名的勇士。
出:进
〔5〕 渊:深。章录杨校宋本作“洞”
〔6〕 干将、莫邪:古代宝剑名,传说为春秋时干将、莫邪夫妇铸造。
〔1〕 窥:偷看,这里是看一眼的意思。以上事参见《史记·儒林外传》。
〔1〕 精:专一。
〔2〕 解休:停止,停息。解,通“懈”,松懈。
〔3〕 犹宜:还应当。
〔4〕 则:既然。
〔5〕 嫌:疑。
亡:通“忘”
〔6〕 存:想,思考
所:所在
逸:安逸,今文《尚书》作“佚”
〔7〕 毋佚:古文《尚书》作“无逸”,今文《尚书》作“毋佚”
〔8〕 稼穑:播种与收谷,为农事的总称。
〔9〕 者也:句末语气词,表示判断。
〔10〕 “故张而不弛”几句:出自《礼记·杂记下》:“张而不弛,文武弗能也;弛而不张,文武弗为也。一张一弛,文武之道也。”意为只知道紧张而不松弛,文王武王都做不到;只知道松弛而不紧张,文王武王也不会这样做。一张一弛,有劳有逸,这才是文王武王治理天下的办法。
〔11〕 材:才能,才干。
方:正
〔1〕 夏:夏朝
物:指各地的神物
〔2〕 图:描绘
〔3〕 贡金九牧:“九牧贡金”的倒装,犹言天下贡金。贡,把物品进献给天子。金,这里指铜。九牧,即九州,传说古代把天下分为九州,州的长官叫牧。
〔4〕 恶物:与下文的“神奸”都指凶恶害人的“神怪之物”。
辟:退避,躲避
〔5〕 用:以
〔6〕 叶:同“协”,和洽。
〔7〕 休:福。以上事参见《左传·宣公三年》。
美:好
〔1〕 用:以
〔2〕 越裳:古代南方的一个部落。
〔3〕 倭人贡鬯草:倭人进献香草。鬯草,郁金香草。参见本书《异虚篇》注。
〔4〕 服:吃。
〔5〕 九鼎:指夏禹铸的九个鼎。
〔6〕 服:佩戴。
兰:兰草,古人认为它是一种吉祥的香草
服:章录杨校宋本作“或”,当属下读
作牙身:身,疑为“牙”字衍文,隶书形近而误。疑为“或作牙”,为读者校语,误入正文
〔7〕 使:即使
〔1〕 爨:烧火做饭。
〔2〕 “不投物”二句:参见《墨子·耕柱》。
审:知道
〔3〕 用:以
〔4〕 雷樽:刻画着云雷形图案的酒器。樽,古代盛酒的器具。
〔1〕 周赧王:周朝最后一任君主。参见本书《奇怪篇》注。
〔2〕 摎:人名,战国末期秦国秦昭襄王的将军。
〔3〕 口:人口。
〔4〕 还:放还。
〔5〕 秦王取九鼎宝器矣:以上事参见《史记·周本纪》《史记·秦本纪》。
〔6〕 始皇二十八年:即前219年。
〔7〕 琅邪:山名,在今山东胶南。
彭城:县名。战国秦置,属泗水郡,治所即今江苏徐州
〔8〕 还:回来
祷祠:祭祀
〔9〕 齐戒:古人在祭祀或举行典礼之前,常沐浴更衣,戒绝嗜欲,使身心洁净,以示虔敬。齐,同“斋”
〔10〕 泗水:流经彭城的淮水支流。
太丘:宋国地名,即今河南永城北四十里太丘乡
社:祭祀土地神的场所
〔11〕 宋:战国时宋国。在今河南商丘一带
〔12〕 鼎没水中彭城下:以上事参见《史记·封禅书》。
〔1〕 五石:五块陨石。陨(yǔn):坠落。以上事参见《左传·僖公十六年》。
〔2〕 去:离开。
〔3〕 春秋:当作“秦”字,盖“春”“秦”形近而误,后人妄加“秋”字。下文有“如鼎与秦三山同乎”,本书《说日篇》作“秦之时”、《感类篇》作“秦时”“秦”。
〔4〕 亡:消失。
〔5〕 辟:躲避。
〔6〕 更:经过。
〔7〕 止:留。
〔8〕 烁:通“铄”,熔化金属。
〔1〕 孝文皇帝:汉文帝。
〔2〕 赵:指汉初分封的赵国,在今河北南部。新垣平(?—前163):姓新垣,名平。西汉时赵国人,著名术士。
溢:河水泛滥
〔3〕 河:黄河
直:正
〔4〕 汾阴:县名。战国秦置,属河东郡,治所在今山西万荣,因在汾水之南而名
〔5〕 意:料想,猜想。
〔6〕 见:同“现”。
治:建造
〔7〕 使使:派遣使者
〔8〕 治:处置。
〔9〕 诛新垣平:以上事参见《史记·封禅书》《汉书·郊祀志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