语增篇第二十五

题解

本篇与其后的《儒增篇》《艺增篇》合称为“三增”,这三篇文章的主旨均在于强调于撰述中必须要做到实事求是,不得随意增损。因抽象的概念难以通过文字表达,因此自先秦诸子至于两汉儒生,他们在撰写文章时,经常会对所涉及的历史事件进行一定程度的增饰,这样可以加强历史事件的象征性意义,以达到宣传其学说的作用。

而王充则从实事求是的角度出发,认为:“凡天下之事,不可增损,考察前后,效验自列。”任何史事只要考察其前因后果便可知其效验,因此反对任何对于史事的增饰行为。

王充于此篇中列举七条经传中记载的事例并对其进行批驳,以反对于撰述中随意增饰历史事件的行为。

传语曰:圣人忧世深,思事勤,愁扰精神,感动形体,故称尧若腊,舜若腒,桀、纣之君,垂腴尺余。夫言圣人忧世念人,身体羸恶,不能身体肥泽,可也;言尧、舜若腊与腒,桀、纣垂腴尺余,增之也。

传书说:圣人深忧世事,勤于思考,劳精伤神,损害身体,所以说尧瘦得像干肉,舜瘦得像干鸟,殷纣、夏桀那样的君王,腹部的肥肉垂下一尺多。说圣人忧虑世事关怀人民,身体瘦瘠衰弱,不能肥硕丰润,是可以的;说尧、舜瘦得像干肉、干鸟,殷纣、夏桀腹部肥肉垂下一尺多,是夸大了。

齐桓公云:“寡人未得仲父极难,既得既得仲父甚易桓公不及尧、舜,仲父不及禹、契,桓公犹易,尧、舜反难乎?以桓公得管仲易,知尧、舜得禹、契不难。夫易则少忧,少忧则不愁,不愁则身体不臞。舜承尧太平,尧、舜袭德,功假荒服,尧尚有忧,舜安能无事。故《经》曰“上帝引逸”,谓虞舜也。舜承安继治,任贤使能,恭己无为而天下治。故孔子曰:“巍巍乎!舜、禹之禹之有天下而不与焉夫不与尚谓之臞若腒,如德劣承衰,若孔子栖栖,周流应聘,身不得容,道不得行,可骨立跛附,僵仆道路乎?

齐桓公说:“我没有得到管仲辅佐之前治国很难,得到管仲后就很容易了。”齐桓公比不上尧和舜,管仲也比不上禹和契,齐桓公治国尚且感到容易,尧和舜反而会难吗?根据齐桓公得到管仲治国很容易,可知尧和舜得到禹和契治国不会难。治国容易就少忧虑,少忧虑就不发愁,不发愁那身体就不会消瘦。舜继承了尧的太平盛世,尧和舜的美德相承,功业达到极远的地方,尧的时候还会有忧虑,舜的时候却安定无事。所以《尚书》说“上帝长久安逸”,指的就是舜。舜继承了安定太平的局面,任用贤能,恭肃己身不参与具体的事务而天下太平。所以孔子说:“真是崇高啊!舜和禹贵为天子却不参与国家的具体事务。”不参与国家的具体事务还要说他们瘦得像干鸟,如果品德恶劣又继承了衰乱的局面,就像孔子忙忙碌碌,周游列国到处求官,不被容纳,理想不能实现,能说他饿得皮包骨头,直挺挺地倒在路上吗?

纣为长夜之饮,糟丘酒池,沉湎于酒,不舍昼夜,是必以病。病则不甘饮食,不甘饮食,则肥腴不得至尺。《经》曰:“惟湛乐是从,时亦罔有克寿。”魏公子无忌为长夜之饮,困毒而死。纣虽未死,宜羸臞矣。然桀、纣同行,则宜同病,言其腴垂过尺余,非徒增之,又失其实矣。

殷纣王通宵宴饮,糟堆积如山酒积聚成池,沉溺于饮酒,昼夜不停,必定是因此生病。生病就不想吃东西,不想吃东西,那腹部的肥肉就不会垂下一尺多。《尚书》说:“只是过度逸乐,这也没有能够长寿的了。”魏公子无忌通宵饮宴,中毒而死。纣王虽然没死,也应该身体瘦弱。夏桀和殷纣行为相同,那也应该得同样的病,说他们腹部的肥肉垂下一尺多,不仅是夸大之词,而且又违背了事实。

传语又称:“纣力能索铁伸钩,抚梁易柱。”言其多力也。“蜚廉、恶来之徒,并幸受宠。”言好伎力之主,致伎力之士也。或言“武王伐纣,兵兵不血刃。夫以索铁伸钩之力,辅以蜚廉、恶来之徒,与周军相当,武王德虽盛,不能夺纣素所厚之心;纣虽恶,亦不失所与同行之意。虽为武王所擒,时亦宜杀伤十百人。今言不血刃,非纣多力之效,蜚廉、恶来助纣之验也。

传书又说:“纣王的力量能把铁条绞成索把弯钩拉直,可以手托起房梁换柱子。”这是说他力气大。“蜚廉、恶来之类的人,都受到宠幸。”这是说喜好技能与勇力的君主,会招来有技能有勇力的人。有人说“武王伐纣,兵器上没有沾血就取得了胜利”。凭借能把铁条绞成索把弯钩拉直的力量,再加上蜚廉、恶来这类人的辅助,和周人的军队对抗,周武王的道德虽高,也不能征服一向受纣王宠爱的人的心;纣王虽然恶劣,也不会失去和他操行相同的人的心。虽然被周武王捉住,当时也应该杀伤几十上百个人。如今说兵器上没沾血,这不是纣王力量大,蜚廉、恶来辅助纣王的证明。

案武王之符瑞,不过高祖。武王有白鱼、赤乌之祐,高祖有断大蛇、老妪哭于道之瑞。武王有八百诸侯之助,高祖有天下义兵之佐。武王之相,望羊而已;高祖之相,龙颜、隆准、项紫、美须髯,身有七十二黑子。高祖又逃吕后于泽中,吕后辄见上有云气之验,武王不闻有此。夫相多于望羊,瑞明于鱼、乌,天下义兵并来会汉,助强于诸侯。武王承纣,高祖袭秦,二世之恶,隆盛于纣,天下畔秦,宜多于殷。案高祖伐秦,还破项羽,战场流血,暴尸万数,失军亡众,几死一再,然后得天下,用兵苦,诛乱剧。独云周兵不血刃,非其实也。言其易,可也;言不血刃,增之也。

考察周武王的祥瑞,不超过汉高祖。周武王有白鱼、赤乌的福佑,汉高祖有斩断大蛇、老妇人在路上哭泣的吉兆。周武王有八百诸侯的帮助,汉高祖有天下义兵的辅佐。周武王的骨相,只是眼睛朝上长不用抬头就可以看到太阳而已;汉高祖的骨相,眉骨突起似龙、高鼻梁、紫脖子、漂亮胡须,身上还有七十二颗黑痣。汉高祖又避开吕后逃到大泽中,吕后每次都能看见天上有祥云瑞彩的征验,而周武王没听说有这些。骨相比眼睛朝上长不用抬头就可以看到太阳多,祥瑞比白鱼、赤乌明显,天下义兵一起来会集辅助汉军,辅助力量胜过八百诸侯。周武王继殷纣王,汉高祖袭秦朝,秦二世的罪恶,远大于纣王,天下背叛秦朝的人,应该比背叛殷朝的多。考察汉高祖讨伐秦朝,回过头来又打败项羽,战场上流满鲜血,暴露的尸体数以万计,丧失军队伤亡士卒,汉高祖多次几乎死掉,然后才取得天下,可见作战艰苦,平叛艰巨。偏说周武王兵器上没沾血,这不是事实。说武王伐纣容易,是可以的;说兵器上没沾血,就是夸大了。

案周取殷之时,太公《阴谋》之书,食小儿丹,教云“亡殷”。兵到牧野,晨举脂烛。察《武成》之篇,牧野之战,血流浮杵,赤地千里。由此言之,周之取殷,与汉、秦一实也。而云取殷易,兵不血刃,美武王之德,增益其实也。

考察周攻取殷的时候,姜太公《阴谋》书上记载,给小孩吃丹砂,教他们说“要灭亡殷”。周武王的军队开到牧野,清晨点起油脂火把开始进攻。查看《武成》一篇,记载牧野之战,血流得能把木杵漂起来,染红了千里之地。照此说来,周攻取殷,和汉灭秦是同样的情况。却说攻取殷容易,兵器上没有沾血,这是美化周武王的德行,夸大了事实。

凡天下之事,不可增损,考察前后,效验自列。自列,则是非之实有所定矣。世称纣力能索铁伸钩,又称武王伐之兵不血刃。夫以索铁伸钩之力当人,则是孟贲、夏育之匹也;以不血刃之德取人,是则三皇、五帝之属也。以索铁之力,不宜受服;以不血刃之德,不宜顿兵。今称纣力,则武王德贬;誉武王,则纣力少。索铁、不血刃,不得两立;殷、周之称,不得二全。不得二全,则必一非。

大凡天下的事情,不能夸大或缩小,要考察它的前前后后,真相就自然会表现出来。真相自然表现出来,那是非的实情就有判断的依据了。世人说纣王能把铁条绞成索把弯钩拉直,又说周武王伐纣兵器上不沾血。用把铁条绞成索把弯钩拉直的力量去抵挡敌人,这是与孟贲、夏育相当的人;用兵器上不沾血的德行战胜敌人,这是三皇、五帝一类的人。有能把铁条绞成索的力量,不应该被降服;有兵器上不沾血的德行,不应该使用武力。如今称赞纣王的力量,那武王的德行就会被贬低;赞誉武王的德行,那纣王的力量就不大。把铁条绞成索、兵器上不沾血,两种说法不能同时成立;赞美殷纣王力量大和赞美周武王德行高,两种说法不能都对。不能都对,那其中必有一个不对。

孔子曰:“纣之不善,不若是之甚也。是以君子恶居下流,天下天下之恶皆归焉孟子曰:“吾于《武成》,取二三策耳。以至仁伐不仁,如何如何其血之浮杵也若孔子言,殆沮浮杵;若孟子之言,近不血刃。浮杵过其实,不血刃亦失其正。一圣一贤,共论一纣,轻重殊称,多少异实。纣之恶不若王莽。纣杀比干,莽鸩平帝;纣以嗣立,莽盗汉位。杀主隆于诛臣,嗣立顺于盗位,士众所畔,宜甚于纣。汉诛王莽,兵顿昆阳,死者万数,军至渐台,血流没趾。而独谓周取天下,兵不血刃,非其实也。

孔子说:“纣王的坏,不像现在传说的这么厉害。所以君子厌恶居于下流,一居下流,天下的什么坏名声都会集中在他身上了。”孟子说:“我对于《武成》一篇,所取的不过两三支竹简罢了。凭周武王这样极为仁道的人来讨伐纣王这个极为不仁的人,怎么会使血流得把木杵都飘起来了呢?”如果按照孔子所说,流血差不多会把木杵漂起来;如果按照孟子所言,兵器上不沾血就接近事实。说把木杵漂起来言过其实,说兵器上不沾血也有失公正。一是圣人一是贤人,评论同一个纣王,而对他罪恶的轻重有不同的说法,对被杀人数多少的实情有不一样的估计。纣王的罪恶不如王莽。纣王杀了比干,王莽毒死汉平帝;纣王是凭继承而即位,王莽是窃取汉朝帝位。杀害君主的罪行重于诛杀臣子,继承君位比窃取帝位要名正言顺,那王莽的臣子士卒中背叛的人,应该多于纣王。汉军讨伐王莽,在昆阳交战,死的人数以万计,进军到渐台,流血淹没了脚趾。却偏说周武王取得天下,兵器上都没沾血,这不是事实。

传语曰:“文王饮酒千钟,孔子百觚。”欲言圣人德盛,能以德将酒也。如一坐千钟百觚,此酒徒,非圣人也。饮酒有法,胸腹小大,与人均等。饮酒用千钟,用肴宜尽百牛,百觚则宜用十羊。夫以千钟百牛、百觚十羊言之,文王之身如防风之君,孔子之体如长狄之人,乃能堪之。案文王、孔子之体,不能及防风、长狄,以短小之身,饮食众多,是缺文王之广,贬孔子之崇也。

传书上说:“周文王能喝一千钟酒,孔子能喝一百觚酒。”是想说圣人道德崇高,能够用道德来控制酒。如果一次饮宴就要喝一千钟一百觚酒,这是酒徒,不是圣人。喝酒有一定的规则,圣人胸腹的大小,和一般人相同。如果喝酒要喝千钟,那菜肴应该吃完一百头牛,喝一百觚酒那就应该吃完十只羊。如果按喝千钟酒吃百头牛,喝百觚酒吃十只羊来说,周文王的身材应该和防风氏,孔子的身体要像长狄一样巨大,才能受得住。考察周文王、孔子的身体,不及防风氏和长狄,以矮小的身体,吃喝众多的饮食,这是损害了文王道德的广大,贬低了孔子道德的崇高。

案《酒诰》之篇:“朝夕曰:‘祀兹酒。’”此言文王戒慎酒也。朝夕戒慎,则民化之。外出戒慎之教,内饮酒尽千钟,导民率下,何以致化?承纣疾恶,何以自别?且千钟之效,百觚之验,何所用哉?使文王、孔子因祭用酒乎?则受福胙不能厌饱。因飨射之用酒乎?飨射饮酒,自有礼法。如私燕赏赐饮酒乎?则赏赐饮酒,宜与下齐。赐尊者之前,三觞而退,过于三觞,醉酗生乱。文王、孔子,率礼之人也,赏赉左右,至于醉酗乱身,自用酒千钟百觚,大之则为桀、纣,小之则为酒徒,用何以立德成化,表名垂誉乎?世闻“德将毋醉”之言,见圣人有多德之效,则虚增文王以为千钟,空益孔子以百觚矣。

考察《尚书·酒诰》篇所说:“早晚都说:‘只有祭祀时才可以用酒。’”这是说周文王告诫要慎重喝酒。早晚都告诫要慎重喝酒,那人民就会受到感化。表面上发出告诫要慎重喝酒的教令,实际上却喝尽千钟酒,这样引导人民给下属做表率,怎么能教化人民呢?沿袭纣王的恶习,怎么能使自己和纣王有所区别呢?况且喝千钟酒,喝百觚酒的效验,是根据什么得出来的呢?如果是周文王、孔子因为祭祀而喝酒呢?那接受祭祀的酒肉是不能吃饱喝足的。如果是因为乡射而喝酒呢?乡射喝酒,自有礼法规矩。如果是私人宴会赏赐喝酒呢?那赏赐喝酒应该和下属喝得一样多。在尊长面前接受赏赐,酒过三杯就应该退下,超过了三杯,就会喝醉撒酒疯。周文王、孔子,都是遵循礼法的人,赏赐左右随从,到了喝醉撒酒疯危害自身的地步,自己又饮酒千钟百觚,说重了那就是夏桀、殷纣,说轻了那就是酒徒,凭什么来树立功德成就教化,显扬名声得到后人称颂呢?世人听到“要用道德来约束自己,不要喝醉了”的话,看到圣人有德高的表现,就凭空夸大说周文王喝千钟酒,孔子喝百觚酒了。

传语曰:“纣沉湎于酒,以糟为丘,以酒为池,牛饮者三千人,为长夜之饮,亡其甲子。”夫纣虽嗜酒,亦欲以为乐。令酒池在中庭乎?则不当言为长夜之饮。坐在深室之中,闭窗举烛,故曰长夜。令坐于室乎?每当饮者,起之中庭,乃复还坐,则是烦苦相踖藉,不能甚乐。令池在深室之中,则三千人宜临池坐,前俯饮池酒,仰食肴膳,倡乐在前,乃为乐耳。如审临池而坐,则前饮害于肴膳,倡乐之作不得在前。夫饮食既不以礼,临池牛饮,则其啖肴不复用杯,亦宜就鱼肉而虎食,则知夫酒池牛饮,非其实也。

传书说:“纣王沉湎在酒里,把酒糟堆成小山,把酒灌成池子,像牛一样俯身而饮的有三千人,整夜地喝酒,忘了日子。”纣王虽然嗜酒,也想喝酒取乐。假如酒池在庭院当中呢?那就不能说他整夜地喝酒。坐在内室当中,关着窗户点上火烛,所以说是整夜。假如他坐在内室当中呢?每次要喝酒,都得起身去庭院,然后又返回座席,那样一来既烦劳辛苦又容易相互践踏,不会很快乐。假如酒池在内室之中,那三千人应该挨着池子而坐,俯身喝池子里的酒,抬头吃饭菜,前方有歌舞表演,才算是快乐。假如真地挨着酒池而坐,那俯身喝酒就会妨碍摆饭菜,歌舞表演也无法在前方。吃喝不按照礼仪规定,挨着酒池像牛一样俯身而饮,那么他们吃饭菜即使不用杯盘,也应该靠近鱼肉像老虎那样地吞食,那么可知以酒为池如牛而饮,并不是事实。

传又言:“纣悬肉以为林,令男女倮而相逐其间。”是为醉乐淫戏无节度也。夫肉当内于口,口之所食,宜洁不辱。今言男女倮相逐其间,何等洁者?如以醉而不计洁辱,则当共浴于酒中。而倮相逐于肉间,何为不肯浴于酒中?以不言浴于酒,知不倮相逐于肉间。

传书又说:“纣王把肉悬挂起来形成肉林,让男女赤裸身体在里面相互追逐。”这是说他醉酒取乐恣意嬉戏没有节制。肉应该吃进口中,口中所吃的东西,应该干净而不脏污。如今让男女赤裸身体在其中相互追逐,肉怎么能干净呢?如果是因为喝醉了不在乎干净与脏污,那他们就应该一起在酒里洗澡。能赤裸身体在肉林内相互追逐,为何不肯在酒里洗澡呢?因为不说在酒里洗澡,就知道不可能赤裸身体在肉林内相互追逐。

传者之说,或言:“车行酒,骑行炙,百二十日为一夜。”夫言“用酒为池”,则言其车行酒非也;言其“悬肉为林”,即言骑行炙非也。或时纣沉湎覆酒,滂沱于地,即言以酒为池;酿酒糟积聚,则言糟为丘;悬肉以林,则言肉为林;林中幽冥,人时走戏其中,则言倮相逐;或时载酒用鹿车,则言车行酒、骑行炙;或时十数夜,则言其百二十;或时醉不知问日数,则言其亡甲子。周公封康叔,告以纣用酒,期于悉极,欲以戒之也,而不言糟丘、酒池,悬肉为林,长夜之饮,亡其甲子。圣人不言,殆非实也。

流传的说法中,有人说:“驾着车给饮酒的人斟酒,骑着马给饮酒的人送烤肉,一连狂饮一百二十天才算一夜。”要说“用酒为池”,那么说驾着车斟酒就不对;说纣王“悬肉为林”,那么说骑着马送烤肉就不对。或许当时纣王醉醺醺把酒器打翻,大量的酒洒到地上,就说成是以酒成池;酿酒的酒糟堆积在一起,就说酒糟堆成了小山;在树林里挂肉,就说以肉为林;树林幽暗,人有时奔走嬉戏其中,就说是赤裸身体相互追逐;或许当时用鹿车装酒,就说成是驾着车斟酒,骑着马送烤肉;或者当时一连喝了十多夜的酒,就说成是一百二十夜;或许当时酒醉不知道问时间,就说他忘了时日。周公分封康叔的时候,告诉他纣王酗酒的事,希望他知道酗酒的害处,是想用这些事告诫他,但是没有说酒糟堆成山,酒聚成池,肉悬挂成林,整夜喝酒,忘记了时日这些事。圣人没说,可见大概不是事实。

传言曰:“纣非时与三千人牛饮于酒池。”夫夏官百,殷二百,周三百。纣之所与相乐,非民,必臣也,非小臣,必大官,其数不能满三千人。传书家欲恶纣,故言三千人,增其实也。

传言说:“殷纣王不分时间和三千人在酒池边像牛一样俯身饮酒。”夏朝的官职有一百,殷朝的有二百,周朝的有三百。和纣王一起饮酒作乐的,不是普通百姓,一定是朝臣,而且不是小臣,必定是大官,他们的数量不可能满三千人。作传书的人想把纣王说得很坏,所以说有三千人,是夸大事实。

传语曰:“周公执贽下白屋之士。”谓候之也。夫三公,鼎足之臣,王者之贞干也;白屋之士,闾巷之微贱者也。三公倾鼎足之尊,执贽候白屋之士,非其实也。时或待士卑恭,不骄白屋,人则言其往候白屋;或时起白屋之士,以璧迎礼之,人则言其执贽以候其家也。

传言说:“周公拿着礼物谦恭地去贫寒的人士那儿。”说是去问候他们。三公,是国家的重臣,王者的支柱;贫寒的士人,是居住在陋巷中地位低下之人。说周公降低自己作为国家重臣的尊崇地位,拿着礼物去问候贫寒的人士,不符合事实。或许当时周公待人谦卑恭敬,不以骄傲的态度对待贫寒的士人,人们就说他去问候他们;或许当时要任用贫寒的士人,用玉璧作为礼物迎聘他们,人们就说周公拿着礼物去贫寒的人士家去问候。

传语曰:“尧、舜之俭,茅茨不剪,采椽不斫。”夫言茅茨采椽,可也;言不剪不斫,增之也。《经》曰:“弼成五服。”五服,五采服也。服五采之服,又茅茨采椽,何宫室衣服之不相称也?服五采,画日月星辰,茅茨采椽,非其实也。

传言说:“尧和舜很简朴,用茅草盖屋不加修剪,以柞木为椽不加雕饰。”说用茅草盖屋柞木为椽,是可以的;说不加修剪不加雕饰,是夸大其词。《尚书》说:“辅佐制定了五服。”五服,是五种颜色的服装。穿五彩的衣服,却又用茅草盖屋柞木为椽,为何住的宫室和穿的衣服如此不相称呢?穿五彩的衣服,衣服上画着日月星辰,却用茅草盖屋柞木为椽,这不符合事实。

传语曰:“秦始皇帝燔烧诗书,坑杀儒士。”言燔烧诗书,灭去五经文书也。坑杀儒士者,言其皆挟经传文书之人也。烧其书,坑其人,诗书绝矣。言烧燔诗书,坑杀儒士,实也;言其欲灭诗书,故坑杀其人,非其诚,又增之也。

传言说:“秦始皇焚烧诗书,活埋儒生。”说焚烧诗书,是要灭绝五经等书籍。活埋儒生,是说他们都是携带私藏经传书籍的人。烧了那些书,活埋了那些人,诗书就灭绝了。说焚烧诗书,活埋儒生,是事实;说想灭绝诗书,所以活埋那些人,这不真实,又夸大了。

秦始皇帝三十四年,置酒咸阳台,儒士七十人前为寿。仆射周青臣进颂始皇之德。齐淳于越进谏始皇不封子弟功臣自为狭辅,刺周青臣以为面谀。始皇下其议于丞相李斯。李斯非淳于越曰:“诸生不师今而学古,以非当世,惑乱黔首。臣请敕史官,非秦记皆烧之;非博士官所职,天下有敢藏《诗》《书》、百家语、诸刑书者,悉诣守尉集烧之;有敢偶语《诗》《书》,弃市;以古非今者,族灭;吏见知弗举,与同罪。”始皇许之。明年,三十五年,诸生在咸阳者,多为妖言。始皇使御史案问诸生,诸生传相告引者,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七人,皆坑之。燔《诗》《书》,起淳于越之谏;坑儒士,起自诸生为妖言,见坑者四百六十七人。传增言坑杀儒士,欲绝诗书,又言尽坑之。此非其实而又增之。

秦始皇三十四年,在咸阳宫摆设酒宴,七十个儒生上前敬酒祝寿。仆射周青臣颂扬秦始皇的德政。齐人淳于越进谏说秦始皇不分封子弟作为辅助,指责周青臣当面阿谀。始皇把他的建议交给李斯。李斯责备淳于越说:“这些儒生不向现实学习而去模仿古代,来指责现行的制度,惑乱百姓。我请求皇帝命令史官,把不是秦国史官的记录全部烧掉;不是博士官所主管的,天下敢有收藏《诗》《书》、诸子百家著作和六国刑书的,都要送到郡守、郡尉那里集中焚毁;有敢相互私语《诗》《书》的,在闹市处死示众;以古非今的,要杀死全族;官吏知情而不检举的,和他们同罪。”秦始皇准许了这个主张。第二年,秦始皇三十五年,在咸阳的儒生,散布了很多怪诞邪说。秦始皇派御史审问儒生,儒生相互告发,亲自判处触犯法禁的四百六十七人死罪,全部将他们活埋。焚烧《诗》《书》,起因于淳于越的劝谏;活埋儒生,起因自儒生散布邪说,被活埋的有四百六十七人。传言夸大说活埋儒生,是想灭绝《诗》《书》,又说活埋了全部的儒生。这不是事实且又夸大了。

传语曰:“町町若荆轲之闾。”言荆轲为燕太子丹刺秦王,后诛轲九族,其后恚恨不已,复夷轲之一里,一里皆灭,故曰町町。此言增之也。

传言说:“空荡荡有如荆轲的里巷。”说的是荆轲为燕太子丹刺杀秦王,此后秦王诛灭了荆轲的九族,后来秦始皇怨恨未消,又杀光了荆轲的乡里,整个乡里都被诛灭,所以叫“空荡荡”。这是夸大之辞。

夫秦虽无道,无为尽诛荆轲之里。始皇幸梁山之宫,从山上望见丞相李斯车骑甚盛,恚,出言非之。其后左右以告李斯,李斯立损车骑。始皇知左右泄其言,莫知为谁,尽捕诸在旁者皆杀之。其后坠星下东郡,至地为石,民或刻其石曰“始皇帝死,地分”。皇帝闻之,令御史逐问,莫服,尽取石旁人诛之。夫诛从行于梁山宫及诛石旁人,欲得泄言、刻石者,不能审知,故尽诛之。荆轲之闾,何罪于秦而尽诛之?如刺秦王在闾中,不知为谁,尽诛之,可也。荆轲已死,刺者有人,一里之民,何为坐之?始皇二十年,燕使荆轲刺秦王,秦王觉之,体解轲以徇,不言尽诛其闾。彼或时诛轲九族,九族众多,同里而处,诛其九族,一里且尽,好增事者则言町町也。

秦始皇虽然无道,也没必要杀光荆轲的乡里。始皇帝临幸梁山宫,从山上看见丞相李斯车骑众多,很生气,随口说了指责的话。事后始皇身边的侍从把始皇的话告诉了李斯,李斯立即减少了车骑。始皇知道是身边的侍从泄露了他的话,却不知道是谁,就逮捕了当时所有在他身边的人并杀掉。此后有陨星落在东郡,到了地面变为石头,百姓中有人在这块石头上刻上“始皇帝死,天下要分裂”。始皇听到了,派御史挨个审问,没有人认罪,就把在石头附近居住的人全部抓起来处死。杀死跟随到梁山宫的侍从和在石头附近居住的人,是想找到泄露谈话和刻写石头的人,不能确认,所以全部杀了他们。荆轲的邻里,对秦始皇有什么罪而要杀光他们呢?如果刺杀秦王的人躲在同乡邻里,不知道是谁,全部杀光,还说得过去。荆轲已经死去,刺客找到了,邻里百姓,为什么还要受此牵连?秦始皇二十年,燕国派荆轲刺杀秦王,被秦王发觉,肢解了荆轲来示众,没说杀光了他的邻里。那时也许诛杀了荆轲的九族,九族人口众多,都住在一个地方,诛杀九族,整个乡里差不多都被杀光,喜欢夸大的人就说整个乡里空荡荡了。

注释▾

愁扰精神:劳精伤神。感动:动摇。感,通“撼”。“故称尧若腊”二句:参见本书《道虚篇》注。腊,干肉。腒(jū),干鸟肉。垂腴:腹部肥大下垂。腴,肥肉。念:关怀。羸恶:瘦瘠衰弱。肥泽:形体肥硕丰润。增:夸张。“齐桓公云”几句:引文参见《韩非子·难二》《吕氏春秋·任数》。仲父,齐桓公对管仲的尊称。以:根据。臞:消…

展开全部
原文▾

传语曰:圣人忧世深,思事勤,愁扰精神〔1〕,感动形体〔2〕,故称尧若腊,舜若腒〔3〕,桀、纣之君,垂腴尺余〔4〕。夫言圣人忧世念人〔5〕,身体羸恶〔6〕,不能身体肥泽〔7〕,可也;言尧、舜若腊与腒,桀、纣垂腴尺余,增之也〔8〕。

齐桓公云:“寡人未得仲父极难,既得仲父甚易。”〔1〕桓公不及尧、舜,仲父不及禹、契,桓公犹易,尧、舜反难乎?以桓公得管仲易〔2〕,知尧、舜得禹、契不难。夫易则少忧,少忧则不愁,不愁则身体不臞〔3〕。舜承尧太平,尧、舜袭德〔4〕,功假荒服〔5〕,尧尚有忧,舜安能无事。故《经》曰“上帝引逸”〔6〕,谓虞舜也。舜承安继治,任贤使能,恭己无为而天下治〔7〕。故孔子曰:“巍巍乎!舜、禹之有天下而不与焉。”〔8〕夫不与尚谓之臞若腒,如德劣承衰,若孔子栖栖〔9〕,周流应聘〔10〕,身不得容,道不得行,可骨立跛附〔11〕,僵仆道路乎?

纣为长夜之饮〔1〕,糟丘酒池〔2〕,沉湎于酒〔3〕,不舍昼夜〔4〕,是必以病。病则不甘饮食〔5〕,不甘饮食,则肥腴不得至尺。《经》曰〔6〕:“惟湛乐是从,时亦罔有克寿〔7〕。”魏公子无忌为长夜之饮〔8〕,困毒而死〔9〕。纣虽未死,宜羸臞矣〔10〕。然桀、纣同行,则宜同病,言其腴垂过尺余,非徒增之〔11〕,又失其实矣。

传语又称:“纣力能索铁伸钩〔1〕,抚梁易柱〔2〕。”言其多力也。“蜚廉、恶来之徒〔3〕,并幸受宠。”言好伎力之主〔4〕,致伎力之士也〔5〕。或言“武王伐纣,兵不血刃”〔6〕。夫以索铁伸钩之力,辅以蜚廉、恶来之徒,与周军相当〔7〕,武王德虽盛,不能夺纣素所厚之心〔8〕;纣虽恶,亦不失所与同行之意。虽为武王所擒〔9〕,时亦宜杀伤十百人。今言不血刃,非纣多力之效,蜚廉、恶来助纣之验也。

案武王之符瑞,不过高祖。武王有白鱼、赤乌之祐〔1〕,高祖有断大蛇、老妪哭于道之瑞〔2〕。武王有八百诸侯之助〔3〕,高祖有天下义兵之佐〔4〕。武王之相,望羊而已〔5〕;高祖之相,龙颜、隆准、项紫、美须髯〔6〕,身有七十二黑子。高祖又逃吕后于泽中〔7〕,吕后辄见上有云气之验,武王不闻有此。夫相多于望羊〔8〕,瑞明于鱼、乌,天下义兵并来会汉,助强于诸侯。武王承纣,高祖袭秦,二世之恶〔9〕,隆盛于纣,天下畔秦〔10〕,宜多于殷。案高祖伐秦,还破项羽,战场流血,暴尸万数,失军亡众,几死一再,然后得天下,用兵苦〔11〕,诛乱剧〔12〕。独云周兵不血刃,非其实也。言其易,可也;言不血刃,增之也。

案周取殷之时,太公《阴谋》之书〔1〕,食小儿丹〔2〕,教云“亡殷”。兵到牧野〔3〕,晨举脂烛〔4〕。察《武成》之篇〔5〕,牧野之战,血流浮杵〔6〕,赤地千里〔7〕。由此言之,周之取殷,与汉、秦一实也。而云取殷易,兵不血刃,美武王之德,增益其实也。

凡天下之事,不可增损,考察前后,效验自列。自列,则是非之实有所定矣。世称纣力能索铁伸钩,又称武王伐之兵不血刃。夫以索铁伸钩之力当人〔1〕,则是孟贲、夏育之匹也〔2〕;以不血刃之德取人,是则三皇、五帝之属也。以索铁之力,不宜受服〔3〕;以不血刃之德,不宜顿兵〔4〕。今称纣力,则武王德贬;誉武王,则纣力少。索铁、不血刃,不得两立;殷、周之称,不得二全。不得二全,则必一非。

孔子曰:“纣之不善,不若是之甚也。是以君子恶居下流,天下之恶皆归焉。”〔1〕孟子曰:“吾于《武成》,取二三策耳。以至仁伐不仁,如何其血之浮杵也?”〔2〕若孔子言,殆沮浮杵〔3〕;若孟子之言,近不血刃。浮杵过其实,不血刃亦失其正。一圣一贤,共论一纣,轻重殊称,多少异实。纣之恶不若王莽。纣杀比干,莽鸩平帝〔4〕;纣以嗣立,莽盗汉位。杀主隆于诛臣〔5〕,嗣立顺于盗位〔6〕,士众所畔,宜甚于纣。汉诛王莽,兵顿昆阳〔7〕,死者万数,军至渐台〔8〕,血流没趾〔9〕。而独谓周取天下,兵不血刃,非其实也。

传语曰:“文王饮酒千钟〔1〕,孔子百觚〔2〕。”欲言圣人德盛,能以德将酒也〔3〕。如一坐千钟百觚〔4〕,此酒徒,非圣人也。饮酒有法〔5〕,胸腹小大,与人均等。饮酒用千钟,用肴宜尽百牛〔6〕,百觚则宜用十羊。夫以千钟百牛、百觚十羊言之,文王之身如防风之君〔7〕,孔子之体如长狄之人〔8〕,乃能堪之〔9〕。案文王、孔子之体,不能及防风、长狄,以短小之身,饮食众多,是缺文王之广〔10〕,贬孔子之崇也。

案《酒诰》之篇〔1〕:“朝夕曰:‘祀兹酒〔2〕。’”此言文王戒慎酒也。朝夕戒慎,则民化之。外出戒慎之教〔3〕,内饮酒尽千钟〔4〕,导民率下,何以致化?承纣疾恶〔5〕,何以自别?且千钟之效,百觚之验,何所用哉?使文王、孔子因祭用酒乎?则受福胙不能厌饱〔6〕。因飨射之用酒乎〔7〕?飨射饮酒,自有礼法。如私燕赏赐饮酒乎〔8〕?则赏赐饮酒,宜与下齐〔9〕。赐尊者之前,三觞而退〔10〕,过于三觞,醉酗生乱〔11〕。文王、孔子,率礼之人也〔12〕,赏赉左右〔13〕,至于醉酗乱身,自用酒千钟百觚,大之则为桀、纣,小之则为酒徒,用何以立德成化〔14〕,表名垂誉乎?世闻“德将毋醉”之言〔15〕,见圣人有多德之效,则虚增文王以为千钟〔16〕,空益孔子以百觚矣。

传语曰:“纣沉湎于酒,以糟为丘,以酒为池,牛饮者三千人〔1〕,为长夜之饮,亡其甲子〔2〕。”夫纣虽嗜酒,亦欲以为乐。令酒池在中庭乎?则不当言为长夜之饮。坐在深室之中,闭窗举烛,故曰长夜。令坐于室乎?每当饮者,起之中庭〔3〕,乃复还坐,则是烦苦相踖藉〔4〕,不能甚乐。令池在深室之中,则三千人宜临池坐,前俯饮池酒〔5〕,仰食肴膳〔6〕,倡乐在前〔7〕,乃为乐耳。如审临池而坐,则前饮害于肴膳〔8〕,倡乐之作不得在前。夫饮食既不以礼,临池牛饮,则其啖肴不复用杯〔9〕,亦宜就鱼肉而虎食〔10〕,则知夫酒池牛饮,非其实也。

传又言:“纣悬肉以为林,令男女倮而相逐其间〔1〕。”是为醉乐淫戏无节度也〔2〕。夫肉当内于口〔3〕,口之所食,宜洁不辱〔4〕。今言男女倮相逐其间,何等洁者?如以醉而不计洁辱,则当共浴于酒中〔5〕。而倮相逐于肉间〔6〕,何为不肯浴于酒中?以不言浴于酒〔7〕,知不倮相逐于肉间。

传者之说,或言:“车行酒,骑行炙〔1〕,百二十日为一夜。”夫言“用酒为池”〔2〕,则言其车行酒非也;言其“悬肉为林”,即言骑行炙非也〔3〕。或时纣沉湎覆酒〔4〕,滂沱于地〔5〕,即言以酒为池;酿酒糟积聚,则言糟为丘;悬肉以林〔6〕,则言肉为林;林中幽冥〔7〕,人时走戏其中,则言倮相逐;或时载酒用鹿车〔8〕,则言车行酒、骑行炙;或时十数夜,则言其百二十;或时醉不知问日数,则言其亡甲子。周公封康叔,告以纣用酒,期于悉极〔9〕,欲以戒之也,而不言糟丘、酒池,悬肉为林,长夜之饮,亡其甲子。圣人不言,殆非实也。

传言曰:“纣非时与三千人牛饮于酒池〔1〕。”夫夏官百,殷二百,周三百。纣之所与相乐,非民,必臣也,非小臣,必大官,其数不能满三千人。传书家欲恶纣,故言三千人,增其实也。

传语曰:“周公执贽下白屋之士〔1〕。”谓候之也〔2〕。夫三公〔3〕,鼎足之臣〔4〕,王者之贞干也〔5〕;白屋之士,闾巷之微贱者也〔6〕。三公倾鼎足之尊〔7〕,执贽候白屋之士,非其实也。时或待士卑恭〔8〕,不骄白屋,人则言其往候白屋;或时起白屋之士〔9〕,以璧迎礼之〔10〕,人则言其执贽以候其家也。

传语曰:“尧、舜之俭,茅茨不剪〔1〕,采椽不斫〔2〕。”夫言茅茨采椽,可也;言不剪不斫,增之也。《经》曰〔3〕:“弼成五服〔4〕。”五服,五采服也〔5〕。服五采之服,又茅茨采椽,何宫室衣服之不相称也?服五采,画日月星辰,茅茨采椽,非其实也。

传语曰:“秦始皇帝燔烧诗书〔1〕,坑杀儒士〔2〕。”言燔烧诗书,灭去五经文书也。坑杀儒士者,言其皆挟经传文书之人也〔3〕。烧其书,坑其人,诗书绝矣。言烧燔诗书,坑杀儒士,实也;言其欲灭诗书,故坑杀其人,非其诚,又增之也。

秦始皇帝三十四年〔1〕,置酒咸阳台〔2〕,儒士七十人前为寿〔3〕。仆射周青臣进颂始皇之德〔4〕。齐淳于越进谏始皇不封子弟功臣自为狭辅〔5〕,刺周青臣以为面谀〔6〕。始皇下其议于丞相李斯。李斯非淳于越曰〔7〕:“诸生不师今而学古〔8〕,以非当世,惑乱黔首〔9〕。臣请敕史官〔10〕,非秦记皆烧之〔11〕;非博士官所职〔12〕,天下有敢藏《诗》《书》、百家语、诸刑书者〔13〕,悉诣守尉集烧之〔14〕;有敢偶语《诗》《书》〔15〕,弃市〔16〕;以古非今者,族灭〔17〕;吏见知弗举〔18〕,与同罪。”始皇许之。明年,三十五年〔19〕,诸生在咸阳者,多为妖言。始皇使御史案问诸生〔20〕,诸生传相告引者〔21〕,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七人〔22〕,皆坑之〔23〕。燔《诗》《书》,起淳于越之谏〔24〕;坑儒士,起自诸生为妖言,见坑者四百六十七人〔25〕。传增言坑杀儒士,欲绝诗书,又言尽坑之。此非其实而又增之。

传语曰:“町町若荆轲之闾〔1〕。”言荆轲为燕太子丹刺秦王,后诛轲九族〔2〕,其后恚恨不已〔3〕,复夷轲之一里〔4〕,一里皆灭,故曰町町。此言增之也。

夫秦虽无道,无为尽诛荆轲之里〔1〕。始皇幸梁山之宫〔2〕,从山上望见丞相李斯车骑甚盛,恚,出言非之。其后左右以告李斯,李斯立损车骑〔3〕。始皇知左右泄其言,莫知为谁,尽捕诸在旁者皆杀之〔4〕。其后坠星下东郡〔5〕,至地为石,民或刻其石曰“始皇帝死,地分”。皇帝闻之,令御史逐问〔6〕,莫服〔7〕,尽取石旁人诛之〔8〕。夫诛从行于梁山宫及诛石旁人,欲得泄言、刻石者,不能审知,故尽诛之。荆轲之闾,何罪于秦而尽诛之?如刺秦王在闾中,不知为谁,尽诛之,可也。荆轲已死,刺者有人,一里之民,何为坐之〔9〕?始皇二十年,燕使荆轲刺秦王,秦王觉之,体解轲以徇〔10〕,不言尽诛其闾。彼或时诛轲九族,九族众多,同里而处,诛其九族,一里且尽〔11〕,好增事者则言町町也。

注释▾

〔1〕 愁扰精神:劳精伤神。

〔2〕 感动:动摇。感,通“撼”。

〔3〕 “故称尧若腊”二句:参见本书《道虚篇》注。腊,干肉。腒(jū),干鸟肉。

〔4〕 垂腴:腹部肥大下垂。腴,肥肉。

〔5〕 念:关怀。

〔6〕 羸恶:瘦瘠衰弱。

〔7〕 肥泽:形体肥硕丰润。

〔8〕 增:夸张。

〔1〕 “齐桓公云”几句:引文参见《韩非子·难二》《吕氏春秋·任数》。仲父,齐桓公对管仲的尊称。

〔2〕 以:根据。

〔3〕 臞:消瘦。

〔4〕 袭:因袭,继承。

荒服:古代王畿外围,每五百里为一区划,视距离远近分为侯服、甸服、绥服、要服、荒服五等,称为“五服”。荒服为离京师最远之地,亦泛指边远地区

〔5〕 假:达到

〔6〕 故《经》曰“上帝引逸”:按照上下文意,王充理解的帝似指舜,引逸则指长久的安逸,这是对《尚书》的误读。《经》,指《尚书·多士》。

〔7〕 恭己:恭肃己身。

〔8〕 “故孔子曰”几句:引文参见《论语·泰伯》。巍巍,崇高雄伟。与,参与。

〔9〕 栖栖:忙碌不安。

〔10〕 周流:周行各地。

〔11〕 跛:疑为“皮”之误,“皮附”与“骨立”为对文。

〔1〕 长夜之饮:通宵宴饮。

〔2〕 糟丘:酒糟堆积如山。

〔3〕 沉湎:沉溺,沉迷。

〔4〕 舍:停。

〔5〕 甘:美,这里指爱好,嗜好。

〔6〕 《经》:这里指《尚书·无逸》。

〔7〕 “惟湛乐是从”二句:这是周公以商王祖甲以后几代君主纵情享乐,短命而死的教训来告诫周成王的两句话。湛乐,过度逸乐。时,此。具体指商王祖甲以后。罔,无。克,能够。

〔8〕 魏公子无忌:即信陵君,参见本书《累害篇》注。

〔9〕 困毒:中毒。

〔10〕 宜:应该。

〔11〕 徒:仅。

〔1〕 索铁伸钩:把铁条绞成索,把弯钩拉直,形容两手强有力。

〔2〕 抚梁易柱:手托房梁换柱子,形容力气极大。

〔3〕 蜚廉、恶来:殷纣王的两位臣子,《太平御览》卷三百八十六引《尸子》文:“飞廉、恶来力角虎兕,手搏熊犀。”

〔4〕 伎力:技能与勇力。伎,指其他各种技艺。

〔5〕 致:招。

〔6〕 “武王伐纣”二句:参见《荀子·议兵》。

〔7〕 相当:对敌。当,敌。

厚:亲厚,宠爱

〔8〕 素:平素,向来

〔9〕 虽为武王所擒:参见《淮南子·主术训》。

〔1〕 武王有白鱼、赤乌之祐:参见本书《初禀篇》注。

〔2〕 高祖有断大蛇、老妪哭于道之瑞:参见本书《吉验篇》注。

〔3〕 八百诸侯之助:据《史记·周本纪》记载,武王伐纣时,有八百个诸侯来帮助他。

〔4〕 天下义兵:这里指原来反秦,后来支持刘邦的武装力量。

〔5〕 望羊:即“望阳”,参见本书《骨相篇》注。

项紫:脖子是紫色的

〔6〕 龙颜、隆准:参见本书《骨相篇》注

〔7〕 高祖又逃吕后于泽中:据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记载,秦始皇帝常说“东南有天子气”,因而巡游东方,借以镇伏东南的天子气。高祖怀疑这件事与自己有关,就离开家,隐身在芒山、砀山一带的山泽岩石之间。

〔8〕 相:骨相。

〔9〕 二世:秦二世。

〔10〕 畔:通“叛”。

〔11〕 用兵:作战。

剧:艰巨

〔12〕 诛乱:讨伐叛乱

〔1〕 太公:姜太公吕尚。《阴谋》:书名,相传为吕尚所著,今已佚。

丹:丹砂的省称,俗称朱砂,一种红色矿物,从中可提炼汞,道家炼药多用朱砂

〔2〕 食:拿东西给人吃

〔3〕 牧野:古地名,在今河南淇县,周武王克殷纣于此。

〔4〕 脂烛:古人用油脂浸润麻茎,燃以照明的工具。

〔5〕 《武成》:古文《尚书》中的一篇,今已佚。

〔6〕 杵:舂米用具。为上细下粗的坚木。

〔7〕 赤地:指鲜血染红土地。

〔1〕 当:抵敌。

〔2〕 夏育:周时卫国勇士,传说力大无穷,能拔牛尾。

〔3〕 受服:降服。

〔4〕 顿兵:损坏兵器,打仗而有损失,这里指使用武力。顿,通“钝”。

〔1〕 “孔子曰”几句:引文参见《论语·子张》。恶(wù),厌恶。下流,因道德低下而身处卑微的地位。

〔2〕 “孟子曰”几句:引文参见《孟子·尽心下》。二三策,指两三支竹简。策,连编好的竹简。至,最,极。

〔3〕 沮:据文意,疑为“且”之误,本书多以“殆且”连文。殆且,差不多,接近。

平帝:即汉平帝刘衎(kàn,前9—5),西汉皇帝,前1—5年在位,或谓为王莽鸩杀

〔4〕 鸩:毒酒,这里指用毒酒杀人

〔5〕 隆:严重。

〔6〕 顺:名正言顺。

昆阳:县名。战国魏邑,后入秦。在今河南叶县,因在昆水之北而得名

〔7〕 兵顿:这里指驻军,交战。新莽末年,刘玄军在昆阳地区大破王莽军主力。顿,止宿,屯驻

〔8〕 渐台:台名,汉武帝作建章宫,在太液池中筑渐台,高二十余丈。汉末,刘玄军攻入长安,王莽逃至渐台上,为乱兵所杀。

〔9〕 趾:脚趾。

〔1〕 钟:古时盛酒的器皿,现也称“盅”。

〔2〕 觚:古时一种阔口细腰的盛酒器皿。今本《孔丛子·儒服》有“尧舜千钟,孔子百觚”之语。

〔3〕 将:控制,驾驭。

〔4〕 一坐:一次饮宴。

〔5〕 法:规矩,规则。

尽:吃完

〔6〕 肴:菜肴

〔7〕 防风之君:即“防风氏”,传说中夏代部落酋长名,相传其身材高大,一节骨头就装满一车。

〔8〕 长狄:先秦时期狄人的一部,因其人高大而得名。

〔9〕 堪:胜任。

〔10〕 广:这里指道德崇高广大。

〔1〕 《酒诰》:《尚书》中的一篇。

〔2〕 兹:则,就。

教:教令,指示

〔3〕 外:表面上

〔4〕 内:实际上。

疾恶:恶习

〔5〕 承:沿袭

厌:饱

〔6〕 福胙:祭祀用的肉类

乡射礼有两类:一为州之长官在春、秋两季以礼会庶民,习射于州的学校;二为乡老和乡大夫在举荐本乡贤能者后,与乡人所行乡射之礼,以此射询众庶

〔7〕 飨射:即乡射,古代人们聚会射箭饮酒的一种礼仪

〔8〕 私燕:私人宴会。燕,通“宴”。

齐:一样

〔9〕 下:下属

〔10〕 觞:古代的一种盛酒的杯子。

〔11〕 醉酗:撒酒疯。酗,沉迷于酒,醉而发怒。

〔12〕 率礼:遵循礼法。

〔13〕 赏赉:赐予,给予。

〔14〕 成化:完成教化。

〔15〕 德将:以德相助,用道德来要求自己。将,扶助。引文参见《尚书·酒浩》。

〔16〕 为:据文例,疑为衍文。

〔1〕 牛饮:像牛一样俯身而饮。

甲子:古代以干支纪日或纪年。甲为十干之首,子为十二支之首,干支次第相配,可配成甲子、乙丑、丙寅……癸亥共六十种,统称为“甲子”。这里泛指日子、年岁

〔2〕 亡:通“忘”

〔3〕 之:到,去。

〔4〕 踖藉:踩踏,践踏。踖,践踏,跨越。

〔5〕 前:据文意,疑为衍文。

〔6〕 肴膳:饭菜。

〔7〕 倡乐:倡优的歌舞杂戏表演。倡,倡优,以表演歌舞技艺为业的人。

〔8〕 害:妨碍。

杯:杯盘,这里泛指餐具

〔9〕 啖:吃

〔10〕 就:靠近。

〔1〕 倮:同“裸”,裸体。

节度:规矩,节制

〔2〕 为:谓

〔3〕 内:同“纳”,入。

〔4〕 辱:脏,污。

〔5〕 共:底本作“其”,递修本作“共”,据改。

〔6〕 而:通“能”。

〔7〕 以:因为,由于。

〔1〕 炙:烤肉。

〔2〕 用:以。

〔3〕 即:则。

〔4〕 覆酒:把酒器打翻。

〔5〕 滂沱:雨势盛大貌,这里指把大量酒洒到地上。

〔6〕 以:介词,在。递修本及《太平御览》卷八百四十五引《论衡》文皆作“似”。

〔7〕 幽冥:昏暗。

〔8〕 鹿车:古代的一种小车。

悉:知道

极:极限,这里指纣王酗酒的害处

〔9〕 期:希望

〔1〕 非时:不在正常、适当或规定的时间内。

下:地位尊贵的人谦虚地对待地位低下的人

白屋之士:贫寒的士人。白屋,茅屋,因无色彩装饰,故名

〔1〕 贽:古代初次拜见所送的礼物

〔2〕 候:问候。

〔3〕 三公:人臣中最高的三个官位,周代以太师、太傅、太保为三公。

〔4〕 鼎足之臣:鼎有三腿,比喻重要的臣子。

〔5〕 贞干:支柱,骨干。

〔6〕 闾巷:街巷。

〔7〕 倾:降低,倾身。

〔8〕 时或:据文意,当作“或时”。

〔9〕 起:任用。

〔10〕 璧:古代的一种扁平、圆形、中间有孔的玉制礼器。

〔1〕 茅茨不剪:用茅草盖屋顶不加修剪。比喻生活简朴。茅茨,茅草盖的屋子。

〔2〕 采椽不斫:以柞木为椽,不加雕饰,形容宫室简陋。采,同“棌”,柞木。椽,椽子,放在檩上架屋面板和瓦的条木。斫,砍削。

〔3〕 《经》:指《尚书·益稷》。

五服:按照《尚书·益稷》的记载,“五服”为天子直辖的王畿外,每五百里为一区划,分侯、甸、绥、要、荒五等,称为“五服”。而《尚书·皋陶谟》载:“天命有德,五服五章哉!”把“五服”说成是天子、诸侯、卿、大夫、士的礼服的合称。王充误将《益稷》中的“五服”误解为“皋陶谟”的说法

〔4〕 弼:辅佐

〔5〕 五采:即“五色”,黄、赤、白、黑、青五种颜色。采,颜色。

〔1〕 燔烧:焚烧。

〔2〕 坑杀:活埋。

〔3〕 挟:携带,收藏。

〔1〕 秦始皇帝三十四年:即前213年。

台: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、本书《正说篇》皆作“宫”,可从。咸阳宫,秦都城咸阳城内的皇宫

〔2〕 置酒:摆酒宴

〔3〕 为寿:敬酒祝酒。

〔4〕 仆射:秦官名。仆,主持。古代重武,主持督课射礼的官员叫仆射。仆就是某一类官员的首长。如博士仆射、尚书仆射。此处指诸博士的首长。

狭辅:狭,递修本作“挟”,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作“枝”。枝辅,辅佐

〔5〕 淳于越:姓淳于,名越,战国时齐国人,秦始皇时任博士

〔6〕 刺:指责。面谀(yú):当面恭维。

〔7〕 非:驳斥。

〔8〕 师:效法。

〔9〕 黔首:平民,百姓。

〔10〕 敕:帝王的诏书、命令。

〔11〕 秦记:秦国史官记载的历史材料。

〔12〕 职:职掌,主管。

诸刑书:指六国原来的刑书

〔13〕 百家语:诸子百家的著作

守尉:郡守和郡尉。郡守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。郡尉为副职,掌管全郡军事

〔14〕 诣:至,到

〔15〕 偶语:相对私语。

〔16〕 弃市:古代死刑之称。在闹市执行死刑,并将尸体暴露街头。

〔17〕 族灭:灭族,满门抄斩。

举:检举揭发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“举”后有“者”字

〔18〕 弗:不

〔19〕 三十五年:疑此四字为注语误入正文,或为后人妄增。

〔20〕 案问:审问。

〔21〕 传相告引:相互告发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“引”后无“者”字。

〔22〕 自除:亲自判处死罪。除,诛杀。

〔23〕 皆坑之:以上事参见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。

〔24〕 起:源起,起因于。

〔25〕 见:被。

荆轲:参见本书《书虚篇》注

闾:里巷

〔1〕 町町:平坦,引申为荡然无存貌

〔2〕 九族:泛指血缘相近的亲族、宗族。

不已:不止

〔3〕 恚恨:怨恨

里:古代的居民组织,以二十五家为里

〔4〕 夷:诛灭

〔1〕 无为:没必要。

梁山之宫:梁山宫,秦行宫,地在今陕西乾县东

〔2〕 幸:帝王或皇族亲临某地

〔3〕 损:减少。

〔4〕 尽捕诸在旁者皆杀之: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“诸”下有“时”字。

东郡:郡名。战国秦王政五年(前242)置,治所在濮阳(今河南濮阳东南二十里高城村)

〔5〕 坠星:陨石

〔6〕 逐问:逐个审问。

〔7〕 莫服:没人认罪。

〔8〕 尽取石旁人诛之:以上事参见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。

〔9〕 坐:定罪。

〔10〕 体解:肢解。徇(xùn):示众。

〔11〕 且:将近。

阅读设置
字号
A A
18px
行间距
1.9
段间距
1.25em
字体风格
背景亮度
默认
主题模式
繁简切换